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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温江区2020上招聘教师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2020上招聘教师59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59名(详见附件),其中,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可在温江教育网(https://www.wjjy.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见附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办理报到手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上岗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试用期满后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及其它不适宜报考的。

  8.2020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笔试岗位网上报名: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8日17:00;

  免笔试岗位现场报名:2020年6月5日09:00至6月8日17:00。

  2.网上资格审查: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2:00。

  3.网上缴费: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0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5.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报名方式

  1.笔试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2.免笔试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

  3.报名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等信息。

  1.笔试岗位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请务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有何特长”栏填写本人已取得何种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无需填写)、普通话等级情况,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需填写本人取得专业英语等级情况;招聘岗位要求 “具有任教工作经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 “个人简历”栏填写本人任教单位、起止年月、学段学科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参加过地市级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 “个人简历”栏填写本人参加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的情况。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2.免笔试岗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现场填写《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上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并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职称证书;(4)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招考试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6月10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jiang.gov.cn/  “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6月1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以下岗位不参加笔试: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01)、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政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02)、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历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003)。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1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3.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0年6月11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厦60225房间,咨询电话:028—8269013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1.面试原件核对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无需参加原件核对校验。

  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方式:面试原件核对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

  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应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2)《笔试准考证》;(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无需提供);(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另需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8)应聘有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9)应聘要求参加过地市级赛课(或执教公开课、展示课)的岗位,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执教证明;(10)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1)(2)(10)交原件,(3)(4)(5)(6)(7)(8)(9)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要求:(1)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5.笔试岗位,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6.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对象:原件核对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

  (3)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该岗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免笔试同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一起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三)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的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拟聘人员如系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先上岗、再考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028—69063093。

  政策性加分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668569。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 2020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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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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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根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202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小学教师15名。详见《2024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省级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内蒙古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内蒙古民族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不含)至2006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 应聘人员须学历学位证俱全,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聘用文件下发时间(不含);

8.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9.所聘学科教师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含)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0.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分为线下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形式。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方式一:线下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2)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方式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aolu.tlsjyy.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公告)。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线下报名人员可以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自行填写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准备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2张;网上报名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告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线上报名。

⑴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⑵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开展,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原件。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见公告)发布。

(三)面试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数不设开考比例。

2.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另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内容为试讲,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取加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体检

在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校园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

附件: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信息表.xlsx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7日

河南安阳汤阴县2024年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公告(教师岗16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及引进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汤阴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6.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及引进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人才引进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3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发布公告。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gyin.gov.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信息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缴费截止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报考信息被审核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人才引进无需缴纳),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务必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岗位形成竞争即可)。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缴费截止后的次日下午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须提交打印的《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表中注明改报岗位并签名确认,经审验后予以改报(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笔试考务费予以退还。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8:00—6月14日1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通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县直及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幼教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等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最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通过资格初审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请于2024年6月17日-18日(8:00—12:00,15:00—18:00)携带《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即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才引进岗位形成竞争即可)。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人才引进无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转正定级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幼教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幼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选岗

体检结束后,报考0101A、0101B岗位和报考0201A、0201B岗位的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在所对应的0101岗位和0201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单位详见《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附件3)。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择岗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抽签确定择岗顺序。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0101岗位、0201岗位考察阶段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重要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人民政府网(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

附件4:《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供给性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1 县直主管部门 县直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0101(A) 15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男性
县直事业单位 全供 管理 0101(B) 14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女性
2 各镇 镇所属事业
单位
全供 管理 0201(A) 8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男性(汤阴县范围内户籍)
镇所属事业
单位
全供 管理 0201(B) 8 不限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限女性(汤阴县范围内户籍)
3 县教育局 县直机关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1 2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 县教育局 德昌路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2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 县教育局 夏都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3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 县教育局 星阁路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4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7 县教育局 长虹大道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5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 县教育局 学苑街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6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9 县教育局 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7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范围内户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入学时为汤阴县户籍的1999级和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限制)
10 县教育局 白营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8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1 县教育局 古贤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09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2 县教育局 菜园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0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范围内户籍,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入学时为汤阴县户籍的1999级和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限制)
13 县教育局 任固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1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4 县教育局 五陵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2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5 县教育局 瓦岗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3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6 县教育局 伏道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4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7 县教育局 宜沟镇中心幼儿园 全供 专技 0315 1 学前教育类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8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1 2 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9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2 1 专科:康复治疗技术(520601)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4)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 县卫健委 汤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供 专技 0403 1 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1 县卫健委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 差供 专技 0501 21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105101)

