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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3年6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3711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13年6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3711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各地和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特岗计划优惠政策和实施成效,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特岗教师;要精心组织,以应届本科生为主,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要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和服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设岗县在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对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附件: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直接打开访问下载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6月14日

关于实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各地和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特岗计划优惠政策和实施成效,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特岗教师;要精心组织,以应届本科生为主,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要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和服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设岗县在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对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附件: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6月14日

附件

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的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3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711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894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2817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当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工作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根据各地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学段、学科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和小学,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一所学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

合。为逐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
(一)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
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也可以应聘。
应聘者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岗位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岗前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招聘具体工作按《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附件2)执行。
四、特岗计划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按人均年24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含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岗前集中培训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前期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设岗县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24000元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政府承担。
五、特岗计划的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优秀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没有试用期,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继续任教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重新择业的,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三年服务期内一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特岗教师,也可选聘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六、特岗教师的聘后管理和服务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岗教师在上岗前与特岗县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省教育厅备案)。在聘用期内,主要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学校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动态管理和评估,对设岗县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增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促进特岗教师健康成长。
(三)聘任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各设岗县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
本方案由河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
2.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
3.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
4.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附件2

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做好我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
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也可以应聘。
应聘者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需求。
省教育厅于2013年6月19日前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http://www.hbte.com.cn)向社会公布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
2、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报名表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照片信息。照片信息要求将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片规格:文件大小200k以内,图片格式:JPG/JPEG/GIF/PNG)。如果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志愿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应聘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考资格,2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5日。资格复审和面试同时进行。
2、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3、省教育厅于2013年7月6日前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具体考务安排,应聘者于7月6日-12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通过资格初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7月13日下午14:00-18:00 在本人笔试所在考点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原件本人带回,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留存,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核查后,符合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数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具体笔试考务工作按照《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冀教师【2009】20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没有指定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考点设置统一安排在各设岗县所在的设区市市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本市考点及考场设置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3、省教育厅于2013年7月24日前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书面查分申请于7月26日到指定地点(网上公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4、省教育厅于2013年7月30日前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设岗县教育局面试联系人、联系电话。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7月25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上报设岗县教育局面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于7月31日-8月2日登陆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自行下载并打印《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参加面试时提交报考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8月3日至8月5日。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向所报设岗县教育局面试联系人咨询面试具体安排等事宜。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应聘者的志愿,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段、学科岗位设置数1:1.5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原则上在同意调剂报考同一设区市内其它设岗县相同或相近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
3、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设岗县在面试时对应聘者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入面试的应聘者,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往届生需携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才能参加面试考核。
4、组织面试。面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在设区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2】10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其中资格复审要严格按照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可以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在设岗县教育局指定的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已在学校体检合格,不再进行体检。须将体检表提交设岗县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人选。
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根据省下达的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提出本县拟聘特岗教师名单,8月12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审定各设岗县拟聘特岗教师名单,8月20日前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向社会公示。
(八)岗前培训。
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设区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确定,但必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以及设岗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训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特岗教师,免费进行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同时省教育厅颁发《河北省2013年特岗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被聘特岗教师须持任职资格证书,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设岗县可依据聘用协议追究其有关责任。
(九)签订合同
在2013年8月31日前,设岗县人民政府与取得特岗教师任职资格的拟聘特岗教师签订《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9月15日前,各市教育局将签订好的《协议书》统一报省教育厅一份。
(十)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特岗教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特岗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11-86260353,86260355
监督投诉电话:0311-66005160,66005162
招聘报名网站:河北教师教育网(http://www.hbte.com.cn)
附件3
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
                                                  本人签字: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日期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户籍所在地  
出生地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报名信息
申请任教地区 
申请岗位 
申请学校 
是否服从调剂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是否应届  学制 
专业  是否师范类专业  普通话等级 
毕业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简历信息

