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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2015年中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2015年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教育局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2016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55名)
(一)玉环中学
语文、数学各2名,英语、信息技术、地理、生物、通用技术、心理健康各1名;
(二)普通高中
语文、数学各3名,英语、化学、地理各2名,物理、政治、历史、生物、通用技术各1名;
(三)初级中学
语文、数学、科学各5名,社政4名,英语、体育各3名,心理健康2名,信息技术1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国外境外硕士研究生,下同),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
(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专业对口或相近(具体见附件1);
(五)2016年8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认定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既可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也可现场直接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9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jsbm.yhedu.com/点击右侧“马上报名”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即可填写相关信息参加预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时间:11月21日9:00至11: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所有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
2.身份证;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笔试时间(11月21日13:30)和地点(浙师大,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办法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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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答卷时间90分钟;满分l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不超过核定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员。如有放弃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模拟上课(体育学科加测专业技能),准备时间1小时,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暂定11月29日8:00,玉环县城关中心小学。
五、聘用办法
(一)本次招聘玉环中学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为90分,其余岗位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录用指标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www.yhedu.com)公布。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玉环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则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玉环县教育信息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对考察和公示中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考生必须认真审阅相关招聘条件。如对相关专业等要求有疑义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一旦发现有伪造学历、证书、证明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二)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拟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后,不得擅自解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玉环县教育局。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不能胜任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后在规定期限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考察和录用等相关事项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进行。未如期取得学历证书者,取消拟聘资格。
(六)被聘用人员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要6年以上(含6年)才允许流动到县外,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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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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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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