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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选择
  1.网上注册及填报时间:2021年9月2日8:00—5日17:0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8:00—6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2日8:00—8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30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1年12月9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注:全日制专科和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才能报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只有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10月30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及填报、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注册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 
  请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的,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内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予更正。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网址:http://www.hfzk.net.cn
笔试(市教育考试院):0551-62838909、0551-62838910
0551-62838912;
面试(市教师事务管理中心):0551-63505130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0552-3127352\4952910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8324775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洪山路46号)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教育考试院(笔试报名):
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0558-5125217
0558-5125181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后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报名期间若遇到问题,请先按公告附件“常见问题”处理,如仍有疑问,请与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附件:1.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2.常见问题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6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10月30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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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 点击下载

  考试项目:                             考生号(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自10月30日起计算: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是   □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是   □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是   □否 
  9.本人“安康码”是否为非绿色码。
  □是   □否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姓名:      
                                                 填写日期:       

  附件2 

  常 见 问 题 

  1.姓名填写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的可先缴费,已经缴费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考区、科目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或已经缴费的,不得修改。 
  3.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经被注册,怎么处理? 
  答:可能是考生自己已经注册了。可以先点登录页面上的“忘记密码”,找回密码试试,能收到短信就可以登录继续报考;收不到密码重置短信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确认是有人恶意注册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注销。
  4.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是等待审核,怎么办? 
  答: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5.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能再报考吗? 
  答: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后,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的,不能再报考;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还可以继续改报,等待审核。 
  6.在外省考过的笔试成绩,在安徽还能用吗? 
  答: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都是认可的。 
  7.笔试成绩在这次面试期间到期了,还能用吗? 
  答:在面试报名时间之后到期的,面试可以报考。 
  8.填报报考信息或缴费环节有问题,或提示错误,或不能缴费等,怎么办? 
  答:请用较新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尽量用IE浏览器,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弹出窗口拦截软件,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操作。还是不行的,可以换一个上网环境,或换一个时间上网。支付问题也可以咨询客服(首信易支付):  
  电话:400-698-0966(工作日9:00-18:00)
  010-59321108(24小时)
  9.照片上传不了,怎么处理? 
  答: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软件打开照片文件,然后另存一下,打开IE浏览器重新登录,清除历史记录后重新上传。 
  10.已经审核通过或已经缴费后,发现少报了,怎么办? 
  答:本次考试不得补报,下次考试再报。 
  11.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只能报考带A的吗? 
  答: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既可选报带A的,也可以选报不带A的。两者的区别是:选择带A的公共课,只能申请相应级别音体美科目的面试,不能申请其他科目面试。 
  12.申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怎么报考? 
  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13.已经取得一科教师资格证,现在想再考一科教师资格证,原来通过的科目成绩有效吗?
  答:原来通过的同一层次(即科目代码相同的)的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初中、高中及高职文化课类别的,笔试只需报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他类别的直接报名面试。 
  14.提交填写个人信息以后,不能修改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怎么处理?
  答:这是因为填完个人信息提交了之后,地市锁定了才会这样。在审核通过之前要修改,可以先选一下别的省,再选一下本省触发一下,省下面的地市就都出来了。 
  15. 考点都设在市政府所在市区学校吗? 
  答: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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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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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已办理完毕,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按时领取(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领取方式

领取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1.邮寄领取: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正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后提交订单。

2.现场领取: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西昌市邮政分公司5楼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二、领取时间

现场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邮政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不领取,周六、周末不上班)

邮寄领取长期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封装,请申请人领取时自行检查是否封装严实并加盖密封章,收到后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

2.选择邮寄领取的,提交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确保快递能按时送达。

3.未通过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0日前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自行查看原因。

邮政咨询电话:18224085792,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3281920

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x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河北省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和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为我县教体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共计6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后,也可报考。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所辖县(市、区)户籍、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限制兴隆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兴隆县户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2比例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8周岁(198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按相应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30 至12月19日17:30  。(温馨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5日 8:30至12月20日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2月21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高中(兴隆县第一中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①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12月27日8:3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人才”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中途退场。

