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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题型主要考查你这些能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师资格证笔试题型主要考查你这些能力!

  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报名时间:6月30日开始(具体在6月份我们微信发布各省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为准)做好教师资格证备考,多关注我们微信查看自己省份的具体公告安排哦!9月16日笔试考试,面试报名在11月8日开始,2023年12月9-10日教师资格证面试。

  1.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哪些知识和能力?

  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2.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4.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5.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每个学科的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6.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主要题型有哪些?

  笔试的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四选一的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  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分析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

  7.教学设计题的主要考核功能是什么?

  主要考查考生课堂教学方案设计能力和水平。试题提供教学设计需要的相关信息,如背景材料、课标要求、教学内容、学生概况、教材内容节录等,要求考生写出教学方案片段,或者教学活动基本框架、主要步骤等,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普遍使用的题型。

  8.材料(案例)分析题的主要考核功能是什么?

  主要考查考生运用相关知识评析、解释、说明所给材料的综合性能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处理和解决材料(案例)与问题间的关系。材料(案例)包括教学实录、教学方案、学生作业、教学反思记录、教研论文、教材内容节录、教育教学热议现象等,材料(案例)以文字、图表、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呈现,试题答案比较开放,是各科目普遍使用的题型。

  9.活动设计题的主要考核功能是什么?

  活动设计题是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使用的题型。试题提供幼儿园活动设计需要的相关信息,如背景材料、幼儿班级、主题、时间、活动类型等,要求考生根据提供的信息设计活动方案。

  10.课例点评题的主要考核功能是什么?

  课例点评题是中学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使用的题型。通过呈现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中学音乐课堂教学案例,要求考生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评论,回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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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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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1日;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6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7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9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9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8日—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考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凡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规定办理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信网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持有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所在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重点提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学历证明的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在面试报名确认前完成相关申办事宜。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考区

单位名称

电话

和平区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113425

河东区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136312

河西区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379077

南开区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3346507

河北区

河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6288183

红桥区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272149

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原塘沽)

022-25861367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一分中心(原汉沽)

022-25695182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二分中心(原大港)

022-60989979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三分中心(原油田)

022-25924340

东丽区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392336

西青区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913988

津南区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8511003

北辰区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5307232

宁河区

宁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59659851

武清区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60911803

静海区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942360

宝坻区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2627805

蓟州区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9142513

天津师范大学(限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022-2376665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限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022-28116979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22-23753333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云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要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现将云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在云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含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在校生可在毕业学年度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考试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1月7-10日,10日17:00截止

2.网上审核:2025年1月8-11日,11日17:00截止

3.网上缴费:2025年1月12日24:00截止

(二)考试日程

考试于2025年3月8日举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image.png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注册时需进行手机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所有考生(含曾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请勿使用生活照或过度美颜的照片。照片图例如下:

image.png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予通过审核。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富民县、禄劝县的考生只能选择禄劝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石林县、宜良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宜良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东川区、寻甸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寻甸县考区报考。

曲靖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市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市考区报考。

(二)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2025年1月8-11日,11日17:00截止,审核方式为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但审核未通过,请按审核备注意见和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缴费前请再次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注:依据云价收费函〔2016〕58号文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60元。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5年3月3-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计2025年4月21日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在成绩公布前发布的成绩复核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五、违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

(一)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会造成考试成绩前后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后果。

(二)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问题。

(三)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入口下载打印。

(六)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

(七)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结合我省实际,“日语”、“俄语”学科暂不开考。

(八)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天津市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月7日10:00—9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0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2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3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2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3日—8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考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凡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规定办理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信网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持有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所在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重点提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学历证明的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在面试报名确认前完成相关申办事宜。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2月31日

吉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完成查询、认证。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报考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户籍、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所有各项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

(四)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7日9时—10日16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7日10时—11日16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1月7日10时—12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日—8日;

(五)笔试时间:3月8日;

(六)成绩发布时间:预计4月21日(查询时间和方式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吉林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吉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吉林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5.驻吉林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考生需首先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户籍、学历、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注册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是找回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信息填报。考生在2025年1月7日9:00-1月10日16:00登录网报系统。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身份核验、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要如实反映本人相貌,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工具过度美化,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冒用、盗用他人照片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符合吉林省报名条件的视障考生请提前与视障考点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取得联系,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选择长春大学视障考点进行报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431-85250456。

4.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2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同时考生需认真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网报系统按提示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按照邮件通知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联络表》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24〕344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5年1月12日24时前登录网报系统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3日—3月8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报名常见问题见附件2。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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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有关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类别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六)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的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2025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4月21日—24日,面试日期:2025年5月17日—18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四)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五)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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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附件2: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27日

黑龙江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通知
202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10: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下面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ljntce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

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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