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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试行)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零一一年七月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教师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进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目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 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二、考试内容
  (一)幼儿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基本

1.1职业理念

1.1.1关爱幼儿,尊重每个幼儿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
1.1.2理解幼儿教育在人一生发展中的重要性,能认识到幼儿教育必须以每一个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
1.1.3 理解教师职业的光荣与责任,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
1.1.4了解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
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了解《儿童权利公约》。
1.2.2 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评析保育教育实践中的道德
规范问题。
1.2.3了解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与职业行为规范,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
1.2.4 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1.3基本素养

1.3.1了解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熟悉常见的幼儿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 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1.3.3 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
1.3.4 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信息获得与处理能力。

 

 

 

 

2
教育
知识
与应用

 

2.1学前儿童发展

2.1.1了解婴幼儿发展的基本原理。
2.1.2了解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熟悉幼儿身体发育、动作发展和认知、情绪情感、个性、社会性发展的特点。
2.1.3了解幼儿发展中的个体差异及其形成原因,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1.4了解研究幼儿的基本方法,并能据此初步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和教育需求。
2.1.5了解幼儿发展中易出现的问题或障碍。

 

2.2学前教育原理

 

2.2.1 掌握教育的基本理论,并能据此分析教育现象与问题。
2.2.2 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并能据此分析学前教育中的现
象与问题。
2.2.3了解幼教发展简史和著名教育家的儿童教育思想,并能结合幼教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2.2.4掌握幼儿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不同于中小学教育的基本特点,并能据此评析幼教实践中的问题。
2.2.5 理解幼儿游戏的意义与作用。
2.2.6 理解幼儿园环境创设、班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2.2.7 熟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了解幼教改革动态。

 

 

 

3


知识


 

3.1生活指导

3.1.1熟悉幼儿园一日生活的主要环节,具有将教育融入一日生活的意识。
3.1.2了解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的方法。
3.1.3了解幼儿保健、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处理常见问题与突发事件的基本方法。

 

3.2环境创设

3.2.1 熟悉幼儿环境创设的原则与基本方法。
3.2.2 理解教师的态度、言行对幼儿园心理环境形成中的重要性,
并能进行自我调控。
3.2.3 了解幼儿园常见活动区的功能,能根据幼儿的需要创设相
应的活动区。
3.2.4 理解协调家庭、社区等各种教育力量的重要性,了解与家长沟通与交流的基本方法。

 

3.3游戏活动的指导

3.3.1 熟悉幼儿游戏的类型及其各类游戏的特点和主要功能。
3.3.2 了解各年龄阶段幼儿的游戏特点,能根据需要提供支持与指导。

 

3.4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4.1能根据教育目标和幼儿的兴趣需要和年龄特点选择教育内容,确定活动目标,设计教育活动方案。
3.4.2掌握幼儿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相应的教育方法。
3.4.3理解各领域之间的联系和开展综合教育活动的意义与方法。
3.4.4活动过程中关注幼儿的表现和反应,并能据此进行调整。
3.4.5 关注个体差异,能根据幼儿的个体需要给予指导。

 

3.5教育评价

3.5.1了解幼儿园教育评价的目的与方法,能对保教工作进行评价与反思。
3.5.2能正确运用评价结果改进保教工作,促进幼儿发展。

(二)小学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1.1职业理念

1.1.1 了解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 了解小学教育阶段小学生发展的特点,能关爱学生并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 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 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为人师表。

1.3基本素养

1.3.1了解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熟悉常见的儿童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了解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1.3.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情绪调节能力。
1.3.5具有肢体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规范优美。

 

 

 

2






 

2.1教育基础

2.1.1 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分析和解决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 掌握小学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和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对小学教育教学实践问题进行研究。
2.1.5 了解小学组织运行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能设计思想品德教育活动方案。
2.2.2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个性差异,能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2.3了解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心理发展的规律,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有效地学习。
2.3.4了解小学生日常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和意外伤害事故的相关知识,掌握面临特殊情况时保护学生的基本方法。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开展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 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3.1学科知识

3.1.1了解小学有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教学中运用相关知识。
3.1.2掌握小学有关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能用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 。
3.1.3 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知识之间的联系,能按照综合学习的要求运用相关知识。