儿科学(100202、105102)

外科学(100210、105109)

妇产科学(100211、105110)

眼科学(100212、105111)

耳鼻咽喉科学(100213、105112)

肿瘤学(100214、105113)

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

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29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0201、105101)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医技、影像诊断工作
23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32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4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41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5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5051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研究生: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6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11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

中医妇科学(105704、100509)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学历须具有医师资格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有1年以上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者年龄

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7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21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

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

中医妇科学(105704、100509)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

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8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32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

儿科学(105102、100202)

外科学(105109、100210)

妇产科学(105110、100211)

急诊医学(105117、10021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9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41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研究生:麻醉学(100217、105116)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手术室工作: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的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0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51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

儿科学(105102、100202)

老年医学(105103、100203)

外科学(105109、100210)

妇产科学(105110、100211)

耳鼻咽喉科学(105112)

急诊医学(105117、10021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

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1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61本科:医学影像技术(101003)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1002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放射医学技术资格证
32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71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33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84专科:康复治疗技术(520601)
本科:康复治疗学(101005)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4)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4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差供专技06092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5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菜园分院差供专技07011专科:药学(520301)
本科:药学(100701)
研究生:药剂学(1007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6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11专科:医学影像技术(520502)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7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21专科:中医学(520401K)
本科:中医学(100501K)
研究生:中医内科学(105701、100506)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8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31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9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42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0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任固分院差供专技08051专科:口腔医学(520102K)
本科:口腔医学(100301K)
研究生:口腔医学(100301、100302)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1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城关分院差供专技09011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临床医学(1002)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县卫健委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城关分院差供专技09021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3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宜沟分院差供专技10014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4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差供专技11011专科:医学检验技术(52050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5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差供专技11021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外科学(105109、100210)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外科医师工作
46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五陵分院差供专技11031专科:护理(520201)
本科:护理学(101101)
研究生:护理学(1011、105129)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7县卫健委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瓦岗分院差供专技12011专科:临床医学(520101K)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需取得相应学位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医技、影像诊断工作
合计130

附件2:

2024年汤阴县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1 党委直属 融媒体中心 管理 5001 1 新闻传播学(05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政府直属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管理 5002 1 公共管理(1204限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汤阴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管理 5003 1 化学(070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汤阴县政务发展研究中心 管理 5004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汤阴县发改委 汤阴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管理 5005 1 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应用经济学(02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汤阴县工信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管理 5006 1 生物与医药(086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汤阴县工信局 汤阴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管理 5007 1 会计(1253)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汤阴县人社局 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管理 5008 1 中国语言文学(0501)、 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工程管理(1256)、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投资评审中心 管理 5009 1 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土木工程(0814)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 汤阴县畜牧发展中心 汤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管理 5010 1 畜牧学(0905限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农业(0951限养殖、渔业)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0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工作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发展服务中心 管理 5011 1 金融(0251)、新闻与传播(0552)、新闻传播学(0503)、城乡规划学(0833)、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合计 11

附件3:

