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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靖州县2015教师招聘2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靖州县2015教师招聘28人公告

    切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靖州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此方案:
一、岗位及名额
靖州一中9名: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电脑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
靖州职业教育总校3名:旅游专业教师2名、汽修专业教师1名。
农村幼儿教师16名,拟分配至寨牙乡1名、文溪乡1名、甘棠乡2名、太阳坪乡1名、大堡子镇3名(含岩湾1名)、三锹乡1名、藕团乡2名、平茶镇1名、新厂镇2名、横江桥乡2名。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靖州一中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的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专业对口(高中教师要求具备相应学科专业,旅游专业教师要求具备旅游类专业,汽修专业教师要求具备汽车修理专业,幼儿园教师要求具备学前教育专业);
5、学历要求
靖州一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靖州职业教育总校:旅游专业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汽修专业教师要求具备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农村幼儿教师: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靖州职业教育总校所招汽车维修实训指导教师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本县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被立案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于2015年4月27日—29日上班时间(早上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上两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四张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名。也可网上报名(报名表附后,网上报名可从公示之日开始,截止4月29日17:30),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电子邮箱rsg8253787@163.com。网上报名者请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于5月8日14:30-17: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认证。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
①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主要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各科目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靖州县乐群小学。
②面试:靖州一中、职业教育总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农村幼儿园教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分数相同则以客观题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靖州一中:教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授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现场授课顺序和内容(内容限定在高一下期教材)在上课当天抽签确定,现场答辩为现场抽取试题进行答辩。
靖州职业教育总校:教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授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现场授课顺序和内容(内容限定在相关专业教材)在上课当天抽签确定,现场答辩为现场抽取试题进行答辩。
农村幼儿教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40分)、技能测试(50分)和现场答辩(10分)。说课顺序和内容在说课当天抽签确定,现场答辩为现场抽取试题进行答辩。技能测试指说故事、唱歌、舞蹈、美术、弹琴等技能展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笔试50%、面试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人员进行体检(成绩相同时取现场授课得分高者、体检执行省教育厅招聘特岗教师的体检标准),入围人员体检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编办联合组织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
4、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七个工作日。
5、签定聘用协议: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五、聘用教师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参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垂询电话:靖州教育局(0745-8253787)、人社局(0745-8253506);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局(0745-8224234)、编办(0745-8222183)。
点击下载>>>
靖州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靖州县教育局靖州县人社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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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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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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