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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资格统考中学《综合素质》冲刺试卷④-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13年教师资格统考中学《综合素质》冲刺试卷④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1.下面古诗句描写的景色不同的一项是(  )。
A.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若待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
B.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春风一夜吹乡梦,又逐春风到洛城
C.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D.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2.下面这首诗,所写的节日是(  )。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A.中秋
B.重阳
C.端午
D.除夕
3.下列各城市中属于六朝古都的是(  )。
A.北京
B.开封
C.西安
D.南京
4.《论语•侍坐》中性格既恬淡又潇洒放达的弟子是(  )。
A.子路
B.公西华
C.冉有
D.曾皙
5.《诗经•氓》中的“氓”是一个(  )。
A.痴情的人
B.负心的人
C.勇敢的人
D.虚伪的人
6.“小李杜”是指(  )。
A.李白和杜甫
B.李之仪和杜牧
C.李赞和杜甫
D.李商隐和杜牧
7.“日、月、水、山”几个字都是(  )字。
A.会意
B.象形
C.形声
D.假借
8.《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是(  )。
A.马尔克斯
B.萨特
C.加缪
D.约瑟夫•海勒
9.“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句话运用了(  )的修辞手法。
A.暗喻
B.明喻
C.通感
D.借喻
10.“不惑”是指(  )岁。
A.20
B.30
C.40
D.50
11.友谊的深浅,由下列那一个成语可以看出情义最为深重?(  )。
A.莫逆之交
B.金兰之交
C.刎颈之交
D.点头之交
12.《论语》有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体现在教育中即(  )。
A.行不言之教
B.因材施教
C.情境陶冶
D.身体力行
1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下列做法不恰当的是(  )。
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B.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C.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D.对违反校纪校规的未成年人实施体罚,以儆效尤
14.每年(  )为教师节。
A.9月10目
B.10月1日
C.8月1日
D.9月9日
15.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周岁。
A.56
B.67
C.78
D.78
16.“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这句话出自(  )。
A.拜伦
B.济慈
C.雪莱
D.泰戈尔
17.我们常说的“书香门第”中的“书香”是指(  )。
A.书的香味
B.植物的气味
C.文化素养
D.贵族传统
18.我国最大的内陆盆地是(  )。
A.四川盆地
B.塔里木盆地
C.柴达木盆地
D.准噶尔盆地
1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中央
20.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B.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C.已满15周岁不满17周岁
D.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
21.在中国农历中,每月的第一天叫做(  )。
A.朔日
B.望日
C.既望
D.晦日
22.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  )的原则。
A.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B.教育为主
C.惩罚为主
D.依法从轻
2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
A.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C.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D.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4.清官属于内敛型,醒官则多属于发散型。清官大不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们可能于世无补,因为他们大不了洁身自好而已。然而醒官一出手,多会促进社会进步。因为就他们对社会的认识、看法和施政来说,往往着眼于社会发展规律,落脚于推动社会进步,着力却在于整个社会的福祉,而不是一家一姓的荣华富贵。
这段文字表达的主要意思是(  )。
A.与醒官相比,清官便显得庸碌无为
B.醒官虽然不拘小节,但对于社会的意义却是重要的
C.为官不仅要清廉,更要有所作为
D.醒官比清官更难得
25.“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写的是五岳中的哪一岳?(  )
A.北岳
B.南岳
C.东岳
D.西岳
二、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一位老师的课讲完了,问学生:“听懂了吗?”“听懂了!”学生们齐声回答。“还有谁不懂请举手。”全班静悄悄。一位学生的手稍微伸了一下,又缩回去了,但细心的老师还是发现了。老师温和地对这位学生说:“你哪里不懂?没关系,讲出来。”该学生怯怯地站起来叙述着,老师一边鼓励孩子大声一点儿,一边俯下身子倾听,并很耐心地针对他的问题详细地讲解了一下。最后该学生听懂了,对老师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结合教育理论知识,谈谈这篇材料给了你怎样的启示?
