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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一、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考前自行监测健康状况。考生考前需持续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所在考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官网,了解即时防疫动态,自觉遵守考区防疫规定。

  二、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提交48小时内(以报告出具时间至参加当天第一场考试开考时间计算)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不能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2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次为开考前72小时内,一次为48小时内,以报告出具时间至参加当天第一场考试开考时间计算)。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可进行一次体温复检,如复检仍异常,应由考点防疫副主考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综合研判,由疫情防控部门按照研判结果进行安排。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身份核验后,考生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考同意。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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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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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4年6月测试计划
测试日期:6月5日、6月6日、6月7日。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5月24日上午10:00整 (记得调好闹钟哦)
  缴费:报名系统上先进行报名后,再“肇庆开放大学”公众号缴费,缴费截止时间5月27日24:00前。逾期不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本次报名记录,并释放名额。
  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3日10:00起可打印准考证。
  场地属性:  社会人士考场,不限考生类型,所有人均可报名,报名费用50元/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6-05
2024-06-07
780人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广东河源市2024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公告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就我市2024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方式

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和省语委办的要求,我市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模式,测试数据采用教育部指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整个测试流程为全程指纹识别考生信息和数据。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报名和缴费网上完成,“只跑一次”完成测试,快递方式完成领证。各考生务必关注“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便于获取领取证书的相关信息。

二、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各类社会人员(非在校学生)。特别提醒,本场次测试不接受各类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报名,在校生可向所在院校了解报名测试相关事宜。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20日。

)报名式:实行网上在线报名,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直接输入网址http://bm.cltt.org/#/index,使用本报名系统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如使用360浏览器请将模式改为“极速模式”。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注册或者登录页面,选择报名入口“广东”,之后进入报名页面并选择河源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请认真阅读网页内容,按要求准确填写资料和选择测试日期报名成功后点击页面上的“报名查询”查看报名情况。切勿使用网页搜索误入其他报名网站,切勿相信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替报名。

四、缴费办法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强制性培训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精神,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不再进行培训和收取培训费,只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50元/人

(二)款时间2024年6月25-30日。

(三)缴款方式:各考生在规定的缴款时间内,按非税收入缴款流程在微信上操作完成。

(四)缴款流程:

第一步:考生通过扫一扫“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河源市2024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上的缴费二维码,或者考生点击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的链接http://ggzf.czt.gd.gov.cn/mobile/#/home,根据身份证查询缴费页面。

第二步:打开查询缴费页面,点击页面上方的“其他”再填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后点“提交”进行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的“缴款识别码”并记录下来。

第三步:返回查询页面,点页面上方的“缴款识别码”,输入步骤二查出的个人“缴款识别码”,并输入页面的验证码,点“提交”。

第四步:考生认真阅读缴款书详情确认后点“去缴款”,选择微信支付,再选择任一财政代理收款银行完成支付(操作以微信端为例,支付宝端操作类似)。

第五步:微信支付账单结果可关注“非税支付”公众号可查看非税交易记录,获取支付详情。获取票据可以通过电脑端登陆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s://ggzf.czt.gd.gov.cn/onlinePay/#/home,点击电子缴款书查验跳转页面后,点击电子缴款书查询下载,查询方式选择身份证,填写身份证号码、付款人全称、金额进行查询。

普通话测试费属于财政收入类收费,各考生在平台上缴费成功无需再次确认,我办将在缴费期后导出名单,并按缴款情况录入测试名单即可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则网上报名无效,更不能参加测试。

五、打印准考证

经缴款确认的考生准考证在国家报名系统上统一发布,考生在202475-12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直接输入网址http://bm.cltt.org/#/index,再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相关信息即可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如在打印准考证的页面查询后没有个人信息,请致电市语委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六、测试工作

(一)测试时间:2024713日至8月1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各考生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

)测试地点河源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设在源城区东环路河源理工学校图书馆四楼)。

