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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19年5月在惠州面向社会招聘52名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惠州中学等直属公办中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社会人员应聘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7.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审核→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师、实验员若应聘到校工作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核及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

   (一)网上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00:00时至5月16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jy.edu.cn)的“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确认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并在网上打印《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告知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同时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验证等有关事项。

   (四)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惠州中学〔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惠泽大道11号(可通过手机“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导航)〕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者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还未毕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③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④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⑤本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以及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需提交劳动合同(需交复印件);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期满,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机构)或者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特殊教育、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16个岗位的应聘者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其中,2019年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现在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六、考试流程及相关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考试包括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等10个教师岗位考“笔试”、“试教”和“综合能力测试”;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教师岗位考“专业技能测试”、“试教”和“综合能力测试”;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3个岗位考“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满分都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特殊教育等13个教师岗位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3个岗位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一)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等7个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分别如下:

    ①音乐、体育等2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素描”和“速写”两大项。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画板、炭笔、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3)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6个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有关延长考试时间及考生管理说明。

当参加音乐、体育等2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者人数太多而导致无法在一天内完成所有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音乐、体育等2个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进行封闭式管理,延长考试时间,直到所有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结束为止,请应聘者理解和配合,自觉遵守考场考务要求。

3.公布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所有音乐、体育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应聘者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4.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

1.发布面试通知: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试教: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等12个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传授能力;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传授能力,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2)综合能力测试: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特殊教育等13个教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提问方式进行。

    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3个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与本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实验操作能力等,以提问方式进行。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

    ①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特殊教育等13个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试教前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结束后立刻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②报考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等3个岗位的应聘者直接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测试时间为5分钟。

    4.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内“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三)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发布时间及内容:于面试结束的第二天的24:00时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2.有关确定体检人员说明: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下同)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的高分者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戴老师,曾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2-2020988,0752-2260716,1511325225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jy.edu.cn。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2-2280148。

    2.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1.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

实验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 28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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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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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遂昌县2024年上半年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举措,打造“学在遂昌”品牌,大力引进集聚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全力推进教育提质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遂昌县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定于2024年5月25日组织我县教育系统(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名,其中:遂昌中学化学、政治、地理教师各1名;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治、历史教师各1名;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1.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引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在该招聘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6.身体健康;

7.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10:00—13:00到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相应用人单位展位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外: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在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后即到指定地点考试。

采用上课、面谈相结合方式。

①上课(占总成绩的80%)。上课内容由评委从教学大纲内抽取,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谈(占总成绩的20%)。面谈注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上课成绩×80%+面谈成绩×20%。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确定后当天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引进对象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

3.本次招聘引进的教师为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外,符合条件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未满5年服务期提前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享受政策奖励。

本次招引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0578-8179019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8165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纪委0578-8178016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x

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浙江省瑞安中学2024面向社会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2024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 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8〕15 号)要求,现就我县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象山县户籍或象山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8:30-17:00现场报名。

2.地点:象山县教育局305室。

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明》)、《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象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费师范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就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面试地点: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10周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出象山县教育系统的申请。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22642、0574- 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西柳州市柳江中学2024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育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对象: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附成绩单);(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个人简历。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报考条件咨询:0772-2488116(时间: 9:00-12: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3.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4.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20分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现场公布。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该科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6.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笔试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并同步公示于”柳州市柳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

(七)体检聘用

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核对象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488116

附件:

1.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人公告

  为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振兴乡村教育,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2025学年度,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支教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

  三、招募人数及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共招募支教志愿者8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南宁市范围内公办学校优秀中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热爱学生,能够服从江南区教育局的指导、督导,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维护团队融洽的人际关系。

  (四)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附件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nqzj@163.com(材料包括可编辑版文档及PDF版文件),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将择优选拔优秀支教志愿者,并于2024年9月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选志愿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支教无补助经费,为个人自愿帮扶行为,来回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支教志愿者需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志愿者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脱岗,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志愿者考勤,志愿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1个月及以上者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支教。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江南区教育局考核,给予支教志愿者出具考核评价及支教证明。

  (五)支教志愿者在参与本次支教活动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支教报到时上交保险购买凭证给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招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所有。

  期盼立志乡村振兴教育的广大教师们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如有疑问,请咨询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 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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