3.2教学设计

3.2.1 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小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对其学习需求进行合理分析。
3.2.2 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遵循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完成指定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2.3了解小学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知识,能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兴趣进行相关教学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 了解教学情景创设的基本方法,能采取多种方法和策略,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 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小学生的认知特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
3.3.3 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注意与学生互动,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堂活动。
3.3.4掌握课堂教学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提炼,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

(三)初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1.1职业理念

1.1.1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了解初中教育阶段对学生发展的意义,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能做到爱岗敬业、爱国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3基本素养

1.3.1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掌握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般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






 

2.1教育基础

2.1.1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初中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掌握初中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对教育教学实践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2.2.2了解初中生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2.2.3了解初中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学习。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3.1学科知识

3.1.1掌握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教学中正确运用学科知识。
3.1.2掌握拟任教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学段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能用以指导自己教学。
3.1.3掌握学科教学论的理论知识,能指导学科教学活动。

3.2教学设计

3.2.1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准确说明所选内容与学生已学知识的联系。
3.2.2了解学习内容的选择与分析学生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的认知特征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2.3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恰当地描述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了解教学情境创设、学习动力激发与培养的方法,能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特征,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有效学习。
3.3.3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在教学活动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组织探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
3.3.4了解课堂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的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

(四)高中教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1.1职业理念

1.1.1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1.1.2了解高中教育阶段对学生发展的意义,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1.2职业规范

1.2.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1.2.2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
1.2.3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要求,能做到爱岗敬业、爱国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3基本素养

1.3.1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
1.3.2掌握一定的艺术鉴赏知识,具有一般的审美能力。
1.3.3具有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2






 

2.1教育基础

2.1.1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高中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2.1.2掌握高中教育规律与学生特点的相关知识,能分析、处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2.1.3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发展情况,能分析和指导教育教学。
2.1.4了解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用以分析和研究教育教学实践问题。

 

 

2.2学生指导

2.2.1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2.2.2了解高中生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2.2.3了解高中生的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选择不同的学习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的学习。

2.3班级管理

2.3.1了解班级管理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能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能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3.3了解人际沟通的方法,能主动与同事、学生、家长、社区等进行交流。

 

 

 

 

 

3






3.1学科知识

3.1.1掌握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能在高中教学中融会贯通地运用学科知识。
3.1.2熟悉拟任教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和要求,能用以指导自己教学。
3.1.3掌握学科教学论的理论知识,能指导学科教学活动。

3.2教学设计

3.2.1了解分析学生学习需求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学习经验,准确说明所选内容与学生已学知识的联系。
3.2.2掌握学习内容的选择与分析学生的基本方法,能根据学生的认知特征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2.3掌握教案设计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能恰当地描述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选教学内容的教案设计。

3.3教学实施

3.3.1了解教学情境创设、学习动力激发与培养的方法,能有效地将学生引入学习活动。
3.3.2掌握指导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能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认知特征,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有效学习。
3.3.3掌握教学组织的形式和策略,能在教学活动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组织探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
3.3.4了解课堂总结的方法,能适时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合理布置作业。
3.3.5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4教学评价

3.4.1了解教学评价知识与方法,具有正确的评价观,能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评价。
3.4.2了解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反思,提出改进的思路。

三、附则
1.本标准是制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命题的依据。
2.本标准从颁布之日起试行。
3.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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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4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青岛市教育局拟选聘2024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160人到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2.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时间安排

  本次选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由选聘学校确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与选聘学校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将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电子件发到选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

  2.资格审查。选聘学校初步确认应聘人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选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2.面试安排

  选聘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且无法在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增加初试的,初试方式由选聘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初试相关信息由选聘学校提前告知考生。采取初试的,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成绩按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算。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其中,首先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选聘单位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由选聘单位统一组织,一般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选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选聘学校,学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选聘监督电话:85912935。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doc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4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落实临朐县“双招双引”战略,解决部分学校教育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临朐教育实际,现就引进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引进50名事业编制(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制)教育干部、教师,按照“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平行流动、服从调剂”的原则,优先安排到县直学校工作。具体如下:

  1.副校级教育干部3名,其中:新岳中学1名、西苑学校1名(小学)、粟山中学1名;

