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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犍为县2021年招聘教师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乐山犍为县2021年招聘教师33人公告

  根据《中共犍为县委关于实施“金犍菁英”工程的意见》(犍委发〔2019〕1号)精神,现就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所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2日
  2.报名方式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应聘者下载填写《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与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及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蓝底,规格为295*413px(300ppi))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然后打包该文件夹并通过本人的电子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qwedu_hr@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名信息”(如:2101语文教师张三报名信息),因邮件主题未按规定命名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24: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依据)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过程中可根据审核情况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它补充材料,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资格复审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解除聘用的关系的材料原件。
  (三)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形式为微型课试讲,试讲内容由考官在考核当日确定,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
  考核时间在资格复审公告中告知,考核地点在资格复审结果公告和考核通知书中告知。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体检人员
  在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告。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告,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的应聘者待毕业后统一组织体检。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犍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女性应聘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出延期申请后,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进入体检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应聘者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其余应聘者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产生的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21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聘用
  1.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序,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学校。选择岗位的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由领导小组在剩余招聘学校中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后果由相应应聘者自行负责。
  2.聘用
  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符合《中共犍为县委关于实施“金犍菁英”工程的意见》(犍委发〔2019〕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1.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3.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中共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422229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除招聘公告外的所有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wei.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或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应聘者在招聘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所有递补环节均只递补1次。
  3.报考者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注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环节公告。
  4.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221344
  中共犍为县委党校:08334221564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503
  犍为县教育局:08334239710
  附件:
  1.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犍为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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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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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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