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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县2014年招聘138名中小学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连云港市灌南县2014年招聘138名中小学教师

  灌南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为灌南县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教师。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就相关招聘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及计划

1.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2012届及以后且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灌南中专校专业课、中学地理教师岗位的,可放宽至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1、2012年江苏省统选“三支一扶”从事支教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应聘者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须符合《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相关要求。

2.招聘计划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4月19日—22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40。

2.报名地点: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申报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

    4.报名考试费: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对少数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适度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关于学科专业知识,应聘中小学和灌南中专基础课(即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心理学,下同)教师岗位的为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为特殊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灌南中专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中专校专业课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 4月27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的确定:招聘岗位人数在6名以下的按1:3、在7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报考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2014年5月10日,其他岗位的(含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为2014年 5月11日,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形式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面试内容:中小学、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教学应达到的要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教学应达到的要求,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含有美术学科相关内容,中专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考核竞技水平。

②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不同专业科目采用相应形式,主要为演课、技能测试、特长展示。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需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③总成绩计算方法

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学科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演课成绩×50%;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技能测试(100分)和特长展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60%;

中专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为技能测试(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60%;

其他教师岗位的为演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6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1.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竞聘资格,其余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总成绩同分的,首先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再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依然同分的组织加试。

2.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人选于2014年 5月15日在灌南教育信息网和灌南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3.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名单在灌南教育信息网、灌南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举报,受理单位及时处理。

举报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因有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于6月20日前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同分的按照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方法处理。

八、本公告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灌南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zip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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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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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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