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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招聘优秀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招聘优秀教师

天津港保税区是天津滨海新区的一个功能区。空港学校是天津保税区为驻区企业和社区居民解决适龄孩子入学而举办的第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为了高起点发展空港经济区教育事业,空港学校与天津市的优质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和天津市实验小学联合办学,两校分别派遣部分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到空港学校工作。充分利用两所学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管理经验,从而为空港学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空港学校坐落于空港经济区东六道39号。距天津市中心30分钟车程。天津地铁2号线转乘692路公交车直达学校。学校占地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设计规模为45个教学班。校内体育场、馆齐全,拥有报告厅、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理化生实验室,科技、舞蹈、音乐、美术等各种专用教室。

学校于2010年建成并于当年秋季招生。现有一、二、三、五、六、七共六个年级。随着空港经济区的发展,空港学校已进入快速发展期。空港学校决定在211和985大学以及天津师范大学2013年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硕士、博士)中招聘部分初中和小学教师。

专业体育院校、专业音乐院校和专业美术院校2013年本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我校初中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一、拟招聘初中教师岗位为: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劳技。

二、拟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为: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是保税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为保税区事业编,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待遇,收入明显高于其他学校教师。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竞聘岗位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空港学校邮箱tjkgxx@163.com。具体报名时间、条件、招聘方式等请注意空港学校网站的公告。

学校网址:http://kgxx.tjftz.gov.cn

邮 箱:tjkgxx@163.com

咨询电话:022-84841178 陈主任

022-84841184 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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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要求,2024年下半年始,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区通办”。

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其他认定事宜及要求不变,具体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7155834169103.html)。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9月9日  

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天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签注期限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持有由天津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六)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港澳台居民;

(七)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认定程序

(一)认定机构及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注机关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服役所在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受理并认定。

3.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在受理并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之外,还负责滨海新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

(二)认定程序

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请申请人及时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须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1.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19日9:00—9月25日17:00)。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进行账号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提交认定申请后,系统页面将展示申报提醒。申请人还可通过系统中“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修改网办材料”栏目进行材料的补充或修改。

2.认定机构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开始至9月29日17:00)。此阶段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请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认定。区级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市级认定机构于受理(网上确认)后24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在网上报名阶段,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到付形式寄出,费用由申请人自理;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领取时间等事宜请关注天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后续通知公告,天津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查询。

(三)办理过程中需上传或备查的有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佐证申请地类型的相关证件。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按户籍地申请的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按居住地申请的须提供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

3.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报名时,“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在网上报名阶段,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由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在网上报名阶段,请申请人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近期本人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并保证清晰度,便于认定机构直接打印制证。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本人下载打印后签名的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各级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认定机构可能对时间安排和认定程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阶段相关提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修改补充。认定机构可能联系申请人,核实申请信息和通知相关事项,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请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和确认的,本次认定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可在下一次认定工作开展期间参与认定,具体请关注天津市2025年上半年认定公告。

(三)市教委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 :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承诺书
附件2 :天津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1)广东户籍、在广东居住或就读的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材料确认

根据认定机构安排,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根据认定机构安排,申请人不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认定机构公告中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材料确认。广东省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广东省各认定机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附件1 :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2 :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附件3 :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陕西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延安枣园革命旧址西侧,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开设涵盖石油、化工、机电、经管、师范、艺术、农林、建筑、医学、旅游及航运11个领域、覆盖延安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的43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2个(航海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3个(航海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园艺技术),省级重点专业5个(石油化工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油气智能开采技术),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石油化工技术、护理、工程造价)。现为陕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海军、空军、武警部队定向培养军士院校,西部海员培养基地。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长期招聘专职教师。现就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表

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

2. 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 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有教学经验或企业行业工作经历优先者可优先考虑。

2.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有意应聘者识别以上二维码注册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电话通知),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

四、待遇

根据相应资质及专业一人一议。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911-8050579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6日

广西柳州市2024前茅中学教师招聘1人公告

招聘初中道法教师、数学教师各1名(合同制),有从教经历者优先考虑。

一、招聘要求:

1.道法学科要求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专业;数学学科要求数学类、教育学类专业。均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师素养好,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能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手段。

二、报名方式:

1.即日起将个人简历(包含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材料发送到学校邮箱报名lzsqmzx@163.com)。

2.咨询电话:19907728953 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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