  2.中层教育干部7名,其中:新岳小学1名、西苑学校1名(小学)、北苑中学2名、第三实验小学1名、南苑小学1名、龙泉小学1名;

  3.名师10名;

  4.优秀教师3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三)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干部是指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部门管理的,任免手续齐全的教育干部;名师是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及相当称号的教师;

  (五)在编在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入事业单位(学校)手续齐全;

  (七)须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察合格后可配合办理调动手续);

  (八)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九)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规定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考试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

  2.报名邮箱:lqjyjzgk@126.com;

  3.应聘人员请将以下材料(1)—(9)制作成PDF,和第(1)项的word或excel原文件一并打包,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1)报名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3)报考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干部岗位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公布文等相关任免材料,报考名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

  (4)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7)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8)当地纪委监委机关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

  (9)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对第(4)—(9)项出具确有困难的可于考察前提供,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咨询电话核实是否报名成功。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内容。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考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考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四)考察。根据考试情况,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了解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干部任免材料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体检。对拟引进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通过“山东临朐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根据考试情况依次递补。对拟引进人选,由组织、人社、编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干部任用、档案转递等手续。录用人员须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待遇。引进的教育干部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引进的名师在培养培训、评优树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的所有教育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优待,其配偶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县外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教体局成立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工作。本公告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

  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龙泉路2698号);

  咨询电话:0536-3212027(工作日);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址:www.linqu.gov.cn。

 

  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汇总表》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报名表(9).doc
  附件2:报名汇总表(8).xlsx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简章(长春站)

  根据奎文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高等院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到我区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师范类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为学科教学类及相关专业,或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6.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毕业生(培养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的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通过人数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2月5日到12月6日(工作时间8:00—11:30,14:00—18:00)。

  报名地点:长春海航紫荆花饭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具体见饭店一楼公告牌。

  咨询电话:19506512767(11月29日开通,工作时间8:00—11:30,14:00—18:00)

  报名材料:

  1.《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师范类2024年应届生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1份);

  2.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上证书中目前正在申请办理的,可按附件3格式提供相应承诺书代替;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彩色复印件1份);

  5.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准考证)。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及2-4项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报名时与其他原件一并提供。报名表及复印件将留存备查,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为审查通过人员办理参加招聘考试相关手续。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具体考务安排将通过奎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1.面试。按报考岗位分类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应试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该岗位笔试范围人员。过线人数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统一内容、不区分岗位类别,主要考察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比例折算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3.成绩计算及总成绩排名方法。面试、笔试成绩计算及总成绩折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岗位依据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面试)。

  (四)签订协议

  根据各岗位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并签订协议书。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了解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个人档案,并对入围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入围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体检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截至2024年7月31日出现未毕业、未取得相应证书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取消聘任资格。

  对入围人员未通过考察、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同岗位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按实际考察体检合格人数确定。

  (五)办理入职手续

  对已通过考察、体检的入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应入职手续。由已公示人员放弃聘任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有关待遇及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入职人员到奎文区直属中小学工作,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教职工实行服务期制度。一般情况下,累计服务年限不满6年的,不能调离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关注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实施。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长春站)岗位汇总表

  附件2: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潍坊市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长春站)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师范类2024年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4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青岛市教育局拟选聘2024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160人到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2.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时间安排

  本次选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由选聘学校确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与选聘学校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将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电子件发到选聘学校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

  2.资格审查。选聘学校初步确认应聘人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选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2.面试安排

  选聘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且无法在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增加初试的,初试方式由选聘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初试相关信息由选聘学校提前告知考生。采取初试的,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成绩按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算。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其中,首先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选聘单位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由选聘单位统一组织,一般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选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选聘学校,学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选聘监督电话:85912935。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doc

 

                                  青岛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山东省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莒县振东大道与少昊路交汇处)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相关材料主要包括:《2023年莒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现场进行统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其平均调整到相应学段语文、数学(语文优先)招聘计划中。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8倍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试面谈,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相关事宜请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教材内容。模拟讲课共4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规定,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莒县教体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莒县等事宜。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6207710

  附件:1.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应聘须知.docx

     3.2023年莒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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