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第三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凡甘肃省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甘肃省。 工作单位在甘肃省的,人事档案关系须在本省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报考条件和对象
第五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第六条  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条  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自本实施细则下发之日起,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已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其中一科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2015年底前参加补考,补考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第九条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在甘肃省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十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试内容和方式
第十一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第十二条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四条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其中《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暂由我省自行组织实施。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p#副标题#e#

第十五条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者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
第十六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第十七条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具体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分专业进行。
第十八条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第十九条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条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第四章    考试实施
第二十一条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十二条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学历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在完成报名程序后,于考前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执行办公室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制定笔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第二十四条   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须统一培训、持证上岗。甘肃省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执行办公室负责面试考官库的建立、考官培训和考官证发放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
第二十六条  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并获得证书。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第五章    考试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甘肃省教育厅主管本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成立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自考办。执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检查和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执行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十九条  甘肃省自考办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主要负责是:`
 (一)制定本省笔试、面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二)组织本省笔试考务工作,负责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
 (三)管理、指导、监督本省各考区工作;
 (四)负责自主命题工作;
 (五)负责本省教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十条  笔试以市(州)为单位设立考区。笔试试卷和答题卡由甘肃省自考办负责统一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阅卷。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根据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点。面试实行现场打分方式,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第三十二条   教师资格考试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41号)规定报经省级财政、发改部门批准后,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由省上统一收取,并按比例拨付各市州。
第六章 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三十三条  各级考试组织部门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四条  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考生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今举行 多地考试因疫情推迟

  今日,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开考,部分地区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推迟笔试。近些年来,随着教师规模不断扩大,教师待遇更有保障,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也在不断上升。

  多地因疫情推迟教师资格考试

  据此前各地发布的考试日程安排,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月3月12日开考。

  近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多地宣布教资笔试推迟。如内蒙古、吉林、上海发布教资考试推迟公告,宣布原定于3月12日举行的教资笔试推迟,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

  此外,深圳、东莞、青岛、威海、淄博、晋城、连云港、廊坊、濮阳等地也发布教资笔试延迟公告,并宣布由于本次考试延期举行受到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部分省份为因疫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开通退费通道。如陕西发布通知称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照规定提交退费申请。考试组织部门将按照流程,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退费、合格成绩延期申报等工作。

  河北石家庄、陕西西安等地则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调整部分考点。如石家庄发布通知称,因“石家庄市润德学校”考点实行闭环管理,已不能使用。请准考证考点名称为“石家庄市润德学校的考生重新打印《准考证》,并按新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及地址参加考试。

点击进入下一页

石家庄教育考试院公告。

  待遇更有保障 教师职业吸引力上升

  近些年来,我国教师队伍不断扩大。据教育部2021年发布的数据,我国教师规模已经达到1792.97万人,比上年增加60.94万人,增长3.52%。

  与之对应的是,教师待遇的保障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曾表示,全国2846个区县均正式承诺实现“不低于”目标,即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当前,各地都在建立两大机制:第一个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第二个是义务教育教师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

  去年底,教育部公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并且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与待遇保障。

  “从大环境来看,教师的薪资待遇不断提高,国家在编制上也予以优先保障,未来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在不断增大,这是教资考试热度攀升的大背景。”行业人士分析,近年来,国家提高了教师入职门槛,教师资格证成为编内外教师上岗的必要条件,这都是教资考试热度攀升的重要原因。

福建关于举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9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2年1月8-9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须自行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四、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12月26日起,建议考生尽量避免跨省流动以及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对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于考前3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五、面试报名及现场确认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三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将在12月9日开放报名权限,考生须在12月11日17:00前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九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2.集美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及厦门市范围内报考小学学段和中学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九个科目考生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3.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4.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5.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现场确认点安排在本校。

  6.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二)现场确认

  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本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属考区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由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12月9-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面试确认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防疫检查。现场确认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网上付费

