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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的均衡、优质、科学、高效地发展,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本次共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职员29名,幼儿园教师22名(“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中小学教职员38名、幼儿园教职员9名(“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需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附件2)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
   (2)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外语类教师职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应聘其它职位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5年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4)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表中承诺于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具备附件1各职位所列其他具体招聘条件。
   2、本次招聘,社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师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保健医生持有临床或预防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2)有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条件如下: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③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中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中学相应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小学或幼儿园相应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后续考试。
   (3)具备附件1各职位所列其他具体招聘条件。
   3、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至少须15个工作日,建议报名者提前准备)。
   三、招聘办法
   招聘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填报资料。(1月5日至1月7日)
   2014年1月5日上午9:00至1月7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萝岗教师招聘网站(http://jszp.gzluogang.edu.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45。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少年宫一楼大厅(萝岗区香雪七路1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应聘者按网上填报资料时系统提示的时间(原则上为网上报名材料初审审查合格后的次日)持《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教职员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自行下载,手写签名)、《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教职员资格审查目录一览表》(自行下载,附件3)及其中所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本人到指定招考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报名现场予以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回。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及以上方能开考笔试(同一职位招聘2人以上的、玉岩中学数学教师职位为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4)符合条件的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和小学、幼儿园副高级职称人员,报考相应职位,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指引。
   3、笔试内容:
   笔试分中小学教师(含实验员)、幼儿园教师和保健医生3个系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相应学段教育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保健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幼儿园卫生保健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占85%)及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限制在120分钟之内完成答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1月16日前在萝岗区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以100分核算,任一项低于60分均不能被录用。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形式包括书面测试、试教、说课、技能展示、实操等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面试暂定在1月18日至1月22日之间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免笔试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结构化面试3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五)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见附件5)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核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区招聘办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查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的,由区招聘办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整理相关材料统一报区人社局审核后,与社会人员办理调配与聘用的相关协议与手续,与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服务最低期限为5年)。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萝岗区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除玉岩中学数学教师职位外,其他社会人员拟录用者暂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须在入职后试用期满,并且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予以聘用和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萝岗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萝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82116618;监督电话:020-82111372。

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

附件:
 1、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教职员职位表.xls
 2、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doc
 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教职员资格审查目录一览表.doc
 4、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5、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doc
 6、2013年学科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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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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