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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山区2019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烟台莱山区2019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依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入党时间截止2019年3月21日(含);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3月2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9:00-3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21日12:00-3月24日11:00;
    报名网址:http://www.gxqrc.com/index.jsp (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2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3月2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3月24日11:00后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考生自行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设在北京、上海、长春、西安、烟台五地,时间、地点等信息请随时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
    (2)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3)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2019届毕业生出具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和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所学科目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与学段和报考专业相对应,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用于低学段应聘。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的上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的上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8)1寸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底版);
    (9)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优秀毕业生证书(无证书须出具证明);
    (10)报考足球、篮球教师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交足球、篮球的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证书;
    (1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考务费和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和后续体检费用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材料、证明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在北京、上海、西安、长春、烟台五地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上述人数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采取笔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初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场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教师采取试讲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与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北京、上海、西安、长春考点应聘人员数量或通过面试人员数量少于招聘计划的,空余招聘计划调整至烟台考点同学段同学科岗位(如烟台考点未设置同学段同学科岗位,则招聘计划相应增加该学段该学科岗位)。
    (二)笔试
    笔试安排在考点当地进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注意查看。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572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附件:
    1.岗位需求表
    2.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4.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证明信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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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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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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