  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考区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12月15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19〕62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场审核及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六、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属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或未进行现场确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未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1年下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五)已参加2021的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2年1月3日-9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点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

附件:
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点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现场确认时间 备注
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号吕振万楼 0591-83451393 12月9-12日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东南角德旺楼德旺教育研究院一楼大厅旁(乌龙江大道旗山石沙站)) 0591-83451393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办事窗口 群众路164号(教育新濠酒店一楼) 0591-83332876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行政办公楼116室 0591-28956310 12月9-12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集美银江路183号校总部吕振万楼120室 0592-6181064 12月9-12日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18159297910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集美银江路183号校总部吕振万楼120室 0592-6181064 12月9-12日 面向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厦门市报考报考小学学段和中学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九个科目考生报名及审核。
莆田 荔城区教育局招生办 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街15号七层 0594-2294239 12月9-12日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1楼768室 0594-2689769 12月9-12日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13365053683 12月9-12日
泉州 泉州师范学院 东海校区文科A栋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0595-22051007 12月9-12日 只面向本校东海校区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南安校区办公楼三楼302教务科 0595-86488835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诗山校区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软件学院实验楼一楼教务处 0595-28292101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软件学院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学院  教学楼A503 0595-28852265 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初等教育学院  教学楼A302
艺术学院  艺术楼YE404
外语旅游学院  教学楼A203
鲤城区招考中心 鲤城区中山北路46号 0595-22766468
丰泽区招生考试中心 津淮街(东段)17号丰泽教师进修学校二楼 0595-22163283
洛江区招考办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36号洛江区教育局二楼 0595-22630001
泉港区教育局招生办 泉港区中心工业区泉港区教育局招生办(505室) 0595-87971128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招生考试中心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2楼 0595-27396641

0595-27395510

惠安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118号0595-87382707
安溪县招考中心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B幢808室0595-23280193
永春县招生办永春县城东街122号教育局一楼0595-23882790
德化县招生考试中心德化浔中镇学府路19号(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102室)0595-23522851
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石狮市嘉禄路568号0595-88886006
晋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晋江市教育局1楼)0595-85660282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南安市溪美兴安巷45号0595-86392257
漳州漳州市自考中心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655号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腾飞校区)图书馆内0596-204622312月9-12日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楼111室0596-259550312月9-12日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延平区海瑞路1号 (江南校区)教务处0599-846141312月9-12日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延平区海瑞路9号(江南校区)0599-6133011
延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延平区府前路66号(延平区实验小学旁)0599-806991512月9-12日
建阳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建阳区教育局(黄花山路33号)0599-5823840
邵武市自考办邵武市教育局(新建路1号)0599-6322821
武夷山市考试中心武夷山市教育局(毓秀街)0599-5302963
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建瓯市水西瓯宁路11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0599-3833720
顺昌县教育考试中心顺昌县教育局(南北街11号)0599-7830707
浦城县自考办浦城县教育局(南浦街道皇华山路241号)0599-2842447
光泽县自考办光泽县教育局(武林路242号)0599-7922827
松溪县自考办松溪县教育局(东大路59号)0599-2321294
政和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政和县进修学校师训大楼(熊山街道胜利街1号)0599-3338295
武夷学院武夷学院武夷山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教务处五(瑞1-307)0599-513778912月9-12日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龙岩新罗区教育考试中心龙岩市新罗区南城溪南路8号新罗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0597-232054012月9-12日
永定区教育局招考办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102号(区教育局三楼)0597-5832935
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临江镇人民路104号0597-3887123、3842625
武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武平县平川街道沿河西路49号武平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0597-4822658
长汀县教育局招考办长汀县汀州镇仓下苍33号长汀县教育局0597-6831865
连城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连城县东环北路270号连城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三楼)0597-8930262
漳平市教育局招考办漳平市菁城街道下水洋路18号(漳平市教育局三楼招考办)0597-7532525
龙岩学院龙岩学院同心楼信1090597-2793754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请带好学生证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曹溪中路5号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综合大楼一楼106室继续教育学院0597-2777858、0597-2777861
宁德宁德师范学院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东侨校区行政办公楼四层412室0593-233853512月9-12日只面向本校(全日制)在校生,请带好学生证。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宁德市福安福泰路232号0593-6389835
蕉城区教育局自考办蕉城区青山路6-1号蕉城区教育局一楼自考办0593-2987052