④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考生可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查询笔试成绩。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按岗位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②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具体岗位说课教材如下:

第一中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高中语文(必修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2月第1版),高中数学(A版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英语(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1月第1版),高中地理(必修第二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高中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遗传与进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化学(必修第二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

初中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数学(八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物理(八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化学(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地理(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生物学(八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6月第2版)。

小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数学(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4年7月第1版),英语(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音乐(五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美术(五年级上册,河北美术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信息技术(小学版第三册 ,第2版 ,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第2版)。

体育岗位说课教材: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2013年6月第1版)。

幼儿教师岗位说课教材为:凤凰小康轩多元能力资源包 教师用书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2(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3(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教师用书4(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5(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6(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③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⑤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证明为准,精确到月);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的;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兴隆县教体系统内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052802(考务咨询)、县教体局5052759(岗位条件咨询)

 

 

附件: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四川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始建于1919年,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以“厚德如盐,适融入道”为办学理念,以“做人间真盐,立天下大道”为校训,秉持默默奉献、务实求真的教育情怀,培育自强不息、厚德灵慧的盐小师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绿色学校表彰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实验校”“全国课程改革骨干教师研修基地”“中科院STEAM基地实验校”“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四川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基地”“四川省校本研修示范校” “四川省百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一校四区”。其中,盐道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2号;通桂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通桂路68号;528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喜树街669号;汇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汇聚路216号。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01

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取得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学校根据岗位需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0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6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招聘采取邮箱报名进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盐道街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等应聘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资料发至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收集表》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扫码填写信息收集表

资料命名要求:

(1)报名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ydjxxydxq@163.com。

(2)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年份)-毕业学校”(例如:小学数学教师-张三-硕士研究生(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

2、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3、考核

(1)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5、定岗

根据学校四个校区岗位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

6、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盐道街小学负责解释。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咨询电话:

028-86654893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监督电话:

028-86723116

附件1成都市盐道街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

2025年12月10日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两主一参”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5年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赴高校公开招聘61名教师岗位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2月6日上午9:00—12月24日12:00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填报。

2.现场报名:

(1)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2)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3)西南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中心

(4)四川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5)西华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各场次限报一个岗位,且需到所报考专场现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及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至“其他印证材料”栏。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置顶栏查阅。

(二)资格初审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岗位调整

若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最后一场招聘活动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发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照《2025年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公开招聘61名教师公告》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初选面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素质测评及面试考核

1.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地点在各招聘场次现场进行,测评主要内容为专业学科素养和语言表达等。根据所有场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各招聘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2. 打印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12月26日9:00至12月28日8:00登录“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打印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8日上午8:30

地点: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详见《面试通知书》)

(2)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考核内容: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全部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成绩高低(如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

体检及考察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待验证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未通过产生的空缺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审核确认后,于规定时限内到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报到并校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按相关规定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3年。应聘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福利待遇聘用教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按“两主一参”新体制学校制度计算薪酬待遇。

纪律和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583200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28-69338281(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提高沙河口区教育发展水平,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拟招聘应届毕业生10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择业期)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8个,招聘教师10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6年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国内各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内各师范院校师范类和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音、体、美不限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含2026年毕业及择业期(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此次不予受理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1);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

1.报名、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现场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 本科招生与就业处(二楼)。

3.本人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③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手写并签名的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承诺内容“本人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申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签字盖章后的《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⑤报考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⑥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⑦《毕业生推荐表》;

⑧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⑨2024、2025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要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是XXXX年择业期毕业生,本人承诺自毕业后无工作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应届生身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要有标题、有内容、有署名、有日期,格式要规范。2024、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作为未参加工作的佐证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4.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原则上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分数,按照2:1的岗位竞争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相关事宜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四)面试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及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总成绩并列者,以综合评价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若综合评价分数仍相同,则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进入签订就业协议阶段人选名单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面试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以及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解除就业协议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大连沙河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服务期限

本次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中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设置招聘咨询电话:0411—84368410

咨询时间:12月11日—12月19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

1.2026年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辽宁师范大学对校外考生入校说明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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