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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汇总-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汇总

  >>面试报名咨询       >>面试备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要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通道开通时间为4月15日,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5日-18日,现场审核时间以各省公告为准,面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16日。本次考试共有28个省份参加,各省报名公告现已陆续公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各省面试报名公告汇总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考试公告,了解相关注意事项。本表将持续更新,请按F5刷新持续关注!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安排简表
公告 报名时间 审核方式 审核时间 缴费截止 报名费 政策咨询
云南 4月15日-18日17:00 详见面试公告 详见面试公告  4月21日24:00 280元/人 报名咨询
江西 4月15日-18日17:30 网上审核 4月15日-21日24:00 4月21日24:00 280元/人 报名咨询
海南 4月15-18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15-19日17:00 4月21日24:00 300元/人 报名咨询
辽宁 4月15日-18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16-19日 4月21日24:00 180元/人 报名咨询
贵州 4月15日-18日17:00 网上审核 详见面试公告 4月21日24:00 200元/人 报名咨询
四川 4月15日-17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15日-18日17:00 4月21日24:00 280元/人 报名咨询
重庆 4月15日-18日 24 时 网上审核 4月15日-19日17时 4月20日24时 280元/人 报名咨询
河北 4月15日-18日17:00 网上/现场审核 4月16日-19日 4月21日24时 245元/人 报名咨询
陕西 4月15日-18日18∶00 现场审核 点击查看公告附件 4月21日24时 240元/人 报名咨询
广西 4月15日-18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20日17:00截止 4月21日24时 300元/人 报名咨询
安徽 4月15日-18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15日-19日17:00 4月21日24时 280元/人 报名咨询
上海 415-41616:00 网上审核 详见面试公告 不缴费 免费 报名咨询
河南 4月15日-18日 现场审核 4月15日-19日 4月21日24时 260元/人 报名咨询
福建
4月15日-18日17:00
现场审核 4月16-19日 4月21日24时 280元/人 报名咨询
广东 4月15日至18日 网上/现场审核 点击查看各地审核时间 4月21日前 280元/人 报名咨询
山西 上半年无面试 上半年无面试 上半年无面试 上半年无面试 280元/人 报名咨询
浙江 4月15-17日12点 网上/现场审核 网上审核:4月20日9点截止
现场审核:4月20-21日
4月21日24时 280元/人 报名咨询
吉林 4月15日-4月18日17:00 现场审核 4月16日—4月20日 4月21日24:00 240元/人 报名咨询
天津 4月15-17日16:30 现场审核(需先网上预约) 4月15-18日 4月21日24:00 260元/人 报名咨询
山东 4月15日-18日16:00 网上审核 4月15日-19日16时 4月21日24:00 240元/人 报名咨询
江苏 4月15日-17日16:00 网上/现场审核 4月18日—19日 4月21日24:00 135元/人 报名咨询
湖南 4月15日-18日 网上审核 4月21日24:00前 4月21日24:00 320元/人 报名咨询
湖北 4月15日-18日16:00 网上/现场审核 4月15日-18日17:00 4月21日24:00 200元/人 报名咨询
甘肃 4月15-18日17:00 现场审核 4月15-20日17:00 4月21日24:00 280元/人 报名咨询
北京 4月15日-18日16:00 网上/现场审核 网上审核:4月18日截止
现场审核:4月17-20日
4月21日24:00 215元/人 报名咨询
青海 4月15日-18日 网上审核 4 月15日-19 日 17:00 4月21日24:00 300元/人 报名咨询
宁夏 4月15日-4月18日17:00 网上审核 4月15日-20日17:00 4月21日24:00 300元/人 报名咨询
黑龙江 4月15日-18日12:00 网上审核 4月15日-19日15:00 4月21日24:00 240元/人 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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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广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日至18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提示如下:

  一、考生应于考试前成功申领“广西健康码”。从5月2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二、因考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活动,考生若因发烧发热引起身体不适,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并及时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拥堵以致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有序接受检查和入场。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间距须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试讲、答辩期间摘除口罩以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六、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考生可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广西健康码”。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广西教师考试群:677452918江苏教师资格考试④

云南省2021上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4月15日9:00-18日17:00

  审核确认日期及地点:各考区不一致,详见附件2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4月21日24:00

  准考证下载日期:2021年5月10日-16日

  面试考试日期:2021年5月15日-16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1年6月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报考条件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相应考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可以报考。

  (三)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云南省的申请人,或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云南省的申请人可以报考。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

  (四)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可以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本次面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1),所有考生务必在报考前认真阅读并签订承诺书,经审核确认后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其中,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瑞丽等)的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面试当天,以上考生需提供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2021年5月10日及以后)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以公告内容为准。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2021年上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2.2021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二)考区选择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云南省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面试大纲见附件4。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考区”。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3. 除以上两类情况外,参加我省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须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校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均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 居住证签发地或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确认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

  昆明考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的审核确认采用线上审核,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具体操作及流程等事项按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告执行。其他考区的审核确认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间到相应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双面打印)

  2.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4.在我省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及其他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7)“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在我省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属教育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6.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还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除在我省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校生外,其他户籍在云南省内的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云南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9.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准确性负责。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七、注意事项

  (一)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八、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下旬、9月上旬关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

  1.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云南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点安排表

  3.在籍学习证明(样本)