0593-2987033

霞浦县教育局自考办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村228号吉安驰新能源综合大楼三层教育局自考办0593-8899351
古田县教育局自考办古田县解放路169号(县政府大院内)古田县教育局一楼考试中心0593-3802760
屏南县教育局自考办屏南县气象巷56号电大二楼自考办(华侨中学校内)0593-3324550
寿宁县教育局自考办寿宁县城关胜利街128号(原政府大院内)0593-2177137
周宁县教育局自考办周宁县狮城镇朝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四楼0593-5632128
柘荣县教育局自考办柘荣县河洋西路19号柘荣县教育局三楼0593-8366099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福安市教育局四楼0593-6383573
福鼎市教育局自考办福鼎市古城西路87号福鼎市教育局自考办0593-7830875
福建教育学院福建教育学院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小礼堂0591-8365125212月9-12日只面向户籍或居住证在福建省内且报考小学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报名及审核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江苏教师资格考试④:1046914017

更多政策咨询
添加小编咨询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报名信息采集变化情况说明

  一、取消对考生“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所在地信息的采集
  二、增加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信息的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居住证
  增加信息项名称2:居住证申领地
  提示信息:
  1、“居住证”信息项为可选项,如考生没有申领过“居住证”,可在“有无居住证”信息项选择“无”即可;
  2、如申请过“居住证”,可在“居住证申领地”信息项选择申领地的“省份”和“地市”名称。
  三、针对所有在校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提示信息:
  1、“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2、“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四、针对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考生新增“学籍学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学籍学号
  提示信息:
  1、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在读考生(不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学籍学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国家承认的各类非高等教育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学生证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栏填写“无”。
  五、针对已毕业考生,新增“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最高学历证书编号
  提示信息:
  1、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后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项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前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如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就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附件1:
考生基本信息字段说明表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含义 备注
1       XM 考生姓名  
2       ZJLX 证件类型  
3       SFZH 证件号码  
4       XB 性别  
5       MZ 民族  
6       ZZMM 政治面貌  
7       CSRQ 出生日期  
8       HJSZD 户籍所在地  
9       YWJZZ 有无居住证 新增
10     JZZSLD 居住证申领地 新增
11     SFZXS 是否在校生  
12     XXMC 学校名称  
13     XXDM 学校代码  
14     SFSFS 是否师范专业  
15     XXXS 学习形式  
16     ZGXL 学历层次  
17     RXNF 入校年份  
18     XZ 学制 新增
19     DQNJ 当前年级 新增
20     YXBJ 院系/班级  
21     DZYX 电子邮箱  
22     SJHM 手机号码  
23     TXDZ 地址  
24     KSLB 考试类别  
25     YWXH 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 新增
26     XH 学籍学号 新增
27     YWZSH 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 新增
28     XLZSH 最高学历证书编号 新增
29     ZY 专业 新增

 
  附件2:

报名系统在校生信息采集页面




  附件3:

报名系统非在校生信息采集页面

 

 
  附件4:

学信网查询学籍证明(样例)



 

  更多教师资格事项咨询,点击添加各省咨询群:
严把教师队伍入口 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仅35%

  今天(9月1日)上午,教育部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33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有关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出席发布会,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发布会。

