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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黄岩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黄岩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

  因教育教学需要,经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 66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2.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的规定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黄岩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已被黄岩区区属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含黄岩区教育局在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时已签约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说明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如所学专业无相应报考岗位的,可任选一个符合学历与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报考。

  2.往届毕业生应聘的岗位须与其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任教学科相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以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相应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普通中小学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经自主择岗被西部五乡一镇(富山乡、屿头乡、上垟乡、上郑乡、平田乡、宁溪镇)学校聘用的,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

  三、招聘岗位与招聘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教师资格、专业等报

  名条件详见《黄岩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岗位表》(附件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8日(周四)—2021年4月10日(周六),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黄岩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成之校区(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罗家汇——仰山路1号)

  3.报名方式和报名资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随带以下材料:

  ①《黄岩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填写后自行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身份证明)。

  ④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⑥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使用手机现场扫码进入小程序“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同时应聘人员加入“黄岩教育2021公开招聘教师QQ群”,即时接收招聘信息。

  现场完成报名确认并扫码入群的,视为报名有效。

  5.缴费

  有效报名人员登陆网络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时间:2021年4月 14日9时—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1年4月15日到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政府行政大楼1611室)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有效报名人员登陆网络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 15日9时— 4月17日9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招聘计划3人以下(含3人),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各设A、B岗位(岗位序号03、04,05、06),如遇其中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在A、B两个岗位内调剂使用。

  (二)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得分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0%)和《教育基础知识》(占20%),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4月 17 日上午9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内(朱砂街158号)。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数在10人(含10人)

  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数超过10人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若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形式:

  中小学体育、音乐教师等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70%)和即兴回答问题(占3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占70%)和即兴回答问题(占3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 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择岗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即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2.择岗: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

  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

  3.聘用:拟聘用人员经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在择岗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递补办法

  本次招聘面试前48小时如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前如书面提出放弃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出现报考人员未书面放弃面试、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经审核认定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接受应聘。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3月25日(本公告或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3.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伪造相关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

  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

  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省黄岩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附件1:黄岩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岗位表.xls

  浙江省黄岩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附件2:黄岩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浙江省黄岩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附件3黄岩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注意事项.docx

黄岩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

  招聘公告官方发布平台: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886/index.html)

  黄岩微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招聘具体信息官方发布平台: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886/index.html)

  黄岩微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招聘工作联系人:

  联系科室: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6)84121155。

浙江省黄岩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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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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