  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上海市2021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报名完成后截止4191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14191000-422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2、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和《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两份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及《安全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持有20137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所有类别)或20136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4150:00—416日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报名完成后截止4191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14191000-422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

  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照片要求

  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照片文件应为JPG/JPEG格式。

  ③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④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⑤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⑥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⑦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无边框,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

  ⑧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⑨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鱼杰给的照片样张

  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52021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62021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1年上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1年上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获取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7)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420-4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3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根据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址:

  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凭户籍证明原件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或20137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凭户籍证明原件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为避免长时间排队造成身体不适,请适量准备饮水及食品。

  2.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3.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1年4月19日上午1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三)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1年5月12日—5月14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1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注:本市暂不开考“小学全科”学科。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1年6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相关信息发布。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申请人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全、平稳、有序。本次面试将对申请人进行考前健康监控和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进入审核现场除核对本人身份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2.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3.“随申码”为绿码,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未有过国(境)外旅居史,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参加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当日,仅限考生本人进入现场。在审核点,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5月1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后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三)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签到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2.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员。

  3.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2.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五)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六)其他

  1.考生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6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准考证自2021年5月10日起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上述人员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师范生,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网上信息输入、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信息输入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5日至17日12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未参加过2021年上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照片及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网上信息输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所有在4月17日12时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0日9时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此类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将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4月20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前往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1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3.学历学籍证明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3)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21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地址及公告网站 

考  区

联系电话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

相关网站

杭  州

0571-85866663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杭州市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二楼)

ksy.hzedu.gov.cn

(教师资格)

宁  波

0574-87323004

宁波教育学院育才大厦3楼裙楼大厅(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

nbeea.nbedu.net.cn

(社会考试)

温  州

0577-88638063

0577-88630090

0577-88638081

温州市教育局大楼一楼服务大厅(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

 

edu.wenzhou.gov.cn/col/col1330306

   (社会考试)

嘉  兴

0573-82079438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嘉兴市勤俭路975号)

jxksy.zjjxedu.gov.cn

湖  州

0572-2572765

0572-2030793

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一楼大厅(湖州市吴兴区吉山北路6号)

www.hzjyks.com

(非学历考试)

绍  兴

0575-85145734

0575-85224680

绍兴中专培训部3号楼(绍兴越城区马臻路89号)

www.sxszsks.cn

(其他考试)

金  华

0579-82469622

0579-82469621

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金华市北山路285号)

jyj.jinhua.gov.cn

(教育考试)

衢  州

0570-3089342

衢州中专西大门(衢州市九华北大道88号)

jyj.qz.gov.cn

舟  山

0580-2049952

0580-2037312

0580-8720275

舟山市教育服务大楼西侧三楼报名大厅(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299号)

zsjy.zhoushan.gov.cn

(招生考试)

台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台州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

jyj.zjtz.gov.cn

(招生考试)

丽  水

0578-2113661

丽水市教育局三楼大厅(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

jyj.lishui.gov.cn

(公示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

0571-85290495

各设区市现场审核点均可办理

www.et.zjut.edu.cn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需要在4月21日24时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

                           报名流程示意图

 

  五、考试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两周起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关注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防疫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当天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考人员、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报考人员、考生在现场确认及考试过程中,须遵守考试机构及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及考点相关安排。 

  九、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以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8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浙江教师考试5群:676842849江苏教师资格考试④

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幼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及认定等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的主要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网上报名选择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及时缴费,方可完成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或没有前往现场确认审核,没有及时缴费,视为放弃当次报考。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即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六)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无误,现场确认成功后,无法进行更改。若在审核、面试阶段发现考生重要信息存在虚假填报或填报不实,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2021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八)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九)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在满足我省面试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报考。

  (十)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自备教材。

  (十一)其他事宜。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给分;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5.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或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十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取消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请在非户籍地报考的社会考生提前办理居住证,面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原件。

  (十三)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为考区(省直管县的工作由其原属省辖市负责管理),共设18个考区。考生在选择考区时,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报考;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须选择学籍所在地的省辖市报考。各考区在辖区内设若干考点,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食宿。

  (十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在参加面试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3.初中面试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4.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6.选择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的合格考生,面试时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的合格考生,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考生身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河南省内的社会考生。

  2.持有河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考生。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报考。

  特别强调:以上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的,造成面试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河南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强调: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参加2021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21年4月15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全过程。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图详见附件3。

  (一)网上报名:4月15日—18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申报其他类别和学科均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在校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二)现场确认:4月15日—19 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个别考区现场确认点工作时间以附件4为准)

  各考区(省辖市)面试咨询电话和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4。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免费申请)。幼儿师范学校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2.在学籍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5);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3.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②社会考生提供材料(参见“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应提供材料)。

  4.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须在4月21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6)。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五、面试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起(准考证打印后勿折,并保持纸面整洁)。

  (二)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6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小学全科考生不再答辩,自己从体、音、美科目中任选一项现场进行才艺展示,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21年6月15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加强管理

  1.各省辖市、各高校不得以教师资格考试的名义收取学生的其他费用,不得向报名考生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2.各考区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考试收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260元/人次。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附件:
  1.《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3.面试报名流程图

  4.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电话及现场确认地点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6.网上支付流程图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表格见附件2。每位考生一张,进入考点候考室时上交)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前14天自境外返回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抽题室前将填写好的《健康承诺书》交与工作人员。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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