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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口市教育局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幼儿园:
  为不断适应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我局决定开展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必须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群众公认。
(二)业绩考核与资格培训考试和期满考核相结合原则
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注重教师师德师风和成长业绩考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资格培训,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公示确认为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在任职期满后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三)好中选优与兼顾薄弱相结合的原则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以好中选优为主导,兼顾区域,尽可能考虑倾斜乡镇幼儿园教师。
二、推荐认定名额
计划评选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300名。推荐名额按1:1.2的比例分配,其中:龙华区120名,美兰区120名,琼山区80名,秀英区40名。名额分配要兼顾不同层次的幼儿园,尽量避免过于集中。
三、推荐选拔要求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教研培训机构从事幼儿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在家长及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中专以上学历;教龄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一线任教,在当地教育、教研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示范作用;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做过区、市级以上公开课,获区、市级以上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5.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教学中。
四、选拔方式
(一)推选工作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幼儿园推荐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形式(已取得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不再报名)。推选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地域的合理分布。推荐人选以幼儿园一线教师为主,园长和教研人员的推荐比例要控制在20%以内。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的材料包括如下表格和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由申报教师填写《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只需提供纸质文本,贴个人近期1寸照片3张(《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2张,证书1张),由教师所在单位审查后交付区教育局统一报送。
(2)证明教师本人评审资格和业绩的各种证书、教科研成果复印件各1份(单位审核人核对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由教师所在单位交付区教育局统一报送。
(3)各区另汇总报送《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2.各区、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送到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wangw0898@163.com。联系人:王玮,联系电话:66296306。
五、工作程序
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将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格培训、公示确认的工作程序进行。
1.申报推荐(2013年3月11日—2013年 3月30日)
各区、各园要在广泛宣传骨干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严把关,择优上送。各区经初审材料后于2013年3 月30 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
2.资格审查(2013年 4月5 日— 10日)
由市教育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坚持“标准”不降低,宁缺毋滥。
3.资格培训和考核认定(2013年4月—12月)
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资格培训,并进行培训考核。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4.公示确认(2014 年3 月)
根据资格培训与综合考评的情况,在统筹平衡各区域、各领域人选的基础上,确定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初步入选名单,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颁发《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六、组织机构
成立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燕仪
副组长:王涯燕 刘 雄
成 员:邓 袖 符扬晖 金伯康 夏竞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伯康(兼)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对于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园(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鼓励教师踊跃报名参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推荐纪律。各区、各园(单位)推荐人选时不得徇私舞弊,要严把质量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教师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除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外,还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严格评选条件。各区、各园(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评选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在推荐评选对象时,要适当向农村幼儿园倾斜,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
附件:
1.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一览表
2.海口市2013—2017年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申报登记表

海口市教育局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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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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