2.1998年,北京某学生因成绩较差无法升学,父母应学校的要求去医院为孩子开了一张“中度智力低下”证明;以利于孩子升学,不料学校却将此公布出来,老师也多次在课堂当众侮辱该同学是“弱智、白痴”,其他学生也常常以此来嘲笑、殴打该生。后来该生被诊断为患了精神分裂症。学生父母向学校提出了赔偿诉讼,要求学校为擅自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致其精神障碍一事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试评述学校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3.课间,两名学生发生口角。上课铃响了,班主任让他们进教室,一名学生很快进了教室,另一名学生因吃了亏,不愿进教室。班主任没有硬拖他进去,也没有去批评他,而是亲切地对他说:“你看我双手拿着这么多东西,你能帮我把小黑板拿进教室吗?”这位同学看了看老师,就接过小黑板进了教室。老师马上对大家说:“刚才有两位同学发生矛盾,但是有位同学顾全大局,为了让大家上好课,帮助老师拿小黑板进来,我相信他一定能上好课,有问题课后再解决不迟。”那位同学回到自己的座位,安心地听老师讲课。
请结合相关知识,评析这位老师的做法。
三、写作题(20分)
请以“爱心在教学中的力量”为题,写一篇论述文。要求观点明确,论述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不少于1000字。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古诗内容的了解。
【名师详解】A、B、D三项描写的都是春景,只有C项描写的是秋景。因此本题选C。
2.【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古代诗歌和我国传统节日的了解。
【名师详解】根据”冷露”“桂花”“夜月明”“秋思”等关键词可知,这首诗中写到的节日为中秋节。因此本题选A。
3.【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历史知识。
【名师详解】三国的吴,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都曾在南京建都,南京由此被称为六朝古都。因此本题选D。
4.【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重要作家作品的了解。
【名师详解】根据《论语•侍坐》中的对话可知,子路是一个轻率而不懂谦让的人,冉有很谦虚,公西华比冉有更谦虚,曾皙则是一个安贫乐道、温文尔雅、潇洒放达的人。因此本题选D。
5.【答案】B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古代重要作家作品的了解。.
【名师详解】”氓”先是对女主人公信誓旦旦,然后又出尔反尔,对女主人公背信弃义,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负心汉。因此本题选B。
6.【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常识的了解。
【名师详解】”大李杜”指李白和杜甫,”小李杜”指李商隐和杜牧。因此本题选D。
7.【答案】B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造字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汉字主要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造字法,题干中的”日、月、水、山”都是根据汉字所指的事物的本来形态而创造的,是象形字。因此本题选B。
8.【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外国重要作家的了解。
【名师详解】《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黑色幽默文学代表人物约瑟夫•海勒。因此本题选D。
9.【答案】C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常用修辞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清香”本是嗅觉,这里却用”歌声”来形容,声音跟听觉有关,这里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因此本题选C。
10.【答案】C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传统文化知识的了解。
【名师详解】孔子在《论语》中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本题选C。
11.【答案】C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成语的掌握程度。
【名师详解】略
12.【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名师详解】”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道哪里用得着说呢?它就像四季的更替,万物的生长一样。天道哪里用得着说呢?即世界的规律就在那里,真理就在那里,教师无需多言,关键是要靠学生自己去发现、去领悟,它强调了不言之教。因此本题选A。
13.【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因此本题选D。
14.【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教师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条规定:”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因此本题选A。
15.【答案】B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义务教育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16.【答案】C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外国重要作家作品的了解。
【名师详解】这句话出自雪莱的《西风颂》。本题选C。
17.【答案】B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生对常见成语的了解。
【名师详解】书香门第指上辈有读书人的家庭。”书香”一词的由来,是指古人为防止蠹虫咬食书籍,便在书中放置一种芸香草,这种草有一种清香之气,夹有这种草的书籍打开之后清香袭人,故而称之为”书香”。因此本题选B。
18.【答案】B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地理常识。
【名师详解】我国最大的内陆盆地是塔里木盆地。它处于天山和昆仑山、阿尔金山之间。因此本题选B。
19.【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义务教育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此本题选A。
20.【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21.【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了解。
【名师详解】在中国的农历历法中,每月的第一天即初一为朔日,十五为望日,十六为既望,每月的最后一天为晦日。因此本题选A。