  会上王定华司长介绍了我国目前的教师队伍基本情况,截至2016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578万人,比2012年增加了116万。教师配置得到较大改善,小学生师比比2012年降低了0.59个百分点、初中降低了1.18、高中降低了1.82。结构不断优化,中青年教师成为主体,普通高校、中小学教师中45岁(不含)以下分别占69.83%和 70.49%。教师素质大幅提高,高学历教师比例进一步增大。
  对于大家关心的教师资格改革方面的进展,王司长也进行了相关介绍。截至目前,全国28个省份均参加了教师资格改革试点。在资格考试方面,共组织了11次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累计参加笔试考试的人数515.8万人,通过考试180.8万人;累计参加面试人数192.1万人,通过面试134.2万人。在定期注册方面,累计有33万所中小学校的505万名教师申请了首次注册,注册合格499万人,通过率98.8%,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5.8万余名教师。改革试点工作对于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带来的重要影响
  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在湖北、浙江率先试点。5年来,教师资格改革范围不断扩大,改革力度不断加强,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总计这几年的改革成绩,这项制度带来了哪些重要的影响呢?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
  1.重要的甄别和筛选功能
  截至到目前,教育部和各省份对新教师资格证“国考”的政策和实施方案逐渐明晰和确定。对于教师行业准入的要求提高,也是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规定“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使未来的教育行业人才符合“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的总的教育改革地位和精神实质,这也成为逐渐完善新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引导中小学教育人才向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同时,也寄希望于新教师资格证“国考”,筛选出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的师范生从事教师职业,凸显新教师资格证“国考”“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导向”的重要甄别和筛选功能。
  2.社会重要的行业准入资格
  新教师资格证“国考”由于考试内容增多,难度加大,将会把一些有毕业证而无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拒之教师行业的门外,教师资格证将会像执业医师、会计师、建造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化考试证书一样,成为社会重要的、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资格证。这种教师资格证的认证方式也逐渐与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类似和接轨,教师资格证在毕业生就业时将拥有更多的含金量和可信度,社会对于整个教师队伍质量的看法将会有本质性的改变和提升。
  3.师范教育专业招生和就业的重要口碑
  由于旧的教师资格证通过率较高,教师资格证通过率很难成为影响师范教育专业招生口碑和声誉的重要因素。在新教师资格证“国考”改革背景中教师资格证获取较难的状况下,相比改革之前的教师资格证,通过率高低将会极大影响师范教育专业的招生形势,师范教育专业的招生可能会经历:断崖式下降→缓慢回升→理性上升→稳定的发展过程。
  从时间推算,改革过渡期的几年内,能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数与招生规模人数将会同比例减少,未来持证上岗时教师资格证将会对教师岗位有重要影响作用,有毕业证而无教师资格证将无法进入任课教师的行业。而聘用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聘用主体仍然会承担巨大的法律和道德的双重风险与责任。
  4.师范教育专业就业总体竞争压力将会变小
  从教育部试点前两年对新教师资格证“国考”通过率的统计,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披露的2011-2014年底通过新教师资格证的人数等数据来看,等到改革过渡期结束,能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比例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减少,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双证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在社会总体聘用教师的人数变化不大或者上升的情况下,双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就业的社会总体竞争压力将会明显减小。
  5.倒逼师范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
  新教师资格证“国考”可能会影响师范教育专业第一或者第二学年的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方式、教学评价方式等等,倒逼师范教育专业进行整体性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这既是新教师资格证“国考”的要求,也是新时期教师的能力和素养要求。师范教育院校将会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进行改革。如何在系统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和促进师范教育专业学生的教师基本素养、教学基本技能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能顺利通过新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师范教育院校应该长期关注与研究的问题。
  新的教师资格证“国考”的到来,对于师范教育院校来说除了积极应对别无他法。虽然新的教师资格证“国考”在体现学科、地区、民族等差异性方面,在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等方面还有一些无法规避和解决的问题,但积极应对教师资格证“国考”所带来的挑战,回归教师资格证“国考”对师范教育专业人才的甄别和选拔功能,促进师范院校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导向功能,是未来的新教师资格证“国考”发展之路。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