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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云南藏语系佛学院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藏汉双语教师岗位招聘人数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迪庆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聘用人员需在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至少服务8年;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招考领导小组将通过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在公告上查询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资格等条件。

  (二)报名网址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10日9:00-7月16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登陆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云南人才网https://ks.ynhr.com/rcpj/index.html)→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则显示报名成功。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五)报名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 .jpeg, .JPG, .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1M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白色底彩色电子照片。

  2.考生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3.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填写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初审时间:7月10日9:00-7月17日24:00

  (七)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八)打印准考证

  7月28日9:00—8月2日8:30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日9:00-11:30

  2.笔试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藏文中学。

  3.笔试范围: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4.此次专项招聘面向全国,不计民族照顾分。

  5.所有笔试岗位均设置成绩分数合格线60分。

  6.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对违纪情形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2.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后续资格。

  3.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到底顺序进行人员递补(只递补2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按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3.面试考察以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4.面试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云南藏语系佛学院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6.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公告或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确定为体检人选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 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 公示。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统一对拟聘用人员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藏语系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 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将聘用请示等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云南藏语系佛学院与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云南藏语系佛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云南藏语系微信公众号。

  (三)此次招聘的公告、政策等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四)考试工作将委托有招聘资质第三方开展。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边境县市区旅居史人员,除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外,须在考试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其他人员须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2.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公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与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进入考点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根据第一条要求出具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4.“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5.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7.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9.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10.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11.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12.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的通知。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导下,由州人大、政协、州委统战部、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监督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在考试期间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妨碍面试工作、扰乱秩序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考生须服从本次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所有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87-8881139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监督电话:0887-8233538  迪庆州纪委监委驻迪庆州委

  统部纪检监察组

  0887-8226003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

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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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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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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