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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常州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对象
      符合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常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户籍所在辖市(区)教育信息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1日上午8:00—3月31日下午5:00。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之前,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一);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同时请关注常州教育网“资格认定”栏目的相关内容,网址是http://www.czedu.gov.cn/list_5_213.shtml。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特别要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需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能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要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版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注册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2份);在常州教育网下载并自行填写、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其中:
      ①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编号(网上报名号)。体检通知请于3月底关注常州教育网上通知。
      5.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材料受理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6日—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北区珠江路168号,公交B13、19路可直达);电话:86900353。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681336。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咨询电话:86644867。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业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已获得的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生身份者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和相关师范生身份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人员需提供参加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合格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单科成绩合格证明;亦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加个人签名和查询密码交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人员确认);
      (8)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含相关证明材料);
      (1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2)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13)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的人员提供);
      (14)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见附件二)的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好。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任教学段与学历相对应、任教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②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对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和五年内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增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2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体检、普通话、思想品德鉴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2门主干课程合格证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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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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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和复核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在该网站“考生服务”-“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17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完整提交面试结果复核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名称、报考学段、报考学科、考试时段、复核原因、电子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责任自负。各考区受理复核申请后,将于2026年1月17日后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成绩复核仅对原始评分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各考区面试结果复核联系方式见下表:

        面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的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附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单

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发布通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00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山西省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访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s://ops.hycj.jrycn.cn/f/sxbsfh)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复核面试结果,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考生可于2026年1月23日至1月27日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2026年1月9日开始。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院

  2026年1月4日

广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10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仅核查面试登记分数是否准确,不提供评分细则,不予重评,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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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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