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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娄底市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3〕6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接受规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了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经考察(考试)确认为培训合格。

  ②参加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③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不需参加普通话测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培训与考试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与考试

  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培训与考试。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

  全市各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由娄底市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738-831802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办公楼财务室(301室)。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分中学(含中专)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层次,省里负责命题、制卷和评卷,市里负责报名和组考。

  (1)报考时间、地点

  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节假日照常上班),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持就读学校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311、319室)办理报考手续。补考人员报考时须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证书或2012年考试单科合格证。

  (2)考试时间、内容

  3月17日 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7日 14:00~16: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3)准考证发放:由中国邮政娄底速递公司领取并在3月10日前邮寄到申请人。申请人报名时须到邮政速递窗口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网址: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hnteacher.net)。

  (6)合格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见娄底教育网(www.ldjyw.gov.cn),娄底师资培训网(www.ldszpx.net)。

  (二)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与考试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与考试工作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质量,今年实行培考分离,并由市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考试,统一发证。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3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与考试只在春季安排,秋季批次不再组织,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务必按时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有关事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参加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参加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时另行通知。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含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娄底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2.现场确认。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当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详细注明原由,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有关学校要协助做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今年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

  春季批次: 5月7日~5月11日 (节假日照常上班)

  秋季批次: 11月1日~11月5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3.专家审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应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一)从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的定点医院为娄底市疾控中心(地点:新办公楼4楼消毒与学校卫生监测科,联系人:王医生,联系电话:13807388580)。

  (四)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五)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六)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娄底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教师入口关。要严格依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受理、专家审查、领导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尤其要重视对申请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和思想品德考察。要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档案,收集涉及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对“网络版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加强对管理系统的密码和密码卡的管理和使用,杜绝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每年春季、秋季两个批次网上申报开始前,要在管理系统内做好现场确认点的设置工作,将现场确认的有关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明确的公告。在认定过程中,要及时依据有关结论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向我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放、关闭的日期为:

  春季批次 4月1日— 7月15日;

  秋季批次 10月10日—12月5日。

  (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各个环节的管理。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娄底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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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通知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2日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2日10时至4月23日19时通过邮箱(hxh198000@163.com)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材料(见附件),按要求准确填报成绩复核申请信息。10个工作日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电话或原邮箱号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结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信息和反馈复核结果。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成绩复核范围包括是否为考生本人应试信息、有无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包括试题评阅宽严。如果考生因笔试成绩复核结果反馈延误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12日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报考对象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主校区)南门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75号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在校生)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报考对象只限三明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 0599-8827529  
武夷学院(在校生)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武夷学院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 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0593–6383573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0552-3127352、4952910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782263、0555-8324775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市州名称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62545030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宜昌市

0717-6441534

襄阳市

0710-3617108

鄂州市

027-60281920

荆门市

13308690215

孝感市

0712-2327290

荆州市

0716-8102517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368/3590998

恩施州

0718-8988085

仙桃市

0728-3239258
0728-3320621

潜江市

0728-6230519

天门市

0728-5342091

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2日(星期五)至26日(星期五)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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