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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知识与能力》单选专项练习及答案(2)-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保教知识与能力》单选专项练习及答案(2)

1、被誉为“幼儿园之父”的教育家是【D】。

A、陶行知

B、陈鹤琴

C、卢梭

D、福禄贝尔

【答案解析】:福禄贝尔被誉为“幼儿园之父”。

2、我国近代第一个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定学制是【B】。

A、《钦定学堂章程》

B、《奏定学堂章程》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解析】:《奏定学堂章程》是我国近代第一个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定学制。

3、“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是【A】提出的。

A、陶行知

B、陈鹤琴

C、杜威

D、张雪门

【答案解析】:陶行知提倡“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法。

4、我国幼儿教育的基本出发点是【A】。

A、对幼儿实施全面发展教育

B、对幼儿开展智力教育

C、保护幼儿健康成长

D、对幼儿进行道德教育

【答案解析】:对幼儿实施全面发展教育是我国幼儿教育的基本出发点。

5、培养幼儿求知的兴趣和欲望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是【B】的教学内容之一。

A、体育

B、智育

C、德育

D、美育

【答案解析】:幼儿智育的内容包括发展幼儿的智力、引导幼儿获得粗浅的知识、培养幼儿求知的兴趣和欲望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

6、幼儿德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幼儿的【C】和个性两个方面。

A、特长

B、智力

C、社会性

D、能力

【答案解析】:幼儿德育的目标主要是萌发其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等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勇敢、讲礼貌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这就要求德育内容要包括发展幼儿的社会性和发展幼儿的个性两个方面。

7、健康是指人【D】的健全状态。

A、心理与社会适应

B、心理适应

C、身体与心理适应教师资格考试

D、身体、心理与社会适应

【答案解析】:健康不仅能指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健康是一个整体概念。

8、下列不属于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内容的是【D】。

A、生活习惯与能力

B、保护自身安全

C、身体活动的知识和技能

D、能听懂并理解多种游戏规则

【答案解析】: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幼儿身体健康和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幼儿身体健康教育包括体育锻炼、生活习惯、饮食与营养、安全自护;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学习表达和调节自己情绪的方法、锻炼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能力。

9、有的教师一谈到幼小衔接,马上就想到让幼儿认汉字、学拼音、做算术题,而对于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全面准备重视不够,这忽视了【B】指导思想。

A、长期性而非突击性

B、整体性而非单项性

C、多样性

D、均衡化

【答案解析】:题中所说现象只注意到了幼儿“智”这一方面的发展,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这就违背了“整体性而非单项性”的指导思想。

10、在幼儿入小学后,有的新生在老师询问作业时,很轻松地说,“我不喜欢做”,“昨天,爸爸带我去姥姥家了,所以我没写。”这种现象要求在幼小衔接工作中要【B】。

A、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前的学习准备

B、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

C、培养幼儿的主动性

D、培养幼儿的独立性

【答案解析】:幼儿入学后学习成为必须完成的任务,但由于幼儿园时期幼儿所需完成的任务性东西不多,他们一时难以确立这样的任务意识,题中反映的现象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为避免这种问题,幼儿园应当注意培养幼儿的规则和任务意识,特别是在大班阶段,以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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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的不得报考。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4140:00—415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样张: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二)报名信息审核及预约现场确认

  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

  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考生,请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通知的时间节点查询审核状态。

  选择“上海考区”的考生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3年4月18日20:00-4月22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三)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4月19日-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得报考。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3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注:本市暂不开考“小学全科”学科。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缺考”三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上、下半年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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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附件:

  •  公告附件1-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docx
  •  公告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  公告附件3-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pdf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持有效的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龙泉驿区的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驻龙泉驿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龙泉驿区居住证且居住在龙泉驿区的港澳台居民;在龙泉驿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四)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9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检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的要求,网报成功后,请于3月29日至4月24日上午7:00至11:00到以下医院之一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医院免费领取)。

