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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2019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顺义区2019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

  顺义区教委所属的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研究和教师研修中心、社区教育中心、高中校属于相当处级单位,其他单位为相当科级单位。聘用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53个,拟公开招聘教师 78 名。(见附件1:《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户口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须为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且无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与学位,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3.户口在京外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年龄要求:

  1.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

  (1)本科毕业生:仅限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随军家属,不受届别限制,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公办中小学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公办中小学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

  (1)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年龄27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派遣证。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派遣证。

  3.户口在京外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派遣证。

  (八)专业要求:

  1.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户口在京外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所学专业不限。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

  (九)教师资格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须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有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2019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持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2.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也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数学教师。

  3.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的人员,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表》。

  (十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四、招聘方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的方法。主要步骤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至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顺义区光明南街28号,顺义区退休教师服务中心(原教师之家)大厅。

  3.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4.报名须持证件:

  (1)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并贴好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登陆以下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或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www.bjshy.gov.cn下载,填写附件2《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应届生报名表》,填写清楚报名职位序号和岗位名称。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A: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持高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C: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有效期内的该证明打印件一份。

  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贴附的是同一底板照片,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⑦本人政审材料,由毕业高校组织部门出具(盖党委章),材料中必须注明是否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社会活动,是否有政治、经济问题及受过何种处分。

  (2)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并贴好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登陆以下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或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www.bjshy.gov.cn下载,填写附件3《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非应届生报名表》,填写清楚报名职位序号和岗位名称。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④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一份,报到证或派遣证复印件一份(报到证或派遣证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印章)。

  ⑤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A: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B: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有效期内的该证明打印件一份。

  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贴附的同一底板照片,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⑦有北京市公办中小学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北京市公办中小学出具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⑧户口已进京的随军家属,还须携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户口在京外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

  ⑨本人政审材料,由工作单位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盖党委章),材料中必须注明是否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社会活动,是否有政治、经济问题及受过何种处分。

  (二)面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含)分为及格线。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面试由第三方会同区人保局、区教委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5.面试具体要求,请于2019年5月14日到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www.bjshy.gov.cn查阅《顺义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安排》。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与体检阶段的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全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顺义区人民政府官网www.bjshy.gov.cn上进行公示。

  1.体检工作由区教委联系相关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工作由区教委统一安排。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2019年7月20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5.特别说明:

  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上岗位名称处注明数学或语文,面试成绩混合在一起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分别录取。

  例如:职位序号17中,应聘岗位名称一栏,北京市顺义区板桥中心小学校(招聘单位名称)小学班主任教师(语文)(岗位名称)。
 

  六、其他说明

  (一)2019年5月8日下午5:00以后到达报名现场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受理报名。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户口在京外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考察和体检通过后,须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户口和人事行政关系调入北京,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聘用三年后,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六)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考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范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10-69440571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附件

  1: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表

  2: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应届生报名表

  3:顺义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非应届生报名表

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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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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