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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苏州市相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相城区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1.递交应聘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3份(加贴照片),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如: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手册或档案托管证明等)、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技能资格证书(件)。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苏州市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邮编:215131)。
为避免遗漏,报名者务必在2013年2月20日前将《登记表》和《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xcveczp@163.com
报名所需附件1-3均可至学校网站(http://www.xcvec.com)下载。
2.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5日。
(2)审查方式:学校对报名者的应聘材料初审合格后,集中递交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学校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并通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的具体事宜。
3.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设定1:5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考生需在前一项目合格的情况下方能参加下一个项目的考试。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20%计)+面试(按占比30%计)+技能测试(按占比50%计)。
(一)笔试
笔试日期:2013年3月2(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3月7日(周四)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①采用说课答辩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说课;②围绕职业教育理念方面进行答辩。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胜任招聘岗位所应具有的基本专业技能,主要从准确全面程度、熟练程度、创新潜质三方面评判应聘者的技能水平。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前,应聘者须向人社部门提供考生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技能证书等原件材料,由人社部门与事先提交的《登记表》中信息、相关复印件进行真实性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的最终成绩将在相城区教育局、人社局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三)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正式事业人员待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及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85182252。
五、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12-66153318(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马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相城区教育局)
附件:
1.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2.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3.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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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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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的社会人员;未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仅限在本校测试站报名测试);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令)规定:“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测试计划
  测试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报名于2023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7:00,报名人数800人。
  第二次报名于2023年11月6日9:00—11月9日17:00,报名人数800人。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电脑端网络报名,不支持现场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bm.cltt.org/),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按照提示进行(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测试计划报满后,报名窗口将自动关闭。
  报名完成后,请于测试日期前三天,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信息审核及缴费
  (一)信息审核
  应试人按照个人测试时间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携带护照),前往测试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缴费测试。
  (二)缴费
  测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的40元/人•次收取。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准考证测试时间现场缴费。
  三、测试
  (一)测试时间
  第一次报名测试时间为10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第二次报名测试时间为11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二层普通话水平测试室(地址:宝鸡市大庆路29号)。
  (三)成绩查询与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方式
  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可查询。
  2.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测试中心发放(发放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后)。
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测试中心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电子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携带有效证件
  应试人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填报信息准确
  应试人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三)采集照片要求
  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四)遵守考场纪律
  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测试中心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可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联系咨询电话:0917-2790765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3年9月11日

贵州安顺学院2023年10月21日普通话测试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贵州-注册-输入账号-密码、
    在线报名-我要报名-选择安顺学院考点;
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本校师生及其他应接受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上传存照和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上传寸照、教师证或者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寸照和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
  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
  3.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4.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www.gzyywz.net/cn)或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5.测试内容可参考国家语委编制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
  二、测试
  1.日期:10月21日
  2.地点:安顺市安顺学院特教四楼
  3.测试量:1000人
  4.报名时间:9月21日中午13:00开始,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4.缴费时间:10月16日12:00-10月20日12:00
  5.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9日至当期测试前一天
  6.缴费方式:测试缴费方式:请登录安顺学院官网,选择安顺学院教务处网站
http://jwc.asu.edu.cn/),下载缴费操作流程,或加入安顺学院普通话考试工作群(QQ 群号:466236302),下载缴费操作流程。
  7、缴费前,需下载易校园 APP,进入缴费大厅后,务必将个人身份切换为学生,
然后按规定进行缴费。
  请各位考生注意缴费截止时间,并及时进行缴费,逾期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三、声明
  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851-33227137
  

安顺学院机测点
               2023年9月20日

广东珠海科技学院2023年下半年测试计划

  本测试机构将于2023年09月25日开放报名任务,任务名额预计5000人,考生报名后测试站针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缴费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位考生请按时参加所报名批次考试,遵守考试秩序!

  测试对象:

  1、珠海市户籍人员(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2、在珠海市工作的非珠海户籍人员(港澳人士除外),需提供下列资料之一:珠海市社保卡、珠海市居住证、在珠海工作证明;

  3、珠海市学校在读学生;

  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学生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学生证图片(清楚显示学校、姓名等信息),非学生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珠海市身份证、珠海市社保卡、珠海市居住证、在珠海工作证明之一,未上传审核资料,审核不通过。

福建闽南理工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3年第十场专场测试

  本测试站将于2023年09月21日开放报名任务,任务名额预计120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09月25日,请悉知!各位考生也请按时参加所报名批次考试,遵守考试秩序

黑龙江绥化市202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绥化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开展202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

  二、报名人员

  成人社会考生、绥化全域中小学、幼儿园普通话水平不达标准的现职教师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测试采取网上报名,共测试600人,额满为止。

  2.报名方法:考生于2023年9月27日8:30至2023年9月28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bm.cltt.org)报名。具体操作方式:手机号注册后登录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入口选择黑龙江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绥化市测试站选择相应测试时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上传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支持JPG/JPEG/PNG,1M以内。注意:该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打印)

  3. 缴费方式及标准: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需于2023年10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绥化市教育学院102室(绥化市北林区红星西街3号)进行交费及现场确认。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每次50元。

  4.准考证打印:交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10月9日8:30-2023年10月10日17:00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bm.cltt.org)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进行。

  五、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14日-10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望考生密切关注公众号通知。

  2.测试地点:绥化市教育学院(绥化市红星西街3号)

  六、相关要求

  1.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 报名信息应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提交。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将不能参加测试。

  3.考生完成报名并缴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测试的考生测试费不予退还。再次参加测试需要等待下次重新报名,重新缴纳测试费。

  4.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1.在其它测试站已报过名,还未出成绩的考生不能报考。

  2.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注意事项及报名须知。

  特别提示:按照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的文件要求,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测试前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但在第四项答题前会增加30秒的准备时间。

  八、咨询电话

  0455-8158991       8158992

  8:30-11:00  13:30-16:30(工作日)

                                                            绥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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