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设置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党委直属 汤阴县精忠报国培训中心 2
县委编办 汤阴县机构编制研究和评估中心 1
汤阴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1
政府直属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 2
汤阴县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2
汤阴县口岸与物流发展中心 2
汤阴县生态保护事务中心 1
工信局 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1
财政局 汤阴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1
文广体旅局 汤阴县文化馆 1
汤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1
汤阴县文化艺术博览馆 2
汤阴县文物保护中心 3
农业局 汤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
民政局 汤阴县社会工作中心 1
交通运输局 汤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 1
大数据局 汤阴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汤阴县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3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工作委员会 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发展服务中心 2
城关镇人民政府 城关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韩庄镇人民政府 韩庄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白营镇人民政府 白营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古贤镇人民政府 古贤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菜园镇人民政府 菜园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任固镇人民政府 任固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五陵镇人民政府 五陵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瓦岗镇人民政府 瓦岗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2
伏道镇人民政府 伏道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宜沟镇人民政府 宜沟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1
合计 45 

附件4:2024年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河南许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9人公告

根据市直学校(含三个功能区,下同)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9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点击“许昌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5月13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7日9:00至17:00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14日9:00至16:30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2006房间)核实确认。

4.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5月20日至22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20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中下旬,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或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与舞蹈(音乐学、音乐表演)和美术(设计、绘画、书法)岗位面试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或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教育基本理论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教育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许昌工商管理学校1506、1507、1508、1509和1510岗位的人员,试用期内须取得中职(高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4-2699970

监督举报:0374-2699965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许昌市市直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xlsx

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河南焦作温县2024年第一高级中学引进教师12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教育兴县战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引进教师12名,聘用后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引进高中教师12名,其中语文2名、英语1名、数学3名、物理3名、化学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147所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拟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是指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引进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2—附件4);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与引进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焦作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报考者按照引进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引进过程中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引进教师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温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wxedu.com.cn)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务必经常登录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任选一处即可):

(1)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与金祥路交汇处西北角铂禧酒店(河南大学附近),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腊梅路叉口西南角汉庭酒店,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3)温县第一高级中学行政楼。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审核后,请务必随时关注温县人民政府网、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官方网站关于后期考试、体检、考察等事项的公告。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载明个人基本信息、在读学历、学位、专业、预计取得毕业证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加盖学校院系或学生处公章;

(3)所报考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填写并提交《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用A4纸型自行下载打印)及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

(5)焦作市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调剂报名

资格审查后,如报名岗位比例低于1:1的,可启动调剂岗位程序,即报名岗位高于1:1的人员可申请调剂至比例低于1:1的岗位。具体调剂岗位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公告。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大于1:5的,该岗位须进行笔试,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面试。

面试以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授课内容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版本范围为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试讲由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课。试讲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形成竞争的,则进行试讲加试,试讲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试讲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引进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手续。

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引进人才在焦作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试讲、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引进工作接受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引进过程中若发现考务工作人员或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开封报名点:13513823116

郑州报名点:15036516645

温县报名点:0391-6102470 

监督电话

中共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391-6183006

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0391-6192202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1-6198581

附件:

1.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

 2.温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147所)

 4.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39所高校名单

河南安阳汤阴县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中学教师18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招聘中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3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地理1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历史1名。

三、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汤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人才引进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tangyin.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一楼西事业单位管理股。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引进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拟进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现仍在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工作、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而现在有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不一致等情形)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汤阴县组织的各类引进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满分6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准备时间10分钟,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40分。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

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专业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报考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汤阴县教育局 汤阴县
高级中学
(8人)
高中语文 专技 0101 1 语文类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高中数学 专技 0102 1 数学类
高中英语 专技 0103 2 英语类
高中物理 专技 0104 2 物理类
高中化学 专技 0105 1 化学类
高中地理 专技 0106 1 地理类
汤阴县
体育中学
(4人)
高中语文 专技 0201 1 语文类
高中数学 专技 0202 1 数学类
高中英语 专技 0203 1 英语类
高中物理 专技 0204 1 物理类
汤阴县教育局 汤阴县
实验中学
(3人)
初中物理 专技 0301 1 物理类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初中生物 专技 0302 1 生物类
初中历史 专技 0303 1 历史类
汤阴县
中华路中学(3人)
初中语文 专技 0401 1 语文类
初中数学 专技 0402 1 数学类
初中英语 专技 0403 1 英语类
合计       18          

附件2:2024年汤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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