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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
(三)重点任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要以补足配齐为重点,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严格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待遇;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采取倾斜政策,切实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创新团队;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加快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升专业化水平为重点,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
(四)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的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推动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帮助和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三、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六)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幼儿园园长、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提高校长(园长)专业化水平。制定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认证和评估,规范师范类专业办学,建立教师培养质量评估制度。
(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完善师范生招生制度,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类专业。发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探索建立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度。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发挥好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制度。鼓励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
(八)建立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推进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建立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学、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制度。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推动教学方式变革。继续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九)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发展中心。依托现有资源,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建设县(区)域教师发展平台。
(十)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制定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探索校长职级制。改进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工作,更好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培养与引进兼顾,教学与科研并重,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好“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人才项目,造就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
四、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十一)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办法,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国家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鼓励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
(十二)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修订《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健全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继续实施并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探索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的新机制。
(十三)加快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评定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四)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完善教师退出机制。鼓励普通高中聘请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的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完善相关人事政策,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探索更加有利于促进协同创新、持续创新的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完善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
(十五)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完善高等学校教师分类管理和评价办法;健全大学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高等学校教师兼职兼薪。
五、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
(十六)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制度,完善教职工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以及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途径,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十七)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十八)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央在基建投资中安排资金,支持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十九)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继续做好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定期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研究完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鼓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工作。
(二十)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培训、职务(职称)评审、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依法聘用教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六、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教育经费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切实保障教师培养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高等学校按照不同层次和规模情况,统筹安排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切实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十三)加强考核督导。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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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人,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
  初中语文教师,1人;
  初中数学教师,1人;
  初中物理教师,1人;
  初中地理教师,1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
  初中历史教师,1人;
  初中体育教师,1人;
  高中化学教师,1人;
  高中政治教师,1人;

  二、应聘条件
  具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身心健康,政治素养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截至报名截止时间,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优异。
  2.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应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本科开始的各学历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具有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等职称或职务的,还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2日。
  2.附属中学成立工作组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格,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附属中学核验应聘材料原件并组织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考核通过者参加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学校人事处参与考查监督。
  3.考查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招聘结果。
  4.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附属中学:王大伟  电话:0431-85608996
  人 事 处:王赫宁  电话:0431-85098029 

人事处
附属中学
2023年3月22日

 
 
浙江金华市武义县2023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8人公告

  根据武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若干名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共18个,具体如下:

序号

学校

名 额

学科

1

武义一中

3

高中数学、物理、地理

4

下属学校

15

小学语文、数学;中小学英语、体育、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

  、招聘对象范围

  1.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须与岗位专业需求一致,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专业(不含在职研究生,本科阶段不含专升本);应聘高中岗位的限研究生;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毕业生,专业不限;

  3.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生需为普通高校师范类,就读专业为一段线及以上录取;是否

为一段线或第一批次以浙江省对应年份录取批次为参照;

  4.体育类本科生需为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

  5.国(境)外毕业生无须提供成绩证明,但就读的学校须是位列2022年ARWU、THE、

U.S.News、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的高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三、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3.本科生学习成绩要求本科前三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前70%且大学在校期间曾获学业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

  4.能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5.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6.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预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武义县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完整并连同个人简历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学段+报考岗位

  电子邮箱:wyjszp89082678@163.com

 

  《武义县招聘教师报名表》

  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4月4

  2.现场确认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预报名初审通过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应聘者需相关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综合成绩年级排名情况材料和其它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考试当天仍需提供,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9-89082682,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

  五、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具体招聘时间地点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武义县教育局根据应聘者的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获奖荣誉及大学在读期间的综合表现等方面初审后符合报名条件者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2.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3.面试:采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双向选择及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每个岗位应聘人数,确定双向选择的对象参加面谈,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录用及其他

  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后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上述办法中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修订意见执行。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八、有关奖补政策

  购房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 60 万元购房补助;对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 40 万元购房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 20 万元购房补助;对获得学士学位的一流大学(不包括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 10 万元购房补助;

  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 25 万元生活补贴;对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 12 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 8 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学士学位的一流大学(不包括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6 万元生活补贴

  具体政策按《武义县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委发[2022]7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教育局

2023323

河南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春期进校园(河师大)招聘教师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卧龙区实际,拟走进高校校园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政府举办的公办学校,隶属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高校校园现场招聘。2023年3月25日走进河南师范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岗位详见《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春期进校园(河师大)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师资专业本科及以上或附件2所列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师资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应聘岗位一致,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往届生需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务于入职报到前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往届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现场填写《南阳市卧龙区(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场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彻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形式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教材为相关学段现行教材。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按前款要求)于2023年暑期到卧龙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南阳市七一路777号)报到,安排参加体检事宜(有报到证的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均不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有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本公告由南阳市卧龙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一全初中部    吴老师  15139007892

  五全初中部    刘老师  15938805627

  九全初中部    张老师  15225607870

  十三全初中部  任老师  13663977321

  附件:

  1、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春期进校园(河师大)招聘教师岗位表

  2、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春期进校园(河师大)招聘高校名单 

  卧龙区2023年春期进校园(河师大)招聘高校名单.docx

南阳市卧龙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湖南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绥宁一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绥宁一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师范类专业教师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等任职资格;

   4.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3年拟分配到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方式  

   1.招聘岗位:高中教师共2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地理教师3名、历史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招聘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招聘方式为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nsn.gov.cn)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972 监督电话:0739-7600338。

    2.报名时间:

   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21日

   联系电话:0739-7611972  13975907251(侯老师)

   3.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一楼(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自荐书(个人简历)、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明身份及学历的有效证件,另需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未能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

   2.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详细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

   (1)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1:1。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3)。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入围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七)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四、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绥宁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9-7600338。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2.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3.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2.绥宁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绥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绥宁县第一中学

                                           2023年3月9日

河南南阳内乡县2023招聘127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走进高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共计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内乡高中、实验高中、内乡三高、灌涨高中、内乡职专和南阳市中小学生实践学校,均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高校校园现场招聘。3月25日至26日走进河南师范大学参加校园招聘会,如未完成招聘计划,可择时再次参加有关高校校园招聘活动。

  四、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0周岁以下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应聘岗位一致;

  3、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高中、职专文化课的人员,应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专和南阳市中小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课的人员,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

  4、往届生需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务于考察阶段提供学历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内乡县在职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往届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现场填写《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提供近期免冠照片4张。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7:00(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1.时间:3月26日上午

  2.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

  1、时间:3月26日下午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形式:试讲

  5、面试内容:应聘高中及职专文化课(含体、音、信息技术)职位的,试讲教材为高一相应学科现行必修教材;应聘职专专业职位的,教材为现行职专一年级教材;应聘南阳市中小学生实践学校专业职位的,试讲教材为综合实践活动相应教材。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入编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应聘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内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3年3月22日

  附件:2023年内乡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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