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

   为推进实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结合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对申请人的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职业入口关;统筹教师队伍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考试方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备课时间20分钟,回答问题、试讲、答辩时间共20分钟。
(二)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科目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察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p#副标题#e#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科目如下: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
(2)小学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4)国家未统一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题,根据申报情况,由我省自主命制,学科考试大纲另行制定。
(三)报考对象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2.免考条件
(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
按国家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和11月,面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
(五)报考程序
1.笔试报名和确认、缴费。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2.面试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笔试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聘用人事(劳动)合同、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的原件到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信息不得更改。审核通过且确认报名信息后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准考证获取与打印。笔试和面试的准考证在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后,由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并在考前一周提供给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六)考试过程
1.笔试过程。考生持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过程。考生持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流程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照省规定的流程组织实施。
(七)评分及成绩
笔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评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教育部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由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笔试)和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面试)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p#副标题#e#四、相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教师资格考试费用按省有关规定收取。(待定)
(二)实施时间。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五、工作分工
(一)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改革政策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笔试实施工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面试实施工作。
(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权限负责牵头落实本辖区内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和省要求聘请符合条件的面试考官、建立考官库、组织本地区考官培训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系统设计,统筹规划。正确处理好教师职前培养、资格准入、岗位聘用之间的关系,建立三者贯通、配套支撑、互为一体的运行机制;妥善处理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实行平稳过渡;统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考试管理、资格认定等主要环节,系统推进改革。
(二)高度重视,分级负责。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周密部署,稳慎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
(三)以人为本,公平择优。以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为宗旨,为考生提供专业化的考试服务。坚持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择优选拔适教乐教善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笔试试卷、面试测评系统安全。建立与保密、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省对各地笔试、面试考点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五)加强监督,严明纪律。确保考试实施阳光操作,严明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在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和报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在推进实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供有益借鉴。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30至15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4年3月4日0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4月12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节选)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

  第步:上传个人照片。详细照片要求见附件2第18点。

  第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步:信息初审。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失败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

  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核验失败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00:00起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附件3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报考前,务必登录拟报地市及考区的官网或官微,关注相关公告,了解拟报考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

  2. 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报名网站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

  3.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4. 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将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如考生个人信息核验失败,教育考试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上传相关材料。注意: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

  5. 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

  6. 凭广东省内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

  7.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报名界面可查询),属于分校或者校区的,在标准学校名称后以全角中文括号加以注明,例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

  8.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10.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

  11.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12.如拟报考区额满,考生可选择本地市其它考区报考,各地市考位数总体上可满足本地市考生需求。

  13.考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市),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14. 考生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正确选择考区后,须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2024年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2024年1月16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于2024年1月16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

  15. 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2024年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16.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材料不符或信息不实,本次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17.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18.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图片1.png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

(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

(3)照片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备注:可使用图片剪辑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

  附件4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幼儿园
1综合素质(幼儿园)101
2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二)小学
1综合素质(小学)201
2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
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
(三)初中
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
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
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
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
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
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
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
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
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
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
11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
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
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
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
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
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
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
18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
19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
(四)高中
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
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
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
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
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
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
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
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
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
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
11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
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
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
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
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
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
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
18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目代码:309)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5.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8.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9.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附件5

  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地市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网站 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020—62833628 http://eea.gd.gov.cn/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州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20—83868090 http://gzzk.gz.gov.cn/shks/index.html 广州招考
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 020—81957623
广州市越秀区招考办 020—87678002
广州市海珠区招考中心 020—84479905
广州市天河区招考办 020—82002110
广州市白云区招考办 020—86367165
广州市黄埔区招考办 020—82116639
广州市番禺区招考办 020—84644565
广州市花都区招考办 020—36898748
广州市南沙区招考办 020—39050023
广州市增城区招考办 020—82712867
广州市从化区招考办 020—87930461
韶关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0751—8912116 http://jy.sg.gov.cn/ 韶关教育信息
深圳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5—82181999 http://szeb.sz.gov.cn/szzkw/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0755—23919812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0755—221857300755—22185762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0755—26486918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0755—27750519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0755—89551925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0755—23779445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0755—84622408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0755—88219572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0755—25228531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0755—28333192
珠海 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0756—2121896 珠海特区教育
汕头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0754—88860197 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头市教育局
佛山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0757—83352756,83205077 http://edu.foshan.gov.cn/jyxx/jyxx_jyzc/fsszkw/ 佛山招考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 0757—82341154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 0757—86209556转3
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办 0757—22835192
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 0757—87782686 三水教育
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 0757—88282396,88282343 https://www.fsgmjy.cn/ 高明教育
江门 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0—3503934 江门教育
湛江 湛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59—3365768、3339667 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 湛江教育
茂名 市辖考区(茂名市招生办) 0668—2270141 http://mmjyj.maoming.gov.cn/ 茂名教育
茂南考区(茂南区招生办) 0668—2816977
化州考区(化州市招生办) 0668—7231833
肇庆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0758—2843139 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12 肇庆教育号
惠州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52—2399622 http://www.hzkszx.com/
梅州 梅州市教育考试院 0753—2180858、2180826 http://edu.meizhou.gov.cn/ 梅州市教育局
汕尾 汕尾市招生办公室 0660—3390696 http://www.shanwei.gov.cn/swjyj/ 汕尾市教育局
河源 市辖考区(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 0762—3389506、3386089 河源教育发布
源城区招生办 0762—3336066
紫金县招生办 0762—7822270
龙川县招生办 0762—6752301
连平县招生办 0762—4332370
和平县招生办 0762—5630222
东源县招生办 0762—8831763
阳江 阳江市招生办公室 0662—3333920(市招生办)0662—3329665(市教研院) 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mindex 阳江教育公众号( yangjiangjygzh)
阳东区招生办 0662-6611485
阳春市招生办 0662-7658860
阳西县考试中心 0662-5551515
清远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0763—3373128 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jyj/ 清远招考
东莞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769—28330813 http://edu.dg.gov.cn/ 东莞慧教育
中山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760—89989286 http://zk.zsedu.cn/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潮州 潮州市招生办公室 0768—2805032 潮州教育
揭阳 揭阳市招生办公室 0663—8724409 揭阳教育
云浮 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766—8830608 http://www.yunfu.gov.cn/jyj/ 云浮教育

