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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渠县城区学校2019年考调教师18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渠县城区学校2019年考调教师186人公告

  根据我县部分城区学校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部分教师。

  一、考调岗位

  全县共考调教师186名。其具体单位、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渠县2019年部分学校考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

  渠县全额拨款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岗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2014年9月1日前在公办学校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年龄: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5.考调岗位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设有考调岗位的学校教师;

  2.所在学校紧缺学科教师;

  3.缺编10%及以上的学校教师;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教师。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13日 (08:30—12:00时、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渠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会议室(渠县人民政府院内)。

  (二)相关要求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顶岗学习教师可以由现在工作学校统一报名参考。

  2.报考者请登录中国.渠县(http://www.quxian.gov.cn)下载打印《渠县2019年部分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2份(见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张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加分依据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岗位管理承诺书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自备牛皮档案袋装好后,到报名点报名。

  3.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不予报名或取消考调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的有关规定,考调人员必须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签字),按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并按新聘用的岗位享受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加分

  参加渠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的红烛杯赛课获得一等奖的加1分。加分在笔试前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2019年8月16日上午08:30-12:00时,凭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考调岗位名额与有效报名人员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5.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示:在中国.渠县(http://www.quxian.gov.cn)网站公示。

  7.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其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8.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渠县(http://www.quxian.gov.cn)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内容及方式:面试考核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现行教材内容,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讲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报到:2019年8月19日下午14:30-18:00时,在渠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会议室报到,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公示:在中国.渠县(http://www.quxian.gov.cn)网站公示。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六、工作调动

  (一)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调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确定最后一名拟调人员时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时间为序,分数高、时间长的优先。

  (二)递补

  因资格条件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调动

  拟调人员名单在中国.渠县(http://www.quxian.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及其他

  (一)此次公开考调教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调的任一环节,考调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考调公告相关规定者,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三)本次所有考调信息一律在中国.渠县(http://www.quxian.gov.cn)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要求办理,一切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

  渠县人社局:0818-7212007

  渠县教科局:0818-7323148

 

  附件:1.渠县2019年部分学校考调教师职位表

  2.渠县2019年部分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诺书

四川渠县城区学校2019年考调教师186人公告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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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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