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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县2020秋季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武胜县2020秋季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学历层次,逐步培养一批教育战线领军教师,我县将于2020年11月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40名,充实到县城学校教师队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武胜县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县城学校职位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的全国“985”“211”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且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相关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有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五)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职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武胜县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县城学校职位表》。

  四、引进方式及考核内容

  引进工作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与无学生试讲相结合。主要考核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设岗数1:5比例的,先进行10分钟的结构化面试,然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试讲人选。面试环节中,若出现拟试讲人员末位并列情况的,一同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设岗数1:5比例的,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面试和试讲评委均由7名骨干教师组成。面试和试讲成绩为评委独立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评委评分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三位小数)。考生最终考核成绩以试讲成绩为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试讲总成绩100分,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试讲结束后,各引进专业职位根据考核合格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如果拟确定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末位并列人员重新参加试讲,根据重新参加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考生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须附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报名登记表可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sheng.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下载。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后,于11月27日8:30—12:00、14:30—18:00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加盖鲜章,一式一份,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学科成绩及现实表现等),一寸近期免冠与网报同版彩色照片两张。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本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学科设置职位,同一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按学科就近的原则,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限时10分钟,顺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时间为11月28日,地点为武胜县沿口初级中学校。

  (三)试讲

  1.试讲时间

  进入试讲环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试讲。试讲时间为11月29日,地点为武胜县沿口初级中学校。

  2.试讲方式

  试讲采取现场抽签讲课、当场公布考生成绩的方式进行。试讲分组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原则设置。同一试讲组内有多个学科的,先抽学科顺序,再抽同学科每位试讲人员的讲课顺序。试讲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命题范围

  各招聘职位试讲命题的具体范围:小学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初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初中二年级现行教材;高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高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心理健康教育不指定教材。

  4.试讲程序

  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候考室→抽签确定试讲顺序→抽选试讲题→依次到备课室备课→依次到试讲室参加试讲→将评分签密封袋、抽签号、教材交收分员→到候分室等待试讲成绩→在试讲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带好随身物品离开考试区域。

  (四)签订就业协议

  各引进专业职位根据考核合格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拟签订《就业协议》考生需自备《就业协议》,并于11月30日上午9:00—12:00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参与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按照考核合格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届时以武胜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试讲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由县教科体局和县人社局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试讲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考核工作由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试讲、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sheng.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结合所签订的意向性《就业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高层次人才试用期半年,其他优秀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主要政策及待遇

  (一)研究生学历

  1.编制和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2.服务年限和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在武胜县教育系统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3.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每年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

  (二)本科学历

  1.编制、服务年限及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2.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6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在武胜县教育系统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3.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生活补贴0.8万元。

  七、资金保障

  按本方案引进的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所享受的工资待遇、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和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予以发放,县财政全额保障。

  八、违约责任

  引进人员在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留学、脱产学习,不得申请调离武胜县教育系统,否则将按照协议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引进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考试)和体检纪律的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引进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引进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疫情防控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名考生提前做好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试讲时的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进入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现场的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招聘现场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入场时,请佩戴好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报名资格审查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涉考人员还须主动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四)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在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现场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

  (六)考生在招聘现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武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sheng.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武胜县人民政府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核、选岗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前,考生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中所预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十二、报名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邮  箱:wsxjyjzgg@163.com

  (二)联系人:蒋老师0826-6229397、13541885668

  毛老师0826-6229397、15700520823

  其他未尽事宜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四川武胜县2020秋季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40人公告附件1:武胜县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县城学校职位表

  四川武胜县2020秋季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40人公告附件2:武胜县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县城学校报名登记表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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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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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富顺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指导认定中心<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富顺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富顺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审核,参加认定的人员中有144人符合认定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详情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

2024年上半年

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扫码查看)

教师资格证书由富顺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负责发放,请已经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富顺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股窗口)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请现场提供代领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乌拉特前旗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乌拉特前旗的人员。

(二)持有乌拉特前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本旗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我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乌拉特前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层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二)体检

请申请人依据本人申请批次上半年于6月15日前,下半年于9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张1寸白底照片,空腹到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时间:

上半年:2024年6月17日至6 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下半年:202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乌拉特前旗教育局人事股(811办公室)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证书发放等其他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请申请人员按照网上申报“注意事项”中操作步骤申请进群。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乌拉特前旗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乌拉特前旗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地在乌拉特前旗部队的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乌拉特前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一份,必须由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乌拉特前旗户籍、乌拉特前旗居住证的申请人,由乌拉特前旗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

 六、补办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一)凡由乌拉特前旗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需在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审核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乌拉特前旗教育局811室进行登记:

1.2008年之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2.2008年之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二)凡由乌拉特前旗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需在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审核期间,由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到乌拉特前旗教育局811室进行登记。

(三)补发换发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待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与本次认定通过人员的证书一同发放,请及时关注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请登录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办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

联系电话:0478-3606615

山西临汾市侯马市2024招聘教师领导组67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侯马市委、市政府同意,侯马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军人。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其中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各类信息均在侯马市人民政府官网(www.houma.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6月1日18:00

报名网址: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2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3日18: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到侯马市教育体育局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侯马市教育体育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30%)。

《科目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70%)。

(4)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公布。

面试采取无反馈式教学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9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ouma.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侯马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216506

监督电话:0357-4227018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上海市市北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市北中学创办于1915年,1954年首批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中学,2005年首批被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18年首批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培育“学友文化”,从而“创造人文生态的高中生活”,引导学生登上巨人的肩膀。

近年来,市北中学立足“双新”,以“登攀书院”建设为抓手,建设兼顾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层次多、选择空间大的“一体两翼”式课程体系;同时加强社团建设,现有校级学生社团50多个,男子排球队是上海市高水平二线运动队,学生合唱团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

市北中学还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奥运排球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教职工1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特级教师5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44人,静安区学科带头人14名,学生近1100人。

二、教师岗位需求

·物理

·体育

三、报名方式

欢迎有意向的人员先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bzxrenshi@163.com。邮件主题:2024应聘(3)+学科+姓名。【2024年正式招聘(第三批)报名通知待上级部门核准后再行公告】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21-56633988转318分机

联系人:顾老师

(工作日9:00-16:00)

五、学校地址及交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兴路365号(近西藏北路)

交通:地铁八号线中兴路站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2024年春季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依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无为市2024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要求,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审查等认定工作程序,共有143位申请人符合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反映,电话:0553-6322645。
发证公告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另行在本网站发布,届时请通过人员按公告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2024年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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