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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非师范生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查询-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非师范生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查询

 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试科目: 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课程
002205
中师类(初中、高中、中专)
教育学和教学法(8250)
心理学(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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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学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课专任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

其他资格条件

思政课专任教师

专技

承担学校思政课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全国

4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注: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时间、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请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4)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中英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

浙江丽水市庆元县2024招聘教师12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规程》的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所有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

  3.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考学历所对应的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县内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县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规定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幼儿教师等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5日17:00。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4月25日21:0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5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25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回已缴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1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名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3日。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知识》一门(分中小学卷、学前教育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测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报考中小学体育和小学音乐人员都入围测试,其它岗位根据各招聘计划数,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同一岗位计划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测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对象。

  入围测试对象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测试对象,在测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测试对象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测试

  测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测试的人员放弃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逾期不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按考生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6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7-8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9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1-6号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7-9号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考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除幼儿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4.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xls附件1: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附件2: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项目表.xls附件3: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项目表.xls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浙江金华市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金华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金华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报备员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详见《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  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户籍不限;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招考专业由金华教育学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5.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执行;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8.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分类按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1)身份证;(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发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资格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审核:金华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一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9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

  1.本次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教育学院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5961、82465199。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卢老师、饶老师)。

  附件:1.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xls

  附件2: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绍兴市上虞区202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3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7名。

  1.中学(普高、职高、初中)教师24名:语文4名、数学5名、物理2名、化学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科学2名、历史与社会3名;

  2.小学教师4名:语文2名、数学2名;

  3.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6名:美术1名、音乐1名、体育1名、心理3名;

  4.职教实训指导教师1名:数控加工1名;

  5.幼儿教师2名。

  同一岗位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9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截至资格复审,在绍兴市上虞区全日制中小学连续任自聘教师满三年及以上且仍在任教的考生、符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第(3)条的考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考生为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3、2024届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2024届部分全国知名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件)。

  (3)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公告以下所指教师资格证书均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

  2023届或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4届部分全国知名高校(详见附件)本科学历毕业生、无相应专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职教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要求获得过省级职业技能比赛相应专业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幼儿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毕业生。任教经历以到资格复审时为准。

  四、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传的加分材料,计算加分。政策加分确定前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五、招聘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2日8:30—4月30日17:00。

  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 http://61.174.212.227:8906/),

  点击进入“上虞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新教师招聘”报名页面,然后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公开招聘公告》要求,自愿选择兼报上虞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2日8:30—5月8日17:30。

  上虞区教体局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职教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获得过的“省级职业技能比赛相应专业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证书照片,否则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4年5月15日8:30—5月18日8:45,进入报名系统(http://61.174.212.227:890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打印后遗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职教、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

  考生在规定笔试时间内,完成《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缴。

  (4)笔试成绩计算: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35%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5%。笔试分数满分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公布

  时间:2024年5月31日

  考生登录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6.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得分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递补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

  考生本人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①《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学校或学院盖章的书面说明);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④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交学校证明;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有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有二级教师等相关职称资格要求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⑤加分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7.面试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和结构化面试方式(美术、音乐、体育、职校、幼教岗位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体检。面试分数的50%折算为面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面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依次排序为准,仍相同时进行加测。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9.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0.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择岗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学校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聘用,已列入招聘计划中,但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统一择岗。

  拟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见习)期内发现有严重疾患的,经区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符合招聘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

  1.我区与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新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一致,且采用同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慎重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报考越城区、柯桥区岗位。

  2.聘用人员享受上虞区相关最新人才政策待遇。

  3.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招聘未尽事项,由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957912   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附件:部分全国知名高校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部分全国知名高校名单.docx

浙江诸暨市2024教育体育局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各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80名。分A、B两类招聘。

  (一)A类(69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美术2名、体育5名、音乐1名、科学4名、信息技术2名。

  中学岗位:语文2名、数学5名、英语1名、历史与社会5名。

  小学岗位:语文25名、数学10名,英语1名、特殊教育1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5名。

  (二)B类(11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体育1名、科学1名。

  中学岗位:历史与社会1名、英语1名。

  小学岗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3名。

  二、招聘对象

  (一)A类招聘对象

  同一学历层次未参加过往年我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2.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学历)毕业的,或研究生毕业持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

  (二)B类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2.因夫妻两地分居、回原籍等原因申请报考,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龄满三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的诸暨市外在编在职教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

  2.《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现役军人;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报考资质

  报考人员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具有中小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低学段(不含幼儿园)相应学科岗位。

  1.A类中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生,按上述证书学科报考对应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只招收特殊教育对应专业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还可根据专业对应原则选报岗位。师范类专业认定以标注有“师范类”字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站地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原始录取凭证等为准。

  2.B类报考人员须按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报考对应岗位。

  (二)报考流程

  1.报考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网络报名平台提示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s://jsbm.zjjy.xyz/。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完成诚信报考承诺,选择报考类别和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资料。凡因网报时报考人员自身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导致后续无法接收通知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报考时间

  4月22日9时–4月29日17时。

  3.报考材料

  (1)A类:①本人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要求JPG或PNG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②身份证照片;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要求为报名前三日内截图,师范类专业须标注有“师范类”字样、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原始录取凭证等);④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照片;⑥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照片;⑦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B类:①本人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要求JPG或PNG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②身份证照片;③毕业证书照片;④教师资格证书照片;⑤30周岁以上考生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照片;⑥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⑦审核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诸暨市外在编在职教师还需提供:⑧因夫妻分居申请报考的提供结婚证和在诸暨一方的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照片;因回原籍申请报考的需提供原户籍证明材料照片;⑨在编在职及教龄满三年相关证明材料(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网报平台技术问题联系电话:0575-89078530。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按系统提示补交报名资料,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月6日17时前完成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

  (1)缴费标准: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50元/科)。

  (2)缴费确认时间:5月7日9时至5月9日24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缴费短信提示后及时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凡在缴费确认时间内未收到短信提示的,请联系市教育体育局党建室(联系电话0575-89078232,下同)。

  (3)缴费结果查询时间:5月10日9时至5月11日17时。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在网报平台查询是否已“缴费确认”完成报名,特殊情况请联系市教育体育局党建室。

  招聘计划数10名以下的岗位,其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该岗位已缴费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6.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5月18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组考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两个科目试卷同时下发,同时收卷;笔试总时长180分钟。

  2.内容范围:《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特教按小学)和学前教育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8:30—11:30。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按30%计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按70%计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1)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下同)公告。

  (2)开展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网报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递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作放弃。

  (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开展面试

  (1)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上线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上线人员。根据总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总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上线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现象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上线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A类上线人员须按时与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作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上线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择岗。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市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作放弃。拟聘用人员在报到时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市教育体育局按学科A、B类合并设置岗位。聘用人员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就业岗位。

  6.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诸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7.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信息发布与监督

  1.2024年4月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试时间地点、体检、聘用名单等相关通知、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招聘工作将依法依规、严密有序地进行。对招聘工作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教育体育局书面提出。本次招聘接受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诸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75-88795069、0575-89008670。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件: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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