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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凤山县2021招聘教师1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河池凤山县2021招聘教师121人公告

  为加强凤山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及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凤山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121名(其中,聘用教师控制数90人,实名编制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44个岗位121人,其中:高级中学教师12个岗位 30人;乡镇初级中学教师14个岗位25人;小学教师8个岗位15人;幼儿园教师10个岗位51人。各岗位具体情况详见《凤山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但必须在组织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2.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山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户籍、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凤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2021年5月28日17:30。
  (二)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凤山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 至2021年5月30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24日9:00 至2021年5月3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考生在面试前三天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教师资格证(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面试者,可提供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但考核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四、考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通过说课+答辩或试讲+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1.说课+答辩学科
  (1)高中学科: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通用、心理健康; 
  (2)乡镇初中学科: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心理健康; 
  (3)乡镇小学学科:语文、数学、科学、心理健康。
  2.试讲+技能操作学科
  (1)高中学科:英语、体育、音乐;
  (2)乡镇初中学科: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
  (3)乡镇小学学科:英语、体育、美术、音乐;
  (4)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岗位。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凤山县教育局会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共同组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面试工作。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以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面试前3天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试讲)70%,答辩(技能操作)30%,总分60分为合格。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看说课或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说课+答辩(试讲+技能操作),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 增设筛选程序事宜。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4人以上的岗位,需先进行洽谈面试(面谈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按岗位计划招聘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由凤山县教育局会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核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看说课或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凤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事后备案。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务必遵守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岗位空缺的,年内将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6345(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牙志华
  0778—6811973(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联系人:汤剑中
  附件:1.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5.18.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5.18.xls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广西河池凤山县2021招聘教师1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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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遂昌县2024年上半年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举措,打造“学在遂昌”品牌,大力引进集聚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全力推进教育提质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遂昌县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定于2024年5月25日组织我县教育系统(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名,其中:遂昌中学化学、政治、地理教师各1名;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治、历史教师各1名;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1.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引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在该招聘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6.身体健康;

7.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10:00—13:00到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相应用人单位展位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外: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在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后即到指定地点考试。

采用上课、面谈相结合方式。

①上课(占总成绩的80%)。上课内容由评委从教学大纲内抽取,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谈(占总成绩的20%)。面谈注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上课成绩×80%+面谈成绩×20%。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确定后当天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引进对象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

3.本次招聘引进的教师为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外,符合条件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未满5年服务期提前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享受政策奖励。

本次招引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0578-8179019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8165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纪委0578-8178016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x

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浙江省瑞安中学2024面向社会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2024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 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8〕15 号)要求,现就我县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象山县户籍或象山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8:30-17:00现场报名。

2.地点:象山县教育局305室。

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明》)、《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象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费师范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就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面试地点: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10周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出象山县教育系统的申请。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22642、0574- 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西柳州市柳江中学2024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育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对象: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附成绩单);(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个人简历。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报考条件咨询:0772-2488116(时间: 9:00-12: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3.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4.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20分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现场公布。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该科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6.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笔试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并同步公示于”柳州市柳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

(七)体检聘用

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核对象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488116

附件:

1.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人公告

  为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振兴乡村教育,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2025学年度,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支教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

  三、招募人数及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共招募支教志愿者8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南宁市范围内公办学校优秀中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热爱学生,能够服从江南区教育局的指导、督导,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维护团队融洽的人际关系。

  (四)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附件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nqzj@163.com(材料包括可编辑版文档及PDF版文件),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将择优选拔优秀支教志愿者,并于2024年9月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选志愿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支教无补助经费,为个人自愿帮扶行为,来回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支教志愿者需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志愿者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脱岗,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志愿者考勤,志愿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1个月及以上者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支教。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江南区教育局考核,给予支教志愿者出具考核评价及支教证明。

  (五)支教志愿者在参与本次支教活动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支教报到时上交保险购买凭证给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招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所有。

  期盼立志乡村振兴教育的广大教师们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如有疑问,请咨询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 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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