    1.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董郎路669号。

    2.龙泉驿区中医院   地址: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

    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原航天医院)地址:龙泉驿区鲸龙路121号  体检完成后,请按照医院规定自行领取体检报告。

  (三)材料确认:

    为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申请提交材料,高效推进认定工作,本次认定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 现场提交任何材料。所有申请人按照申请批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资料上传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7日—4月28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6月22日;

    资料上传网址: https://www.lqyfw.com/epoint-web-zwdt2,请打开网址后,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登录上传材料。

    需上传的材料:

    1.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上传含有医院结论和公章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上传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在校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驻龙泉驿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上传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应届毕业生、在龙泉驿区高校就读的学生(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学生),上传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由学校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上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3.3×4.8cm)彩色白底证件照。

     5.对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境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四)领证

   申请免费邮寄的,请在网上提交确认材料时准确填写邮寄信息,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将于5月15日开始邮寄;自取的于5月15日起带上身份证到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泉街道北泉路777号)3楼317办公室领取。申请表请存入个人档案中,暂时不便存入档案的,请妥善保管。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填报完信息后请检查信息必须准确,上传的照片、承诺书等各材料必须清晰。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咨询电话:028-84845860。

   附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验表

   成都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8日

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就海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海南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海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4.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本科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否则即使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注册:在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网上报名:4月14日—17日16时。

     3.审核时间:4月14日—18日16时

     注:4月17日16时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18日16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

     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4.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的,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9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三)报名流程:见附件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见附件

     收费采取网上交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弄虚作假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即使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经查实,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区开考科目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五)本次报名注册需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未报考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取得的考试成绩。

    (六)已报考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23年5月8日-14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

    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五个考区,报名结束后各考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设置考点,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名称与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为准。现将考区信息公布如下:见附件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7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6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有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等19个大类,由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不通过计算机系统抽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回答2个规定问题,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见附件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附件3),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十一、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6月14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本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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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3月29日

福建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4月14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14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5月13-16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四、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 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4月14日8:30-4月16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7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19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3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六)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3年5月8日-14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厦门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18144162752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教务处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0592-6180981

0592-6180835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75号

0594-2633833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1楼768室

0594-2679019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13365053683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655号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腾飞校区)

图书馆内

0596-2046223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楼111室

0596-259550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南平市教育局三楼

0599-8827529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504招考办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明德楼413

0591-83724398

新疆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4月14日10:00—17日24:00

  网上审核:4月15日10:00—18日19:30

  网上缴费:4月15日10:00—19日24:00

  准考证下载:5月8日—14日

  面试:5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公布面试结果:6月14日

  二、报考条件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的考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相应地(州、市、师)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 面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新疆)”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科→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信息。考生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且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信息标准: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河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第三步:填报信息。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步,信息审核。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须在审核时间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再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对填报信息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名资格参加面试的,后期教师资格认定环节将不予通过,同时将按照教师资格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步,缴纳考试费。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相关规定,此次面试考试费为111元/人次。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后,视为考试自愿报名参加此次面试,面试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4月19日24:00前)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区选择

  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17个考区(附件1),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1. 报考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乌鲁木齐市考区”。

  2. 除以上情况外,户籍或居住证在新疆(含兵团)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报考。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8日—1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学科面试工作由各省份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过程

  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 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 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 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面试结果查询。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七)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考试各项法律法规,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区、报考学段及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由于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期间考生如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资格审核技术咨询电话:18363992110;

  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

  报名相关政策咨询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见下表)。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开通(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面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本公告内容,仅限本次教师资格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

  1. 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小学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的面试要求

