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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毕节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毕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从2013起贵州省作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份,省教育厅2014年新增毕节市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地区。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 )的要求,现将《毕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毕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毕节市教育局
2014 2月25日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省教育厅确定我市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地区。为确保我市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试点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教师退出机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建立体系完善、标准统一、认定规范的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教师职业职业道德、心里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能,引导教师参与教育改革;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探索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
三、教师资格注册试点工作
(一)注册制度
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初次聘为教师时,应申请首次注册;已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也应申请首次注册。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教师调整任教学校、任教学科(任教专业)等登记事项的,应按要求办理调整手续。
(二)首次注册条件
首次注册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研机构、继续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育教学人员(含已接转的特岗教师)。
1.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被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4)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当年或上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2.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由教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本注册机构颁发者,需要提供原发证机构存档的认定花名册、或者查看本人人事档案中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或者以组织形式通过公函向原认定机构调查证书真伪),2008年以后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录用)合同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学校颁发的聘任证书;
(4)201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6)任教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
其中,第(1)、(2)项需要提供原件,(3)——(6)项可由任教学校统一出具证明(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等情形的人员,办理首次注册按下列办法执行:
(1)“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现在中小学任教的,按现任教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种类注册;
(2)“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在单一学段任教的按现学段任教学科注册;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完全中学等两学段并存的学校任教者,凡在该校曾从事过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一致学科教育教学的,可按所持教师资格种类注册。
(3)对“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先按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注册,限期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或限期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方能继续任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不得“低段高聘”。
(4)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按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注册,也可按现任教学科注册。
(5)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可互相通用,按申请人的申请类别注册。
(三)首次注册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2月底止为毕节市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时间。
1.2014年3月-6月,对在编在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进行清理摸底。
2.2014年7月-10月,组织符合首次注册的在职在编教师填写相关表册,并完成网上注册工作。
3.2014年11月,各认定机构完成教师资格注册网上确认工作。
4.高中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由各县(区)教育局完成相关资料并初审后,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加盖注册章和公章,完成首次注册。
5. 2014年12月,注册试点工作总结。
6.从2015年开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4月份进行。
(四)定期注册
1.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4.申请定期注册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由教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本注册机构颁发者,需要提供原发证机构存档的认定花名册、或者本人人事档案中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或者以组织形式通过公函向原认定机构调查证书真伪),2008年以后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录用)合同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学校颁发的聘任证书。
(4)5年的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6)任教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五)注册试点
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与“教学岗位”相适应的要求,毕节市对辖区内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持证上岗的新入职和本方案实施之日前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试点注册。对已在编在岗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限期内取得教师资格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予以首次注册;限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但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注册程序
1、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教师资格申请人定期注册网报入口”,依提示完成所有信息的填报。
2、申请人按各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备齐所需提交的资料,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3、各县教育局根据对申请人资料的审核结果,在系统内进行确认注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毕节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加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认定机构要成立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实施。
(二)组织政策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坚持统一政策、正确引导,加强对改革试点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营造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主管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毕节市教育局负责高中(中职文化课、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双山新区和毕节经济开发区的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由七星关区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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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更好地为考生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教师;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6.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打印准考证→测试(现场采集照片)→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免费报名,免费测试,限额600人,报满为止。考生于6月3日10:00至24:00,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访问地址:https://bm.cltt.org)。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线报名。

2.报名步骤:

(1)注册: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要注册,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要求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实名制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准确填报(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报名入口”处点击“辽宁”。

(3)仔细阅读《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中的各项内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审核照片。

(4)点击“下一步”,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显示“报名信息正在审核中”,完成报名,等待审核结果。

3.上传审核照片(最多可上传3张,审核材料照片超过3张需要拼图),具体材料如下:

(1)测试对象中前五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及相应身份的证件照片或者本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测试对象中第六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相对应专业的学校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学校公章)。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即可),需要提供成绩单或合格证明的原件照片及身份证照片。 请应试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照片。伪造个人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信息审核

1.信息审核为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应试者,请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我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测试日前2日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提前30分钟候考),准考证上无照片,需要现场采集。

(四)测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着深色上衣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现场采集照片)。 测试分为候测(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抽签)→测试(上机测试),无备测环节。

(五)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电子证书领取 查询时间: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 查询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 查询方法: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中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点击“添加证照”,系统会自动列出您已取得的证书,添加即可。

2.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纸质证书的应试者,到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提交应试者身份证原件外,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测试咨询电话

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5-2305878,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测试时间 6月17日——6月18日,共两天。

(三)测试地点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训2号楼二楼205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市政府后侧)。乘车路线:303(丹东职专站)、221、888(市民服务中心站)。校外车辆不得入校。

四、温馨提示 本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无报名费,请考生注意甄别,以免上当。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为准。

丹东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新疆察布查尔县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拟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在察布查尔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扎普善路120号:盐城实验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讲解员、导游、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相关人员和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

(三)报名方式

1.公职人员及其他社会类考生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报名、登记个人信息、扫码关注“6月普测微信群”,并随时注意微信群工作提醒事项、准考证发放、证书领取等具体时间。

2.教育系统教职工报名方式:我县各中小学负责本校及所辖乡村幼儿园和教学点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县直各幼儿园教职工的报名由县中心幼儿园负责统一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于6月13日-14日期间,携带报名表纸质版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审核信息,缴费方式不变。报名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943960023@qq.com。

(四)缴费方式

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测试费50元/人(依据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支持微信支付;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25元/人,贫困学生可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免收其报名测试费。

(五)注意事项

1.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测试:一是考生已在其他考点报名,但尚未完成测试的不得报名;二是考生已报名并完成测试,但成绩尚未公布的不得报名。

2.确保信息无误。考生须提供: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重复报名、报名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测试费一概不退还。

3.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所示的报到时间提前50分钟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现场信息采集、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方式:打开网页——点击“查分验证”–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3.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进入考点。如果在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器材,将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考场考试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13139995509)

艾老师(18999584710)         

办公室电话: 0999-3628286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哈尔滨轻工业大学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2024年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在除寒暑假外每月定期开展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承担在哈尔滨市就业和生活的社会考生。按照“急用先测”的原则,对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优先进行报名、测试。

二、报名方式

每次报名定额240人,报名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方便考生报名。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专栏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bm.cltt.org。

四、报名流程

需要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 不需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校园专栏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

六、考试地点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七、其他事项

(一)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场候测,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测试。

(二)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收费、考试等工作,请考生以本通知为准。

(三)近期曾经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能够查询到电子成绩之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测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956057。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5月16日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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