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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结合开化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22名(不含赴高校招聘和定向委培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指标),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若赴高校招聘已达成意向的和定向委培人员,在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前有违约而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出指标先转入中小学语文学科招录,在中小学语文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若中小学语文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不足,再从中小学数学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开化县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开化县户籍(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2021年4月30日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①原“985”和“211”院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③报考中小学音乐、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④报考者的配偶在开化县从事工作(须提供配偶在开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结婚证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4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条件:要求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4月30日-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30日-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教师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取得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全日制应届师范生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视同持有教师资格)。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②报考中小学音乐、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

  4.普通话条件:报考者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测试中心提供的普通话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视同持有),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专业条件: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相符。

  6.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现为开化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可报考。

  8.自愿在开化县内学校工作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上课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kaihua.gov.cn/)、开化新闻网(http://khnews.zjol.com.cn/)、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h.zjer.cn/)、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网报时间:2021年4月26日8:30至2021年4月30日17:00。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自助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所有应聘者均须仔细阅读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附件5)凭健康承诺书(附件4)进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开化县北门小学(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34号)。

  (3)现场确认材料:为提高效率,方便审查,现场确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整理好,其中②至⑥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考生委托他人确认材料还须出具有报考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3)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类材料一律提供原件;证书类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①《开化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并粘贴一寸免冠近照两张);②身份证(委托书);③生源地为开化籍或具有开化户籍报考者需提供户口本;④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就业推荐表;⑤教师资格证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师范生证明)(未取得者可按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点执行);⑥普通话等级证书。

  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现场确认时县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当场通过支付宝缴纳考试费15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免交报名费)。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5)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由教育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中小学音乐、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达到1:2、其他岗位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3)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指标,调剂到“中小学语文学科”,但仍须符合前款中规定的开考比例。

  (三)考试

  1.笔试:所有应聘者均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健康承诺书,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共两门:①《公共知识》(20分),考试大纲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②《学科专业知识》(80分),考试大纲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选自中小学教材;其它岗位考试内容选自相应的学科教材。

  笔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和上课考核。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须进行技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另行公示。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上课考核: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依据笔试成绩(30%)和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他学科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上课考核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上课考核),不足比例的学科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上课考核。上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课考核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根据指定的内容讲课15分钟。上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上课考核成绩×3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以上课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其他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上课考核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上课考核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体检。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从上课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开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以下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逾期不报到者;报到时2021年应届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和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h.zjer.cn/)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 0570—6012795、6013538。

  附件: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1.开化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x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2.开化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3.开化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确认委托书及师范生证明(样本).docx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4.开化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考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浙江衢州市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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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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