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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2013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鹤壁市2013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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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创办于1949年,是一所与新中国同龄,与改革开放同行,与越秀区同发展的老牌名校。学校地处千年商都核心、广州文脉之源,是广州市首批综合高中试点,也是越秀区辖内唯一公办全日制省级重点职中。学校坚持“向新而生,向质而立,向未来而行”的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志存高远、守正知新、智创未来的高质量人才。

  为满足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二)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说明: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或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或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区教育局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4.应聘人员应具有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具有高中学段和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符合岗位要求的雅思、托福成绩单的2024年毕业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5月18日(星期六)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报名初审。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已在越秀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本公告的招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4)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7:00。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5.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自行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暂定2024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当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及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基本能力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当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5: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五)心理品质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面试

  暂定2024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形式,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对工作人员来电应及时接听或即时回拨,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

  1.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广州考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1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5月13日(星期一)参加广州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在现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起开始接受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线下资格初审
  (一)时间:5月13日(星期一)
  (二)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内容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注意事项
  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须提供的材料
  1.基本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时,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明确)。
  (1)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纸质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9)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
  3.笔试结束后,福田区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上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核查成绩一次。
  (二)面试
  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4.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上公布。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官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招聘单位实际申请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 (http://www.szft.gov.cn/xxgk/)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http://www.szft.gov.cn/xxgk/
  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
  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https://hlzx.szftedu.cn/
  (七)咨询电话:0755-8370136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学(红岭教育集团)2024年春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天津籍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①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②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天津籍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3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具体安排为: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2024年6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6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

(8)天津籍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9)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7:00。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2024年7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7587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咨询电话:022-2894284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五)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广东省廉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30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9人,乡镇中学教师73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

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428日以后出生)。

7.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

8.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不填报符合加分政策情况及上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应聘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10.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4289:0020245716: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jzljeduzp2024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应聘信息及上传证件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先阅读网上名须知》(附件3)。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应聘。应聘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应聘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书。

5)报考体育教学兼游泳教练岗位的,还须上传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应聘人员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每个证件的扫描件大小约500KB)。因上传证件材料无效或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应聘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42810:005524:00,报名系统可查询各招聘岗位当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457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58日、9日,每天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带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5917:00还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笔试,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519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同时进行才艺测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才艺测试时间),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事项。

八、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应聘同一岗位组(有2个以上不同招聘学校的岗位)的体检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招聘学校(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在体检前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选择岗位、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见附件4)咨询或投诉。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廉江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网上报名须知.doc

4.咨询及投诉电话.xls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24423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辰溪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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