  注:以上电话为笔试业务咨询,不包含面试及资格认定内容

  附件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

  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8: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

  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7.提交报名信息后很久了还是“待审核”状态。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1月16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1月16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1月16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8.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9.港澳台考生怎么报考?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10.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该选择深圳还是选择汕尾报考?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1.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见正文(一)报考对象,第3点),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3.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可以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可。

  14.审核通过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1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什么?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16.可以凭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补充材料,请上传“粤省事”或“支付宝”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

  17.报名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18.广东省高校在校生,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19.收到短信提醒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跟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20.提交报名申请后发现报错科目了,可以改吗?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21.港澳台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港澳台居民报名。如果考生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广东省内,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

  22. 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23.报名后身份证丢失,可以凭电子身份证入场吗?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为方便考生顺利报名
现在扫码添加微信
  可以获取1对1报名指导!

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受疫情影响考生退费通告

各相关考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29日举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向报考地市或考区招办申请退回报名费用,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处理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退费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请查看红黄码名单(附件2),确认本人是否在名单内。名单内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名单外考生须提供考试期间的非绿健康码彩色截图;

  (二)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或封控,无法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防疫部门或街道(居委)出具的带有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控证明;

  (三)考点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考的,所涉考生统一退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

  (四)跨市赴考的考生,原所在地因疫情封控,解封时间临近考试日期,无法满足考点所在地市对跨市赴考考生隔离时间要求的,提交原所在地防疫部门或街道(居委)出具的带有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控证明、解封时间证明;

  (五)考生为医护人员,因参加防疫抗疫工作无法到场考试的,提交医院证明;

  (六)考生近期注射新冠疫苗,因相隔时间未到48小时而不能提供考前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提交考生注射新冠疫苗证明;

  (七)考试期间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交确诊证明。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考生不可申请退费。

  二、申请退费流程

  (一)申请退费时间:11月4日17:00前,逾时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报方式:考生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申请平台”(http://121.33.201.126:8081/tdxltf/h5,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上传,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建议使用非IE内核浏览器)。请考生严格按照平台指引上传材料,以免影响处理结果。

图片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考生由各考区考试机构初审通过后,逐级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批结果为准。

  (二)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件:1.因疫情影响申请退费工作联系方式

   2.考试期间健康码非绿码考生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

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影响申请退费工作联系方式

地市(区)

联系电话

广东省

020﹣62833628

广州市越秀区

020-87678002

广州市海珠区

020-84479905

广州市荔湾区

020-81957623

广州市天河区

020-38622793

广州市白云区

020-86367165

广州市黄埔区

020-82116639

广州市花都区

020-36898748

广州市番禺区

020-84644565、020-84641646

广州市南沙区

020-39050023

广州市从化区

020-87930461

广州市增城区

020-82752867

韶关市

0751-8912116

深圳市

0755-82181999

深圳市福田区

0755-82918332

深圳市罗湖区

0755-22185762

深圳市南山区

0755-26486245

深圳市宝安区

0755-27750519

深圳市龙岗区

0755-89551925

深圳市龙华区

0755-23779445

深圳市坪山区

0755-89377382

深圳市光明区

0755-88219572

深圳市盐田区

0755-25228531

深圳市大鹏新区

0755-28333192

珠海市

0756-2121896

汕头市

0754-88860197

佛山市

0757-83322637

江门市

0750-3503934

湛江市

0759-3366818、0759-3365768

茂名市辖考区

0668-2270141

茂名高州考区

0668-6663900

茂名茂南考区

0668-2816977

茂名电白考区

0668-5120473

肇庆市

0758-2843139

惠州市

0752-2399622

梅州市

0753-2180826

汕尾市

0660-3390696

河源市

3389506

阳江市

0662-3333920

清远市

0763-3373128    0763-3383491

东莞市

0769-28330813

中山市

0760-89989286

潮州市

0768-2805032

揭阳市

0663-8724409

云浮市

0766-8830608

 