测试要求测试工作严格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备考环节,在第四题“命题说话”前增加30秒准备时间。2024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正式实施新版纲要,主要变化测试用词语调整、测试用朗读作品由60篇调整为50篇说话题目由原来的30个增至50个朗读作品和说话题目均已公开,考生可以在考前做好充分准备。测试报到时查验考生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的一律不能参加测试,户口本不能代替身份证使用如发现考生身份不符的将终止测试流程并取消此次测试资格现场采集电子相片为证书相片(穿有领口的非色的衣服,不佩戴尺寸较大的饰物,如耳坠、项链、发饰等,长发者须整理好头发,勿遮挡五官),并核对身份证相片是否相符。同时,采用全新指纹识别系统核实身份,如发现考生相片或信息不符的即时终止测试,重新审核考生身份。

成绩查询考生在测试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直接输入网址http://bm.cltt.org/#/index点击“成绩查询”查看个人成绩。

七、领证办法

我办将在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上发布领证公告。考生请选择中国邮政快递到付的方式领证,在测试报到时签名确认快递信息无误。如选择现场领证的考生应在公告的领证期限之内领证,地点是河源市教育局310室。考生领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如委托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上交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咨询电话:3389010 。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河源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7-20

2024-07-21

240人

2

河源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7-27

2024-07-28

240人

河源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广东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5月赴重庆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5月赴重庆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5月赴重庆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条件对所学专业或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有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方向方可报考,并提供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本科、硕士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2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2日9:00-5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考生登录坪山区教育局招聘应届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psqjycz2024.htirc.cn/),选择岗位进行报考。网上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无需提供)。

  (3)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

  (5)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自愿提供)。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近专业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7)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9)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报考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扫描件应清晰明确,供网络审核查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

  (3)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4)考生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坪山区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资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予以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显示。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需于5月28日16:00至5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1)请在5月29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流程:

  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将目标打印机选项改为另存为PDF→点击保存。

  请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信息确认本人的笔试场次及座位号。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由坪山区教育局划定。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拟于5月30日上午,在重庆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内容。

  (2)形式和内容:现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测验和时事政治等,均为客观题。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坪山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时间和地点:拟于5月31日上午,在重庆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组织形式: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复审材料: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外,还需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按手指印),并按报名材料顺序整理(报名表作为资格复审材料封面)。

  3.面试

  (1)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告。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两方协议。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5)。

  (七)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4〕6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为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人员,学历条件应符合《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 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六)岗前培训

申请人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参加2024年新教师培训的教师须修满集中培训课程要求的学时数。

同时,申请人应通过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外)。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5月23日-5月 30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 (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注册报名完成后,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单面打印),同时填写《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并提交所在单位。

(二)现场认定(2024年5月31日-6月5日)

各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如下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单面打印)。

(2)《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人,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为师范教育类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取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既可提供博士证书复印件也可提供职称证原件(二者选其一)。师范教育类人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如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师范教育,须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roubing@dlmu.edu.cn,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三)网报数据核对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学校根据返还的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名单,审核申请人教师身份、申报专业、学历一致情况,以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并将审核后的申请名单上报。通过高校审核的申请人,参加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标准根据辽价发〔2018〕95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每人收费180元(收费另行通知)。

在此阶段可准备体检表(附件2),体检可与学校年度教职工体检同时进行,但必须用附件2的体检表,已参加学校本年度教职工体检的申请人员可持体检报告到校医院誊抄相关体检情况并盖章。体检表收取时间待后续通知。

(四)审核与颁发证书

具体时间安排等待省里进一步通知。

四、有关提示

(一)教师资格证申请任教学科须与学历证书中的学科名称一致或至少相近,指导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为思想政治教育。

(二)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学校将统一领取)。

(三)相关问题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一些常见问题请查阅附件3。

其他细节及附件详见办公通知。

山东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区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应聘人员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dypedz.gov.cn/)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7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5月29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gjytyj2024@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7016962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告。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的招聘计划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工作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6-3983267

附件1: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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