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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龙陵县2020招聘特岗教师80人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保山市龙陵县2020招聘特岗教师80人通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龙陵县2020年中央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龙陵县特岗教师招聘执行计划数为80个,其中:

  初中岗位25个,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岗位分别为:语文5个、数学5个、政治1个、物理2个、化学2个、地理2个、历史1个、生物2个、体育2个、信息技术3个。

  小学岗位55个,学历要求:语文岗位专科及以上,其它岗位本科及以上。岗位分别为:语文20个、数学20个、英语3个、音乐3个、体育3个、美术3个、信息技术3个。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非生源地毕业生限招师范类专业)};

  (2)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向生源地毕业生倾斜,非生源地毕业生限招特殊教育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1990年7月10日及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招生源地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专业及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本科岗位。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适应本地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7)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招聘在保山市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0元。具体发放事项及相关要求,由相关部门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3.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录用时交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10日,工作日8:00—18:00。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考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0年7月29日9:00—31日18:00登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体育、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成绩公布: 2020年8月10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k.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届时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在龙陵县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

  5.查分: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2020年8月11日12:00前向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出申请,统一登记后,报省教育厅进行查分。

  (四)面试、体检

  1.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出现小数点时入为整数)确定各岗位学科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要求在龙陵县政府网上公布。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确定的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本县本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临时抽取;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拟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各岗位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龙陵县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同时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志愿征集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四、录用上岗

  (一)聘用

  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龙陵县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龙陵县政府网等向社会公示。于2020年8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体育局汇总转报省教育厅审定。经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县教育体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上岗任教

  1.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特岗教师由县教育体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四、纪律要求

  县组织、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对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附: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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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昌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1至附件1-3,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8.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上午8时起至1月29日下午17时止。

报名网站为:

http://test.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770

报名网站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考生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时查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4),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报考人员属于2026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5)。如2026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学科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⑤本人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具体格式见附件6)。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

⑦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⑧《岗位表》内容中各岗位所对应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聘用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6年1月29日17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②教研员岗位:现场撰写学科论文;

③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打印:网上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段以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公告为准。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7)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其中,教研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除教研员岗位外,如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8)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3.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②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岗位主要采用答辩方式;

③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主要采用试讲加答辩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基本功。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拟聘公示

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聘工作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昌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海南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无关。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县教育局地址:石碌镇东风路39号教育局办公楼。电话:0898—26630505。

五、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1029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2831

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

附件1-3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附件4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5 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6 2026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7 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为准,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温馨提示: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①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硕士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年龄限制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时,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在报考前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6年1月20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7日14:00
      审查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8日14:00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9日14: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6年2月1日-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的“退役士兵小学教师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2026年3月3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2026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及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岗位面试
      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河北外国语中学、天津市河北区经纬中学和天津市第一中学河北学校涉及的岗位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面试详细内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岗位面试采取学科教师进班授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其他岗位面试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部分岗位面试含有技能展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退役士兵小学教师岗”和财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此外,在考察阶段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手续,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招聘单位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后,因个人原因解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招聘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红桥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红桥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含高层次人才1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6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志愿。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高层次人才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高层次人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他岗位需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温馨提示:①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硕士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
      8.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需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岗位需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9.中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需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10.报考思政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11.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高层次人才财务岗位需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无需笔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 至2026年2月7日14:00 结束。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 至2026年2月8日14:00 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 至2026年2月9日14:00 结束。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无法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和缴费等技术服务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高层次人才岗位无需笔试、笔试环节无需缴费)。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1日14:00-2026年2月9日14: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无需笔试,其他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周六) 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 至 2026年3月14日9:00。
      教师岗位笔试学科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财会岗位笔试为财会类综合知识,主要考察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②2026年3月3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③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高层次人才岗位,网上报名通过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至参加面试人员数符合1:3面试比例要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除外),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①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核查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博士研究生以硕士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硕博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主修、辅修(双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的查询截图;如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到前需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英语、普通话等级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退役军人入伍、退役和户籍证明等)。
      ⑥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⑦高层次人才岗位还需提供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任教经历等其它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资格复审时,如社会人员处于在岗状态,需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说明》。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现场答题)两部分,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主要考察专业素养、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在模拟授课时,体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财务岗位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设定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计分
      (1)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分
      无需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现场答题)5:5的比例合成;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现场答题)各保留1位小数,面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其他岗位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此外,在考察阶段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选岗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具有优先选择权。对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相关备案材料报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人员,加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6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63015386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22-63015383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的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2026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面向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16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岗位A(48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中小学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选调岗位B(94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中小学校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2)

选调岗位C(10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3)

选调岗位D(11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幼教学校(幼儿园)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幼儿园)。(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4)

符合选调岗位B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A;符合选调岗位D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C,但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报考选调岗位A、C的: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援疆、援藏的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转岗培训证书或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以来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连续任教证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六)报考选调岗位A、C的,需由人事编制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校应允许有报考意愿的教师有序参加考试。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2022年以来,师德考核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22年以来,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4.“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体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1.5(计算时四舍五入),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30日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附件5《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须正反面打印),并由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技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师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六)考察

笔试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同等学历同等效力,不区分学习形式与毕业院校)、职称高(同等条件下取得时间早者优先)、教龄长的优先。(递补、择校均参照此办法)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组织报考A、C岗入围人员进行择校,择校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报考B、D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确定选调学校。不能按时参加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留任期间考核

择校后,所有教师继续在现任教学校工作至6月底。7月初,县教体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量、工作实绩等内容。在此期间,如果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明显不足或在上级组织的抽测监测中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不达标的,经教体局会议研究,原则上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调动

县教体局按程序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学校空缺岗位内重新进行岗位聘任,若相应岗位无空缺,则须低聘至空缺岗位,不得超岗位聘任,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进入调动程序后的教师不得放弃选调,否则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选调考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选调,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0877 (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 0550-6730859(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2: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3: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4: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5:2026年城区学校选调报名表.doc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面向2026年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招聘录用的人员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现就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1)2026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6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3)2025年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对象为以下四类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奖项或荣誉称号,或研究生阶段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4.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6届公费师范生、浙江省高层次复硕培养试点2026年毕业生和“国优计划”2026年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之后毕业于国(境)外大学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符合以上招聘条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但需在报到录用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1月29日中午12时可提交报名。1月29日中午12时至下午5时仅限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修改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qt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钱塘教育发布,进入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报名。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需关注招聘平台(或钱塘教育发布—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的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单位了解。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1月2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入围区里组织的集中面试环节人员于面试当天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考核

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模拟上课就是应聘者模拟上课的情景,把考官当作“临时学生”,但考官不互动,不回答问题,应聘者自问自答。不使用电教设备,不做演示实验,只使用粉笔、黑板、肢体动作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2月5日上午9:00-10:30,考生可于2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2月7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考察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一起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版块(https://www.qiantang.gov.cn/col/col1229608410/index.html#reloaded)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钱塘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聘用资格:(1)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2)2026届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6届毕业研究生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未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其他

1.报考者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更改,不得重复报名,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对口。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36166、0571-8953613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6138

 

附件:

1.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优秀

应届毕业生计划表(2026年1月批次)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及亲属关系申报表

4.专业目录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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