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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2013年10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西宁市2013年10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至9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不接受函报,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务必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贻误!
二、报考地点:西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黄河路80号)。
三、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20日两天。
四、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报名(报名现场进行数码照相)。
五、开考科目:《教育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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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百色市2024年上半年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一)具有百色市户籍。

(二)持有百色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不可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代替)。

(三)百色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在百色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百色市教育局负责百色市范围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百色学院设立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负责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工作。

三、认定时间、地址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

1.百色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材料由学校统一收取,并将审核通过的现场确认材料交到百色市教育局。

2.其他申请人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认定材料。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

①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时间:6月17日至21日。

第二阶段时间:7月8日至12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②现场确认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园博路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0号综合窗口(原园博园主展馆)。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由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认定机关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证明),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体检。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体检指定医院:

在百色市教育局认定人员:百色市人民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在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人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体检医院。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证件照。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持本公告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前往体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9.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第一阶段6月28日以后;第二阶段7月19日以后。

领取地点:百色市教育局一楼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与百高路交汇处。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体检及现场确认等事项。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所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序号

教师资格认定(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1

百色市教育局

0776-2840842

0776-2851518

2

右江区教育局

0776-2852957

3

田阳区教育局

0776-3212145

4

田东县教育局

0776-5221215

5

平果市教育局

0776-5831042

6

德保县教育局

0776-3829190

7

靖西市教育局

0776-6231510

8

那坡县教育局

0776-6822455

9

凌云县教育局

0776-7618500

10

乐业县教育局

0776-7929370

11

田林县教育局

0776-7211485

12

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0776-8203920

13

西林县教育局

0776-8667697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授权委托书

百色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广西崇左市扶绥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全县各有关学校,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2024年上半年在扶绥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扶绥县户籍;

(二)持有扶绥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驻扶绥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扶绥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扶绥县教育局负责认定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崇左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认定报名时间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4年4月1日09:00至7月8日16:00。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体检(2024年7月12日前)

1.申请人登录广西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sui.gov.cn/),在首页搜索板块查找《扶绥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并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扶绥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3.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

4.体检时要求

(1)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3)体检要求空腹,体检前合理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

5.凡申请人不在指定医院体检的均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1.现场确认点安排

扶绥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持相关审核材料到扶绥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1进行现场确认。

不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审核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对应材料:

①户籍在扶绥县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扶绥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扶绥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见附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了解。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9)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扶绥县教育局审核认定

自县教育局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本次所有认定通过人员要到扶绥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颁发证书时间由确认点通知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需核验学历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广西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广西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三)认定业务咨询电话:0771-7530941。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扶绥县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广西贵港市2024年上半年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贵港市户籍。

(二)持有广西贵港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贵港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中职升专(本)学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贵港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贵港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贵港市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桂平市教育局、平南县教育局、港北区教育局、港南区教育局、覃塘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公告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

申请人应在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实施全程网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的审核材料,不需进行现场认定。

三、认定时间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申请人网报时间及受理范围

为提高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效率,贵港市教育局将分2批进行网报,各位申报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报名。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9:00至5月10日24:00

第一批次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7月1日16:00

第二批次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3.特别提示:申请人需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报名时扫码授权,并在报名认定系统上点击“已完成”按钮,完成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具体的申报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操作手册。(详细操作见附件1)

(二)教师资格体检

1.贵港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贵港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体检中心、平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2.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申报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检合格表原件交至各自体检的医院,由定点医院统一收集,交至贵港市教育局,申请人请勿自行携带、提交;若体检结果需复查,由体检医院电话告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注意: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人申请保持一致。

(三)网上审核

2024年贵港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4年7月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由贵港市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在贵港市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

(2)持有贵港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

(3)在贵港市内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中职升专(本)学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贵港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体检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照片: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原图(上传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由于实行全程网报,在体检表上贴好2张与网报相同的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表的张贴,另一张用于冲印并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上。

6.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无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贵港市教育局统一向公安机关申请核查。

②居住地申请人由于居住地公安机关无法核查其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需要自行提前在微信上使用小程序“桂警通办”向自治区公安厅在线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后上传。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扫描上传,如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提前联系贵港市教育局领取。

③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提前联系贵港市教育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认定。

贵港市教育局根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关注贵港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认定结果。

  1. 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报名时勾选了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了收件信息的,贵港市教育局提供到付邮寄服务。选择现场领取的,待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后,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特别提示:

1.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不提供邮寄服务,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本人毕业证到现场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3.委托他人代为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

(三)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贵港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进行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

(七)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根据认定范围与户籍信息咨询对应认定机构。进行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

贵港市教育局,电话:0775-4573877

桂平市教育局,电话:0775-3370977

网址:http://www.guiping.gov.cn/

平南县教育局,电话:0775-7862737

网址:http://www.pnxzf.gov.cn/

港北区教育局,电话:0775-4239885

网址:http://www.gbq.gov.cn/gsgg/

港南区教育局,电话:0775-4332778

网址:http://www.gggn.gov.cn/

覃塘区教育局,电话:0775-4721978

网址:http://www.ggqt.gov.cn/

                                                         贵港市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广西贺州市钟山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桂教教师〔2024〕16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钟山县户籍或持有钟山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驻钟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情况见下表:

认定机构

申请种类

申请人员类别

联系人及电话、QQ群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 户籍在贺州市

2. 持有贺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 贺州学院应届毕业生

黄老师0774-5139579

 

社会人员认定Q群:482401031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 户籍在钟山县

2. 持有钟山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李老师

0774-8988389

社会人员认定Q群102525173

三、网报时间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4年4月1日9:00—7月8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教师资格体检

钟山县人民医院是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指定体检医院。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00到11:00)凭身份证(须空腹)自行选择时间前往该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时请配合医生对相关事项的告知。特别提醒: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体检表所粘贴相片必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相片及网报所传相片一致。体检科联系电话:0774—8987237。

六、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符合在钟山县认定的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需选择“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核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或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及体检时相片一致。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钟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钟山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现场确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不见面确认”。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钟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优化合作,即委托体检医院统一代收申请人的体检表及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相片(后续认定机构将到院领取)。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均核验通过(户籍与居住证信息可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相关途径获取核验)、申请人体检结论须合格。完成以上要素即可实现“不见面确认”,不需前往现场确认地点提交材料,让申请人“少跑腿”。

第二种,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如遇学历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核验不通过等情况需要到现场提交原件的则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进行现场确认;此类申请人体检结束后的体检表和相片可自行携带也可以委托钟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代收。

材料提交地点: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门卫室所在楼栋三楼),地址:钟山县钟山镇兴钟南路17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4—8988389,认定人员Q群:102525173(申请人务必加入)。现场确认时间分两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上午8:10-12:00,下午3:00-6:00);第二时间段:2024年7月3日—7月8日(上午8:1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上班。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属于须到现场确认材料类型的要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在Q群公告)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个别需要邮寄的可联系负责认定工作的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2024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毕业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材料,加入认定机构的认定人员Q群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报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未尽事宜,请与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4-8988389,认定人员Q群:102525173。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ofd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天津市宝坻区招聘教师320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320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本市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结束。

缴费: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5日(含)前,并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8)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同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相同。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阶段。同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宝坻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备案、聘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并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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