22.【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本题选A。
23.【答案】A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教师法》的了解。
【名师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因此本题选A。
24.【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推断能力。
【名师详解】文段通过清官与醒官的比较,突出醒官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文段强调的主体是醒官,而不是清官,A项排除。文段并没有提到醒官不拘小节,B项无中生有。C项没有提到醒官的重要意义,不是文段的主旨。D项才是作者通过文段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
25.【答案】C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名师详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句话出自杜甫的《望岳》,杜甫登东岳泰山而有此作。我国”五岳”是指北岳恒山,南岳衡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因此本题选C。二、材料分析题
1.【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课堂教学中常见现象的评析能力。
【参考答案】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教学采用的是班级授课制,即在规定的对间内对所有的学生进行统一授课。这种教学模式的缺陷在于它难以注意到学生的个别差异,不能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由于学生的个性、原有水平等的差异,他们对同一教学内容的接受水平也是不一样的,这就有可能造成部分学生对所学内容理解了,而另一部分学生却跟不上教学的进度,一时难以消化理解所学的内容。而在老师询问学生有没有弄懂这些问题的时候,部分学生可能由于从众心理或顾及个人面子等原因,不敢说出自身内心的真实想法。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在进行授课小结的时候,要多鼓励学生敢于提出问题,敢于对不懂的问题说”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学生进步。在该材料中,这位老师对于说”不懂”的学生循循善诱,耐心地为其解答疑难点,体现了一个老师应有的良好的师德,是值得鼓励和大力推广的。
2.【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学生权利的了解。
【参考答案】学校的做法不对。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材料中学校和教师的做法既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也是违法行为。
3.【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教学中常见问题的处理能力。
【参考答案】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同学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对于这些矛盾的处理,教师要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巧妙合理地将其化解,使这些问题不影响到教师的授课质量和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在该材料中,这位教师面对正处于矛盾情绪状态中的学生,巧妙地利用一个”小黑板”,”迫使”他顾全大局,最大限度地从个人的负面情绪中走出来,从而安心听讲,使整个教学过程没有受到影响。这既是老师高超教学技巧的体现,也缓和了两位学生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难免会遇到一些学生之间发生小摩擦的事情,教师只要冷静处理,巧妙发挥,就一定能做好”和事佬”。
三、写作题
【参考例文】
爱心在教学中的力量
“爱心”是教师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情操,也是教师工作的主旋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发扬教育民主,把自己的爱播洒在每个学生的心间,通过爱的教育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首先要做到不计报酬、无私奉献。在课堂上,教师对每一个学生都要谆谆告诫,诲人不倦;在平时的生活中,教师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在课外,教师是学生的朋友,心心相印,开诚布公。要做好这些工作,教师就必须深入到学生群体中去,跟每个学生谈心,与他们做知心朋友,从中了解他们的优点、缺点、爱好和困难等,对他们在课堂上和平时生活中的点滴进步进行表扬和鼓励,使他们树立自信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因为学生模仿教师的意识强,如果教师能够在学生们面前树立一个美好的形象,学生们也会因模仿教师而自然而然地养成良好的习惯。如当教师发现教室的地上有纸屑或粉笔头时,教师要主动捡起来;当遇到有人摔倒在地时应上前扶他起来;当某学生遇到生活上的困难时,进行一定的帮助等等,用教师美好的形象去感化学生养成爱劳动、讲卫生、争做好人好事的良好习惯。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懂得用自己的爱去温暖学生的心灵。教育事业是一曲爱心赞歌,教师就要像雕玉一样对待自己的学生。因为学生是处于成长中的人,如果教师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助他们,他们一定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对于调皮的学生,教师不能只是简单地斥责与批评,更应采取个别谈心和细心观察的办法,从中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以此作为转化他们的”起步点”,使这些学生产生一种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驱动力,鞭策自己进步,接受教育,团结同学。对于自卑的学生,教师要”动之以情,晓之于理”,提高学生的信心,鼓起他的勇气,用真心的关怀去温暖他、感化他,使他告别自卑的昨天,坚定地走向自信、美好的明天。
“爱”是消除师生之间情感障碍的保证;
“爱”是培养老师与学生的感情,使师生成为”知心朋友”的桥梁;
“爱”是转变后进学生,使他们良好地发展的灵丹妙药;
“爱”是学生成长、进步、发展的关键,教师必须将自己的爱心和耐心,化作无声的细雨,用精神的甘露去洗涤学生精神上的尘埃。
让我们用无私的爱托起教育的明天,当一名心中有爱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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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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