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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滨区2021招聘教师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渭滨区2021招聘教师15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配置结构,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学科

  (一)选调范围

  陕西省内各县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

  (二)选调学段学科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15名(男8名,女7名),其中:中学教师14名(初高中均可),小学教师1名。

  学段学科:中学语文3名(男1名,女2名),中学数学3名(男1名,女2名),中学英语3名(女),中学政治1名(男),中学历史1名(男),中学地理1名(男),中学物理1名(男),中学生物1名(男),小学语文1名(男)。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42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

  4.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6.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五楼512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渭滨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3.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置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人。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只能递补一次。

  7. 聘用

  正式选调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请遵照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5.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bin.gov.cn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附件:陕西渭滨区2021招聘教师15人公告渭滨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x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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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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