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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15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人数共392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22名,职业学校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属差额事业单位),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三)应聘高中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研究生除外);应聘初中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研究生除外);应聘小学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研究生除外);应聘幼儿园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应聘专业相符;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超过40周岁(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现役军人和全额在编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经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2015年6月17日9: 00至6月21日17: 00.
报名网址:菏泽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zrsks.gov.cn/
(1)个人报名。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巨野籍或在巨野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应征入伍、服役期满,2014年以前退出现役,符合巨野县安置工作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审查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缴费。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平台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6月21日17: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并于6月30日-7月4日上午9:30登录菏泽市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携带证明材料,于6月18日至19日(8:30—12:00,14::3-17:30)到巨野县委党校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计划。定向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对应岗位。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巨野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30%和70%。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本人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教育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5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工作地县以上组织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大学生退伍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我市安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计划1至9人的按1:3的比例、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语文、数学、英语、幼儿园教师面试及聘用需分组进行,其它学科不再分组。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委党校确认信息,语文、数学、英语及幼儿园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应聘面试组别意向,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定向招聘人员按岗位所在组别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70元。
进入面试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委党校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
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评课小组,中小学面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幼儿园面试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职业学校面试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定向招聘面试内容与中小学相同。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每个面试组面试结束后公布本组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在网站进行公示。依据综合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本面试组按综合成绩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并列名次按①学历高者②笔试成绩高者③毕业学校为“211”工程者④毕业时间早者⑤年龄大者顺序聘用并选择应聘单位。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承担。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选择应聘单位时间。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选择应聘单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因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报考本学科本面试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聘用人员凭人社部门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通知单》到县教育局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纳入编制管理(其中:幼儿教师为差额事业编制)。
(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三)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县成立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违者取消考试招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和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所有通知和成绩将在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yrsj.gov.cn)和巨野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juyeedu.cn)同时公布,考生应随时登录准确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巨野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0-8211375(教育局)
0530-8311685(人社局)
0530-8209113(编 办)
0530-8209917(监察局)
巨野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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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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