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聘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设岗县人民政府):
乙方(特岗教师):
河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领导下,根据甲方所属学校和特岗计划的实施规定,设定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并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选拔等程序,接受了乙方申请,聘用乙方为河北省特岗教师,聘期三年。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2013年河北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教师[2008]10号)文件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协议。
2、乙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权利。
3、在乙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甲方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或证明。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落实国家和省对特岗教师待遇的有关规定,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
2、对乙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3、根据特岗计划实施的要求,负责乙方聘用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4、乙方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为乙方在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3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聘用期满,若乙方选择不继续留在当地任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5、聘用期内,乙方自愿迁入户口,由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负责接收;乙方的人事档案由服务的设岗县县级人民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免费管理服务。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聘用期间,没有试用期,提前定级,执行甲方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收入水平和国家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的地方性津补贴;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乙方若自愿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在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3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若重新择业或选择深造学习,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申请河北省2013年特岗计划教师岗位,保证本人填报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2、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聘用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的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任教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服务的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任教学校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加强专业能力锻炼,提高工作实绩,坚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服务基层农村教育。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否则,其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
4、服务期满,若不愿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应保证与学校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条 乙方的应聘报名表、考试成绩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一份报省教育厅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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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6月11日前)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已经参加“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三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两场招聘通过体检进入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本场考试。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须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5.应聘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须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

(3)学校或就读院系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含本科阶段);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3.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3)。

4.其他材料:

(1)招聘岗位有专项要求的,还须提交学校(院)出具的专项证明;

(2)应聘人员为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聘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为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

(四)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后,于2026年6月24日9:00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计划于2026年6月下旬进行,地点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现场统一笔试,题型为客观题。

3.笔试内容:

(1)语文、数学、物理、地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2)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页,自行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自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5.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7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如提示须补充证件(证明)材料的应在复审结束之前补全,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组织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如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不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实或被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聘用人员应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四)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咨询:0750-6623085。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01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若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或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985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户籍限定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社会岗位的,户籍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并在本科阶段获得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可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户籍不受限制;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9日24:00。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作要求;报考其他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19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要求: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专业不限;报考其他岗位须与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进行报考;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在2026年8月15日24:00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符合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92名,其中特校定向5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退役军人填写服役经历”2.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填写以下3项: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若属于户籍放宽对象的,还需填写放宽的条件。其他无关证书、奖惩情况不用填写。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2日9:00-6月20日17:00。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19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须在网上报名确认前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以及报考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于6月12日(9:00-11:30,14:00-17:00)将材料提交到平阳县教育局四楼404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缴费确认的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招聘。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24日(9:00-11:30,14:00-17:00),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4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5日9:00-6月27日9: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9:00之前)。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特殊教育对应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其他学科对应中学阶段。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

⑶毕业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⑷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4);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试课考核开始前24小时以内,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认不参加试课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进行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考核。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入围试课名单及试课工作有关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发布。

3.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报考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⑷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⑸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⑹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⑺少数民族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农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为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为其他岗位的,必须与学校书面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

(三)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四)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课、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试课之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八)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20,0577-63886317。

附件:1.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6年储备教师教辅招聘公告

浦东新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录一批储备教师教辅,通过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统一招聘平台实施,录用后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计划于2026年8月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指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本市户籍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若报考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至2026年5月在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业年龄段储备教师教辅可不受报考年龄限制。

4.学历学位要求:

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辅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教师岗位: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对口,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

教辅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对应专业学习经历或岗位工作经历,持有对应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所学专业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简章》。

6.从业资格要求:

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此类考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承诺在相应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招聘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12:00至6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3.笔试确认。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考试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请已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6月17日10:00至6月18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阶段,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6月25日16:00至6月27日9:15。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拟于2026年6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教师、卫生保健/康复师、财务会计、学科实验(化学)、学科实验(物理)、学科实验(生物)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电化教育、职校实训员、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拟于7月上旬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4.资格审查及面试拟于7月上中旬进行。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结合资格初审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及考察拟于7月中下旬进行。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教师岗位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将分批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笔试合格人员未被录用的,其笔试成绩在2026年8月底前继续有效。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二次报名。二次报名公告、职位等将于7月中下旬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条件、岗位要求、面试等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4297

监督电话:20742487

咨询时间:报名及笔试确认期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附件:1.《储备教师教辅公开招聘简章》

2.《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报考问答》

广东省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03人。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岗位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18-3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至43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8周岁;正高职称放宽至53周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放宽至43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7:00

  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hysydwzp2026

  2.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6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系统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成功并不说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慎重报名。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不再统一编排准考证,应聘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

  1.笔试。笔试科目按岗位分两类,综合岗和教育岗考《基本能力测试》,卫生岗考《卫生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各有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笔试成绩靠前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后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三位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三位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组织单位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详见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须知.docx

