回顶部
锦州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领取办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锦州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领取办法

  2014年锦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准考证领取办法如下:
  在报名期间办理准考证邮寄的考生,中通快递公司将于3月13日前将准考证邮寄至考生登记的通讯地址,3月13日仍未收到准考证的考生于3月14日到市招考办领取准考证。(中通快递电话:2819999  2972222)
  报名期间未办理邮寄的考生请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于2014年3月12—14日到市招考办领取准考证。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1号(渤大附中北门斜对面电子市场楼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三龙湾小学2024年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语文、数学、体育、美术、音乐教师若干名。

二、基本条件

1.本科以上对口专业学历,拥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科标准。

2.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师德良好,热爱教育,喜欢孩子,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

3.教育教学能力强、有良好业绩、有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禅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求职材料(含个人简历、近照、联系电话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和获奖证书等)的电子扫描版打包,发至对应邮箱:

语文1091798565@qq.com

数学68051809@qq.com

体育1242066788@qq.com

美术398687826@qq.com

音乐304012762@qq.com

邮件主题以“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合适者安排面试,择优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83276513

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祥路1号三龙湾小学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师结构,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要求

(一)选聘对象(需符合以下对象之一)

1.目前仍在全国中小学任教的在岗优秀教师。

2.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年龄要求

按《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8年6月14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50周岁,报考人员必须是1973年6月14日之后出生。

3.资格证书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岗位要求最低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6月1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9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psqxpjs.htirc.cn/。每位考生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考生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下列材料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内。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为选聘条件的,需上传副高级聘用证明材料;

(6)获得荣誉和奖项证明,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原则上不超过5项,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7)承诺书(见附件4);

(8)证明本人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报名时需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将以上材料以PDF的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线上资格初审

由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显示。

在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人数3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及判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需携带所有与报告岗位相关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验,交复印件留存。现场复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3.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选聘委员会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坪山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1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拟聘人员办理完聘任手续后,须在坪山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学年)以上。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选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六)选聘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承诺书.doc

河北邯郸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名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大名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校园公开选聘教师2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均为大名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在河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两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现场报名、测评。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职教、高中教师岗位共计210人。(详见附件1) 

  五、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六、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第一所现场报名高校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体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部分职教教师岗位对毕业证书专业做了要求,详见《大名县2024年职教中心公开选聘(校园选聘)部分岗位信息表》(附件3)。 

  以上各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河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2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山东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6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地点: 

  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106、B107; 

  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个参加,重复参加无效。 

  4、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2024年大名县公开选聘(校园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4张)。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二)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各现场报名高校,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在现场报名高校网站通知。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讲课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讲课前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同考点、同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超过60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依据各岗位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加试成绩前60名进入测评,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加试成绩只用于筛选进入测评人员,不计入考生测评成绩。 

  5、测评命题。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于测评前在两所师范院校官网公布讲课题目所用教材的名称、版本、主编、出版社、版次及印次。 

  6、测评打分。 

  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数字。7名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成绩计算。 

  测评成绩=面试成绩 

  每个测评点成绩在现场测评高校官方网站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测评采取各岗位测评成绩大排队方式,所有现场报名点测评全部完成后,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书,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书和1个本科毕业证书,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书和2个本科毕业证书,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加试笔试,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选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大名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  0310-6586125(大名县人社局人事计划管理股) 

  0310-6571830(大名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70216(大名县纪委监委)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1、大名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校园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大名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校园选聘)教师信息表 

    3、大名县2024年职教中心公开选聘(校园选聘)部分岗位信息表 

    4、大名县2024年公开选聘(校园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广东深圳市南头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南头中学始建于1801年,其前身为“凤冈书院”,是深圳市历史最悠久的学校,被誉为“深圳教育的根”。

学校是深圳市南山区规模最大的公办普通高中,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

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师生超过3000人,办学业绩突出,质量稳定可靠,深受深圳广大市民信赖。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中教师加盟。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2名,高中化学教师2名,高中心理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

4.有高三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

1.以购买服务形式聘用,按法律规定签定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每月13000至170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与正式聘用期间相同。

2.学校提供工作餐,并可根据需要提供1-2人间公寓住宿,独立卫浴,全新精装修,拎包入住。

四、报名及考核

1.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E-mail: ntzx12034@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如高中语文+张三。

本次招聘信息至2024年8月16日前有效,额满即止。

联系电话:侯老师0755-26502876 18883390096

2.学校初审应聘材料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核。考核形式为学科专业笔试、模拟讲课和面试面谈等三种方式。

第一次现场考核时间暂定为6月22日(周六)上午。

深圳市南头中学

2024年6月15日

贵州毕节市民族中学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民族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人才需提供毕业当年学校QS排名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领取准考证及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躬行楼二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8:20

面试地点:毕节市民族中学(详见准考证)

3.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10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带到候考座位上,一经发现违规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视为考试违纪,取消面试资格。7:40还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7:40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8:00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考室备考,8:20第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考官宣读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

(1)面试采用试教+说课的方式。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教15分钟,说课5分钟)。

(2)测评内容: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专业素养、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等。

5.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结合各职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7.面试专家共21名(每个面试考场7名,其中,市级面试专家库2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其余5名由市教育局在专家库相应专业学科中抽调差额产生)。

8.注意事项: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向考官主动报告自己抽签号,如“我是XX号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考官。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实施方案由毕节市民族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民族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引才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引起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13765897075  毕节市民族中学

监督电话:0857-8222391  毕节市教育局

          0857-8304675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339349  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毕节市民族中学

2024年6月1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