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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大纲-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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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53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居住证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证打印

  (一)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11月8日一11日。

  网上审核时间:11月9日一13日18:00(审核期内,审核不通过,可修改考区重报,超过审核期不可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24:00

  网上准考证下载日期:12月4日一9日

  面试考试时间: 12月9日一10日(个别考生人数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情况,请考生注意所在考区具体时间安排)。

  面试结果公布日期:2024年1月10日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湖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及时关注)→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3.打印准考证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缴费成功后的考生务必于12月4日一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面试完成后需当场上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允许更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导致无法报名、影响参加面试或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考区。其中长沙、张家界范围内幼儿园类别的考生,应选择长沙师范学院考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为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6个学科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均为长沙考区。

  (4)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下载地址:     https://gsy.hunnu.edu.cn/info/1097/2428.htm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jsfzzxtzgg/201912/t20191203_10783971.html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四、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  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1.考生进场。考生持相应身份核验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指定的候考室。迟到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身份核验。监考教师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以及面试考点、考试时段、报考学段与科目等信息,组织考生签名,宣读《面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录)》和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分组抽签。监考教师按照考点安排,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登记考生抽签顺序号。维持候考室正常秩序。

  4.面试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面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和细则,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结果。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程序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7〕1118号)规定,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类别

幼儿园、小学、初中、

高中、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实习指导教师

收费标准

320元/人

390元/人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24年1月10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是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依《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39号)文件规定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七、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2.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index.html)查询。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序号

考区名称

面试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备注

1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0731—88644017

本考区只接受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报考。

2

长沙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0731-84036048

本考区只接受长沙市、张家界市范围内幼儿园类别报考。

3

长 沙

长沙教育学院干训处

0731—88615735

全省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都报到此考区。

4

株  洲

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

0731—22677572

0731—22677793

 

5

湘  潭

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0731—53585513

0731—58255525

 

6

衡  阳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

0734—8127167

 

7

邵  阳

邵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9—5603948

0739—5205071

 

8

岳  阳

岳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0730—8963658

0730—8840865

 

9

常  德

常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6—7719012

0736—7723027

 

10

益  阳

益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7—4231504

 

11

郴  州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0735—2850380

0735—2850381

 

12

张家界

张家界市师资培训中心

0744—8251096

 

13

娄  底

娄底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8—8262289

0738—8312701

 

14

怀  化

怀化市教育局师资科

0745—2711252

0745—2713786

 

15

永  州

永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

0746—8211005

 

16

湘  西

湘西州教体局教师科

0743—822412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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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获取1对1报名指导   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2月9日-10日进行(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河源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河源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河源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咨询电话:0762-3389506)。提交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7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1月3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报考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符合报考河源考区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三)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持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1日至13日前往河源理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点:河源理工学校综合楼一楼。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联系电话:0762-3692305。

  3.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或(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毕业(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如考生较多,将顺延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2份,考生1份,考官组1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也可由考点提供)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2份,考生1份,考官组1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学设计。备课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

  1.如果考生手机号未更换,请通过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如收不到短信,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10-82345677)。

  2.如果考生手机号已更换,请先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

  如有疑问,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

  (七)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河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和河源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如有疑问可拨打河源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2-3389971。

  附件:学籍证明(样例).docx

  河源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0日。现将我省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①吉林户籍或居住证②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幼师和中师、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在读(①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一)在线信息填报

  1.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期间,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2.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完成后,考生必须登录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按指引上传审核资料。未按时间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网上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含居住证)所属考区报名,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考区报名。吉林省各市(州)考区面试报名的审核单位见附件1。其中,报考以下科目的考生在选择考区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全省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教育学院;

  2.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3.全省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4.全省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5.在长春市各考区报名的考生遵循以下规定:

  (1)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

  (2)报考“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

  (3)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日语、初中俄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

  (4)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

  (5)报考“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绿园区)小学考区;

  (6)报考“幼儿园”的考生选择长春市(二道区)幼儿园考区。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四)考生个人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然后登录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上传审核材料,考生经过网上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五)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报名材料网上审核
  本次面试报名除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线下审核,其他学科均采用网上审核,由考生网上自行上传相关材料,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3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一)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户籍或居住证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生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2.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公章页、信息页);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扫描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1)本人有效证件(正反面),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相关学历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二)网上审核材料上传办法

  1.登录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

  按系统提示上传审核资料(具体操作办法及图例见附件2),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考生须自行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在时间段内(2023年11月8日9时-13日16时),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再次上传,等待审核。

  (三)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无需上传材料,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自备教材(考生需提供正版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现场审核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到长春市宽城区现场审核,审核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东一条街655号),审核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考生应确保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承诺书见附件3),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上传的材料属于虚假信息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14日24时,未经网上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 [2019]667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网上审核通过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四)面试结果查询。2024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局(其中,白城市、松原市、通化市、梅河口市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

  (五)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6.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审核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需提供正版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内容。

  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20分钟以内。

  7.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考生信息,考生须在笔试所属考区申请信息变更。如以变更前的考生信息报名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将不予受理。

  8.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查阅《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八、温馨提示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夏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附件1: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单位

  附件2: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

  
吉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31日

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定于12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11月8日至11日17时

  2.审核时间:11月8日至13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考区公告,按规定方式及时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3.缴费时间:11月8日至14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4日至9日

  (二)考试日期

  12月9日至1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流程及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未在甘肃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甘肃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考生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报考。

  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二)网上审核确认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按照《甘肃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及时查阅所报考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在审核时段内要随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

  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参加考试的,将被取消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费为280元/人次。

  (四)其他

  1.我省面试各学段开考科目见附件2。

  2.有关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查询。

  3.有关考试的最新通知信息,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4.有关面试审核具体事宜,请考生提前关注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相关公告。《甘肃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四、成绩查询

  2024年1月10日起,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通过“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凭该证书即可到属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管理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手续,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提交申请。申报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县级教育局办理,申报中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市级教育局办理。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附件:

  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开考科目代码列表

  3.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开考科目代码列表.doc

  附件3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docx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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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取1对1报名指导   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日期及地点: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4年1月10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云南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3年上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3.2023年下半年我省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二)考区选择

  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不接收其他科目的报名。

  2.“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面试设在各州市考区。特别提醒: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文山考区、普洱考区、怒江考区、迪庆考区采用现场审核确认,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限内到相应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其他考区采用线上审核确认,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在审核确认期限内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1。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相应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大纲、流程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试介绍”“常见问题”栏目查阅;云南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详见附件4。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 咨询电话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0871-66051123、0871-68306821
昆明 0871-65180066
昭通 0870-2138480
曲靖 0874-3333216
楚雄 0878-3122846
玉溪 0877-2023061
红河 0873-3732149
文山 0876-2191795
普洱 0879-2123085、0879-2138573
西双版纳 0691-2122712
大理 0872-2315233
保山 0875-2122926
德宏 0692-2127515
丽江 0888-5121089、0888-3196085
怒江 0886-3623470
迪庆 0887-8288845
临沧 0883-2124315

 

  附件:1.云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 .xlsx

  附件:2.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pdf

  附件:3.在籍学习证明.docx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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