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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序号 区(县)名称 笔试政策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1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64946675
2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63271614
3 静安区 静安区教育事务综合管理中心 62887602
4 徐汇区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54665872
5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2787558
6 普陀区 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 62221298
7 闸北区 闸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56624976
8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63063079
9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55833009
10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66593165
66593210
11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64921788
12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58303406
13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59524988
14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人才中心 69202913
59710231
15 松江区 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7837092
16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7931675
17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57418172
18 崇明县 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 59624534
19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54342954
20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60252188转243
2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39966126
39966105
22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 66115178
23 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 5125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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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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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提示

9月11日上午7:00,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即将开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日至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至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

2.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考生转考至下半年,预计部分区和高校考区将面临考场不足的情况。因此部分考区将采取考位限报措施,先到先得,报满截止,考生可以选择尚有考位的考区进行报名。

3.各区级考区的现场审核实行分批、分时进行。届时,请报考相应学段的考生按以下安排的日期,前往现场审核点完成信息审核,并遵守现场审核疫情防控要求。分批审核安排如下:

9月14日,审核报考初中学段的考生

9月15日,审核报考幼儿园和小学学段的考生

9月16日,审核报考高中和中职校学段的考生

4.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审核现场,不得跨考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缴费与审核工作同步进行。未经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试报名公告,以便顺利进行报名。

上海2019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即将开考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2日(星期六)进行。该项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为使广大考生平稳、顺利完成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

知识与能力

(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

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

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

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考生还要注意每场考试的3个重要时间节点:

  1.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照监考员的指令顺序入场。

  2.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能进入考场。

  3.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然后在答题卡指定的横线上和书写方框内用黑色签字笔正确填写个人信息。

  2.考生要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尺子等。

  4.选择题填涂,考生须用铅笔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非选择题作答,考生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5.所有答题必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完成,其他地方答题无效。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6.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

  1.10月28日-11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准考证、规定的身份证件(见附件1)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建议考生绿色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前往考点,避免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老师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 考试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9月3日,《两高司法解释》再次明确了本项考试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附件中的“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老师的工作,主动上交除考试必需文具之外的个人物品,比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谨慎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12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道德责任。有志于进入教师队伍的广大考生一定要继承和发扬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严守在报名时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舞弊行为,不要相信试题买卖信息,不要购买作弊器材,更不能参与作弊团伙,不要因眼前小利或一时迷惑给个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共同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海市2017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上海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公告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16个区县考区现场确认点信息一览表
序号 考区名称 现场确认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凤阳路152号 63271614
2 静安区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3 徐汇区 徐汇区业余大学 大木桥路434号 64168608
4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5 普陀区 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17室 62221298
6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7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局信息中心 长岭路50号 55833009
8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165
66593210
9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10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58303406
11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 59524988
12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 69202913
  59205052
13 松江区 松江区教育学院 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 57832347
14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 57931675
15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16 崇明县 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临港高校考区。下列高校考区实行网上审核确认的办法,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高校考区网上审核点信息一览表
1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54342954
2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60252188
64515343
3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4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39966209
5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 66115178
6 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 51253159
7 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 58139417

备注:
1. 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115日(周日)—116日(周一),每天9:00-11:00 13:00-16:00
2. 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区县考区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确认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确认点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17个区(县)报名点现场确认点信息一览表
序号 报名点名称 现场确认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凤阳路186号 63271614
2 静安区 静安区业余大学 胶州路601号 62530762
3 徐汇区 徐汇区业余大学 大木桥路434号 64168608
4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5 普陀区 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17室 62221298
6 闸北区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7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8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9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165
66593210
10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1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58303406
12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 59524988
13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69202913
59205052
14 松江区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 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 57832347
15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 57931675
16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17 崇明县 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点,下列高校报名点实行网上审核确认的办法,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高校报名点网上审核点信息一览表
1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54342954
2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60252188
64515343
60252188
64515343
3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39966126  39966105
4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 66115178
5 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 51253159
           
备注:

1、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周日)–9月15日(周二),每天9:00-11:00,13:00-16:00。
2、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区(县)报名点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确认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6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1日(星期日)。考试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11月1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机考)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中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历史与社会、科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通用技术,是2015年下半年起新增开考科目。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
  二、考试大纲考试标准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考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p#副标题#e#  四、报考条件
  (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
  (一)2015年下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除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等高校报名点实行网上审核外,其余各区(县)报名点仍实行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缴费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5年9月7日(星期一)8:00– 9月13日(星期日)16:00,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9月15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 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www.ntce.cn),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5年9月7日—9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第三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名点(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报名点,同时上述报名点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考试科目,考生选取的报名点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县)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p#副标题#e#  (二)报名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报名点除外,高校报名点的考生采用网上审核的办法,各高校报名点工作人员将在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9月15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三)网上缴费
  1.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2015年9月18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2.网上在线支付报名费和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4。
  七、考试收费
  1. 考试收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2.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9月23日(星期三)(每天0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所属高校、区(县)领取发票(详见附件5),不得跨区领取。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高校、各区(县)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5年10月26日-10月31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6。
  (二)过渡人员请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进行对照,过渡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一经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将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有关过渡人员范围、过渡政策和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三)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7(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 www.shehr.cn。
  (七)2015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11月30日-12月4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5.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7.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p#副标题#e#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银行卡列表
1 招商银行 一卡通;信用卡
2 中国建设银行 龙卡准贷记卡;龙卡储蓄卡
3 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信用卡;牡丹储蓄卡;工行活期存折;
4 平安银行 信用卡/一账通卡信用账户; 借记卡/活期存折/一账通卡存款账户
5 民生银行 民生借记卡;民生信用卡
6 兴业银行 兴业储蓄卡;兴业信用卡
7 中国农业银行 金穗准贷记卡;金穗储蓄卡
8 广东发展银行 广发信用卡;广发借记卡
9 北京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绿卡;信用卡
11 华夏银行 华夏储蓄卡
12 交通银行 太平洋信用卡;太平洋借记卡
13 浦发银行 浦发借记卡;浦发信用卡
14 中国光大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活期一本通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凤凰借记卡
16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借记卡
17 中信银行 中信借记卡;中信信用卡
18 中国银行 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中银人民币信用卡
19 上海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
20 银联支付 各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银行
 

支付方式:使用首信易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需要持有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目前,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24家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业务。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
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电话:
(010)4008182626或82652626转分机6644,6829,6576(9:00-17:30)
(010)82652963,82652961 (9:00-17:30)

    (010)59321108(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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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发票领取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凤阳路186号 63271614
2 静安区 静安区业余大学 胶州路601号 62530762
3 徐汇区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0
4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5 普陀区 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17室 62221298
6 闸北区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7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8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9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165
66593210
10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1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58303406
12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 59524988
13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69202913
59205052
14 松江区 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区方塔北路195号 57837092
15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 57931675
16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17 崇明县 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18 高校报名点 华东师范大学 东川路500号(第一教学楼415) 54342954
19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
桂林路64号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号楼408室 60252188
64515343
20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39966126
39966105
21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22 上海体育学院 长海路399 号 51253159
 

备注:

考生网上在线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015年9月21日-9月23日(每天0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所选报名点对应的发票领取点领取发票,不得跨区领取
 
附件6:

附件7: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核查
科目代码
网站
查询分数
电话 申请日期
             
   
   
电子邮箱  
备注:

1、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
2、表格填妥后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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