  附件3:咨询电话.xlsx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广东省博罗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博罗县隶属广东省惠州市,地处“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总面积285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1万,202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005亿元,是全国文明城市。博罗交通便捷,100公里内有广州、深圳、惠州3大机场;有广汕、赣深2条高铁3个高铁站;8条高速,各镇10分钟内可上高速。博罗历史悠久,有2200多年建县史,是岭南道教文化发祥地,罗浮山被尊为道教第七洞天、三十四福地,这里也是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的聚集地,罗浮山建有东江纵队纪念馆、客家围楼。博罗环境优美,拥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罗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象头山,是大湾区的生态屏障和天然“氧吧”。博罗产业兴旺,欣旺达、大金空调、江丰电子、景田百岁山等一大批知名企业在这里投资兴业,培育了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7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博罗实验学校是博罗县人民政府深入实施省委、市委关于“百千万工程”和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的战略部署,是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与博罗县人民政府合作创办的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学段)。学校位于石湾镇,占地约247亩,将于2026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采用“政府主导+名校托管”模式,由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派驻管理团队,开设初高中一体化课程体系,重点发展国防教育、科学教育等特色项目。依托广州教学体系的强大支撑,与广州地区教育同课程、同教研、同备考,是一所在博罗家门口就能接受到广州优质中学资源辐射的学校。学校是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以“做最好的自己”为校训,以“以生为本,与时俱进,培养面向未来的人才”为办学理念,以“办广附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以“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为办学宗旨,最大限度地将广大附中的资源全方位地辐射给博罗广附的全体师生,与广大附中密切联动,在办学理念、校园文化、课程设置、教学教研、管理制度、评价标准、活动安排、发展愿景等方面高度统一。培养学生成为有“朝气、灵气、锐气、勇气、正气、大气”的六气少年,做“思想好、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心理好”的五好学生,具有悦纳自己、尊重他人、胸怀天下的气质。

  为切实保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博罗实验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如期平稳开学、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3〕10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数

  共招聘41个岗位,详见附件1《博罗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及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退役军人。其中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经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已退出现役;2.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3.服役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4.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博罗县在编教职员和拟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应聘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应聘者;被开除公职的应聘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者,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应聘者;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应聘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聘者;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者;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应聘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应聘者。

  9.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10.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6月11日(即“38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1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博罗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专业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1.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对应学段学科副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在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对应学段学科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在198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的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具体详见《博罗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

  3.教师资格证明要求:

  (1)应聘人员应取得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如:中学物理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物理教师资格证。

  (2)符合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附件3),可暂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最后取得相应专业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②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2026年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须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的有效证明资料,且最后取得相应专业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③2026年应届毕业生已通过岗位对应专业和层次教师资格笔试,但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最后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上述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博罗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五、岗位待遇

  博罗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六、签订协议

  与学校签订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博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审核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现场资格复审、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待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二)网络报名

  1.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8:30—2026年6月18日17:30止。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84进行报名,在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请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络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格式)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第四点第二款第3条要求);

  ⑤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网络报名提交的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准确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等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系统内直接反馈,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另行公告。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得在准考证上作任何涂写,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环节均需验原件)。

  笔试成绩待阅卷完成后在博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应聘者如果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笔试成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本人填写《应聘者查分登记表》送至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8室申请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若以1:5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博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应聘者提交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4,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手写签名)。

  2.准考证原件(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打印)。

  3.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和学业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第四点第二项第3条要求)。

  6.运动员证书或主修体育特长项目的有效说明材料。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交入伍及退役有关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均须按以上序号顺序提前整理好)。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每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次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因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六)面试

  结合资格复审情况,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岗位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博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2.面试形式:

  教师(除音乐、美术、体育类)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开展,试讲形式为学科教学。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音乐、美术、体育类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开展;专业技能考核形式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技能及实践应用能力实操,试讲形式为学科教学。应聘者须先按照报名的岗位自带教学工具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划定合格线方能进入试讲环节。面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试讲成绩×50%。

  面试各环节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任一环节成绩不达70分的均不计入面试成绩且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七)公布总成绩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如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均相同,则需进一步加试。

  考试总成绩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八)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签约、考察、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7个工作日内,视情况经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十二)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的应聘者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参加入职前培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聘用手续。具体的办理时间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如应聘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申请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程序的应聘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名义成立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如“保过班”“协议班”等)、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方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博罗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九、咨询方式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应先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岗位表,以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如仍有疑问,可致电朱老师18926260071、陈老师18926260161、0752-6624110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博罗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承诺书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报名系统导出为准)

博罗县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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