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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各考区联系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各考区联系表

考区 承办部门 地址 电话
南宁市 广西大学继教院 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5室 0771-3235609
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大一坡九栋103室 0771-3265112
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院行政楼309室 0771-3907897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经干院继教部 0771-3244530
柳州市 广西科技大学继教院 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大第一教学楼一楼考试与培训科 0772-2685283
来宾市
沙塘区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柳州校区 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君武路170号 0772-2725245
来宾市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 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 0772-4258941
桂林
市区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桂林市育才路15号师大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 0773-5846465
桂林理工大学继教院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教院 0773-589972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 0773-2552296
桂林市
雁山区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中路1号 0773-5846465
梧州市 梧州学院教务处 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 0774-5829121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职业学院4号楼504室 0779-3920656
钦州市 钦州学院教务处 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钦州学院行政楼201考务科 0777-2808030
贵港市 贵港市教育培训中心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 0775-4573863
玉林市 玉林师范学院教务处 玉林市教育东路玉林师院东校区行政办公楼212室 0775-2666294
百色市 百色学院教务处 百色市中山二路21号百色学院教务处办公楼112室 0776-2848133
贺州市 贺州学院教务处 贺州市芳林路147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 0774-5228643
河池市 河池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 0778-3142298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院教务处 崇左市佛子路36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办公楼306室 0771-78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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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将于2024年1月12日至15日报名,3月9日考试。为做好我区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

  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此文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和“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笔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

  (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须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其他专业毕业及其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毕业及具备相应学历的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二)审核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月16日17:00)。

  (三)交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3月4日至9日。

  (五)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7:00。

  (六)考试时间:2024年3月9日。

  (七)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4月12日起。

  三、报名须知

  笔试报名流程见附件1。

  (一)注册。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时须先注册。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凭验证码才能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注册。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具有唯一性,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且身份证号码一经注册无法修改。考生注册报名后,如在参加考试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身份证号码的,则考生本次报名因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考生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寻求帮助解决。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所有考生须于2024年1月12日至15日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须按当前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本人或让他人、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代为报名填写的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已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信息变更处理。

  (1)报名前。考生如毕业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存在本人当前信息与学信网档案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户口簿本人页、说明书(写明申请更正的信息、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报名辅助材料上传”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后。考生在报名交费后发现姓名、照片有误或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的,须在2024年3月5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附件2)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按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否则可能因《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而无法参加当次笔试。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4.免试认定。符合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师范生无需报名,也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如进行报名和交费,则视为自愿参加此项考试,所交纳的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如对自身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所就读学校。

  (三)考区选择。

  此次笔试共设17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

  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交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

  如因报考人数增加,设区市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四)科目选择。

  1.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所考的2个公共科目选报“综合素质(小学/中学)”(音体美专业)(代码为201A/3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为202A/302A)即可。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广西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增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4个科目。计划面试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在笔试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报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五)报名信息审核。

  1.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浏览器或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各考区笔试单位(附件2)咨询。

  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的处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可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六)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区和考试科目信息。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

  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2024年3月4日至9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1.纪律要求。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应试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3)、《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2.身份证件要求。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须与报名填写的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考生可选择补办身份证(非广西户籍考生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广西户籍的考生,也可选择在微信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并下载打印(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持纸质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2024年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

  六、笔试后信息变更处理

  考生在参加笔试后如进行了个人信息变更,须提交材料申请变更笔试合格成绩个人信息(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需申请变更)。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合格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的信息、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笔试合格后信息变更申请”。考生须在我院下一次面试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将不能及时办理而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其他原因导致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笔试单位咨询。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附件:1.报名流程

  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报名流程

  附件2

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单位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

  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包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于开考前10分钟按考场号进场对号入座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入场后须核准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置课桌左上角。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

  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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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应考事项:

  一、考生可于3月6日至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检查个人信息,《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三、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六、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七、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如考点位置较为偏远的,可提前安排好食宿事宜,并规划好赴考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八、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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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有关事项公告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考生的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指示精神,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受理时间

申请退费的受理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4日,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我院不再受理。

二、退费程序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按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申请退费科目代码等,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可以将文字说明截图上传。

考生申请退费的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回复。审核通过的,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有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半年。由于处理时间可能较长,请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耐心等待退费结果。

三、退费条件

考生因当地政府疫情管控被限制出行等不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对不遵守疫情防控和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内。

考生符合退费的情形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一)考生考试时间当日或前一日,广西健康码为非“绿码”的。

证明材料:非“绿码”的广西健康码截图(须显示考生部分身份证号码)。

(二)考生考试时间当日或前一日,因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无法参加考试的。

证明材料:卫生健康部门或社区(村、屯)、所在单位对考生实施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的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身份信息、管控措施及时间等。

(三)考生考前7天(10月21日及以后)有境外及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10月26日及以后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

证明材料:考生在以上地区旅居的证据材料。提供以下任一项材料即可:

1.标明有考生信息、采样地点及时间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照片或电子版截图均可,如下图1)。

2.入场扫码信息截图(如下图2)、考生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如下图3),两种截图均须出具。

3.社区(村、屯)的证明或其它能证明考生现居住地的材料。

4.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票据等,材料须包含有考生身份信息和日期时间。

     微信图片_20221024203631     IMG_256

图1              图2              图3

(四)考生考试当天体温≥37.3℃的,或出现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的。

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

(五)考生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不能参加考试的。

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含公章)。材料应能证明考生因近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而不能参加考试。

(六)其他因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不能参加考试的。

证明材料:当地政府疫情管控相关文件以及考生在该地区旅居的证据材料。

申请退费考生提供的信息或证明材料将通过政务大数据对比和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审核,请考生据实诚信申请,不得弄虚作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8日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注意防疫和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防疫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的具体规定,计划好行程,按考点当地防疫要求赴考。

  二、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如考生为区外有本土疫情县(市、区)来桂返桂、区内有本土疫情县(市、区)及边境县(市、区)人员跨县(市、区)流动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到达目的地后,实行“三天两检”,两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进行广西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为避免进场拥堵耽误考试,请考生提前更新“智桂通”小程序上的“核酸结果”和“核验行程”的数据,确保入场时显示为24小时内的最新状态。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排队有序接受检查和入场。

  四、因考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和体力活动,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五、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六、考生因配合疫情防控不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考生申请退费的材料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原有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退费具体办法请考生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近期的公告。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

  应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于10月24日至2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之一,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仔细检查姓名和照片信息。《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证。考生如有姓名或照片必须更换的情况,须在10月25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二、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生应按广播指令,尽快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试卷发放和耽误考试时间。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入场后考生须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作弊行为,将按《教师资格条例》处理,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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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广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公布通知

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查询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辅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自行申请成绩复核。4月16日及之前申请的考生,可于4月18日起查看复核结果;4月16日以后申请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后查看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4月15日8:00至18日17:00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电脑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进行报名。

如考生参加笔试后进行了更名,造成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进行面试报名的,须于4月1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信息更正申请(无固定格式,由考生自拟,须含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负责人员审核办理。逾期申请将不能及时办理,本次面试将无法报名。其他原因导致笔试成绩信息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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