附件2.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健康码非绿码考生

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公布通知

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4日20: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28日前,按规定程序向所在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以及联系电话。

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edu.gd.gov.cn)相关通告。

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受疫情影响考生退费通告

各相关考生: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3月12日举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向报考地市或考区招办申请退回报名费用,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处理结果为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退费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请电话联系申请机构,确认本人是否在考前红黄码名单内。名单内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名单外考生须提供考试期间的非绿健康码彩色截图;

(二)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无法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防疫部门或街道(居委)出具的隔离证明,如健康码信息有相关文字,也可提交作为证明材料;

(三)考点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考的,由考点统一出具证明,考生无需提交申请;

(四)考点正常开考,但因疫情原因拒绝部分考生入场参加考试的,由考点统一出具证明并附涉及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代码),考生无需单独提交申请(建议考生向考点确认是否符合此类条件);

(五)考生近期注射新冠疫苗,因相隔时间未到48小时而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提交考生注射新冠疫苗证明;

(六)考试期间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提交确诊证明。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考生不可申请退费。

二、申请退费流程

(一)申请退费时间:3月18日12:00前,逾时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机构:广州市为本次考试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其余地市为本次考试所报地市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方式: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机构指定邮箱(见附件),邮件标题为“(NTCE221退费)姓名+身份证号”,邮件正文需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代码、报考科目名称、联系电话。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发送电子邮件,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经逐级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并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二)经核准退费考生,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影响申请退费工作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因疫情影响申请退费工作联系方式

地市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广州市越秀区

020-87678002

yxqzkb@sina.com

 

广州市海珠区

020-84479905

2582719287@qq.com

 

广州市荔湾区

020-81957623

244590025@qq.com

 

广州市天河区

020-38622793

690160018@qq.com

 

广州市白云区

020-86367165

180334136@qq .com

 

广州市黄埔区

020-82116639

zkb@gdd.gov.cn

 

广州市花都区

020-36898748

hdqzkb@163.com

 

广州市番禺区

020-84644565

020-84641646

py84644565@163.com

 

广州市南沙区

020-39050023

nsqzkb@163.com

 

广州市从化区

020-87930461

977303260@qq.com

 

广州市增城区

020-82752867

773880286@qq.com

 

韶关市

0751-8912116

sg8912116@163.com

 

深圳市

集体退费,考生无需个人申请

珠海市

0756-2121896

jyjzsb@zhuhai.gov.cn

 

汕头市

0754-88860197

steduzsb@163.com

 

佛山市

0757-83322637

1024523050@qq.con

 

江门市

0750-3503934

jmsjyjzsb2020@jiangmen.gov.cn

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并确认

湛江市

0759-3339667

0759-3366818

zjzb66@126.com

邮箱字母全部小写

茂名市

06682270141、06682270731

mm_zkskk@126.com

 

肇庆市

0758-2843139

zqzsb0758@126.com

 

惠州市

0752-2399622

550812689@qq.com

 

梅州市

0753-2180826

mzjyksy@meizhou.gov.cn

 

汕尾市

0660-3390696

290270646@qq.com

 

河源市

3389506

hyhz_hy@vip.163.com

 

阳江市

0662-3333920

gdyjzsb@126.com

 

清远市

0763-3373128    0763-3383491

qy3363583@163.com

 

东莞市

集体退费,考生无需个人申请

中山市

0760-89989286

153247540@qq.com

 

潮州市

0768-2805032

czsjyjzsb@163.com

 

揭阳市

0663-8724409

ntce@jyzsb.com

 

云浮市

0766-8830608

yfszsb@163.com

 
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防疫要求温馨提示(二)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截至3月9日上午9时,深圳市划定5个中风险等级地区,东莞市划定6个高风险等级地区、17个中风险等级地区。为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圳市教育局和东莞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工作组研判结果,申请深圳市及东莞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并组织实施。经请示教育部批准,受影响考生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考试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详细申请手续及申请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官微考后相关公告。

深圳市及东莞市以外考点的考生,请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市、考区及考点有关防疫政策的公告,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不可参加本次考试。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引起疫情相关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

其余防疫事项,按照我院3月7日发布的《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要求温馨提示》执行。

防疫无小事,请各位考生以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由此带来不便,请各位考生谅解!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