  3.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考区名称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1 乌鲁木齐市 0991-8810121 0991-8810009
2 石河子市 0993-2058811 0993-2025716
3 克拉玛依市 0990-6222947 0990-6236330
4 奎屯市 0992-3258533 0992-3270020
5 昌吉州 0994-2330830 0994-2330077
6 博州 0909-2262187 0909-2319275
7 塔城地区 0901-6269659 0901-6222003
8 阿勒泰地区 0906-2122793 0906-2122738
9 吐鲁番市 0995-8551874 0995-8707633
10 哈密市 0902-2257693 0902-2261022
11 巴州 0996-2683851 0996-2038331 0996-2683587
12 阿克苏地区 0997-2122010 0997-2530803
13 克州 0908-7625005 0908-7625025 0908-7625029
14 喀什地区 0998-2525170 0998-2537992 0998-2313360
15 和田地区 0903-7885228 0903-7885228 0903-7862017
16 伊犁州 0999-8290040 0999-8290303
17 阿拉尔市 0997-4660630 0997-4662065 0997-4669050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小学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的面试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面试试题由各省份自行命题,10个学科面试程序如下:

  一、考生自行确定试讲内容。考生根据本人拟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准备3份不同的教案,教案应具有一节完整课堂内容,并以考试申报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所对应的现行教材为参考。

  二、试讲。面试考官从考生自备的3份教案中随机抽取1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复印件(1式3份)。

  三、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时间共5分钟。

  请考生按照以上程序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并按照准

  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3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

  1. 如何报名?

  ——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2. 教材如何购买?

  ——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3. 哪些科目须在乌鲁木齐市考区面试?

  ——报考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10个学科面试的考生统一选择在乌鲁木齐考区报考。

  4. 考试有没有年龄、专业限制?有没有预报名?

  ——考试本身没有年龄限制(应是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没有预报名或报名席位限制的说法,目前为止也没有非师范生禁止报考的规定。报名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关。

  5. 之前在外省(省内其他市)笔试通过,还可以在新疆报考面试吗?

  ——可以。笔试合格成绩全国通用,考生符合新疆报名公告各项条件,可以按要求在新疆报考面试。

  6. 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普通话证书吗?

  ——考试本身不需要普通话证书,后期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

  7. 笔试和面试都通过了,是不是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不是。笔试、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 考试期间更名了怎么办?

  ——考生考试期间(考试前)出现更名的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带上户口簿原件,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登记。后期汇总给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10. 笔试报名的时候自己把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成绩无效,请使用正确的姓名重新报名考试。

  11. 学信网上没有我的学历信息怎么办?

  ——请联系学信网或自己的毕业院校。

  12. 为什么我的状态一直是待审核?

  ——报名人数较多时,考生的审核状态有可能会一直显

  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并留意状态。

  13. 我的父母(配偶)的户籍/居住证在X市,我可以在X市报考吗?我在X市买房了,可以在X市报考吗?

  ——不可以。所有的考区选报条件(户籍/居住证/学籍)均以考生本人所具备的条件为准,且仅限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条件所在地报考。

  14. 我是X市的户籍,我有Y市的居住证,但是我现在在Z市,我可以在Z市报名吗?

  ——不可以。请选择X市或Y市报考。

  15. 我在X市,现在去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告诉我需要XX天才能办好,我可以在X市报考吗?

  ——不可以。选择居住证所在地为考区的前提是持有有效期的居住证原件。

  16. 面试考区可以和笔试考区不一致吗?

  ——可以。

  17. 我小学笔试和面试都合格了,也已经认定了教师资格证,现在笔试成绩还在有效期,我还可以报考小学其他科目的面试吗?

  ——可以。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8. 我初中语文(或其他科目)只通过了科目一和科目二,科目三不合格,我可以报考中职文化课的面试吗?

  ——不可以。需要通过对应的科目三才可以面试。

  19. 面试考点会按照我的住址就近安排吗?

  ——不会。考区根据报考规模统筹安排考点,考点地址以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20. 其他考试时间与面试时间发生冲突,我可以要求更改考试时间段吗?

  ——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21. 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去考试?

  ——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22. 我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考生可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重置密码。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23. 过了报名、审核、缴费截止时间怎么办?

  ——过了相应的时间节点不能补报名、补审核、补缴费。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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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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