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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市2014年招聘职业学校教师17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常熟市2014年招聘职业学校教师17名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类专业教师16名,实习指导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除外),符合岗位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4届本市籍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毕业生;
2、2012、2013届本市籍毕业生或已婚迁至本市户籍的毕业生;
3、报考专业教师须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实习指导教师须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社会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4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咨询电话:0512-52774095、5270838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原则,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4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件,婚迁对象须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及婚迁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婚迁对象须提供结婚证。
③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4、所有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未达到2人时,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2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范围: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于2014年 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领取《准考证》。领证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3、笔试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于2014年 4月1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1、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 4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单》、《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领证地点: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3、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证》,于2014年4月13日上午8:00到常熟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东南大道)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其它要求见《面试证》)。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俢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但继续实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聘,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与招聘学校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参加该学校招聘面试。
3、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014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
2014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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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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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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