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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高要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市高要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200人公告

  为适应高要区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的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200名。临聘教师的招聘职位详见《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学校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按《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的分类,报考其中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代码”、一个“学科”,不能同时多报“招聘单位”“职位代码”“学科”,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27日。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地点》(附件2)。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的《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提供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须核验原件后退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高要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和监督。

  1.报考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面试以技能测试并回答评委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等 ;报考其他学科职位的面试以试教并回答评委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等。

  2.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学校)的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2.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学校)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聘用

  用人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学年。

  四、待遇

  临聘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核拨,具体薪酬按照高要区教育局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咨询电话: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0758—8392552、8391668。

  附件1:2023年高要区中小学临聘教师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地点(最新).xlsx

  附件3:肇庆市高要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docx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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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中学2023下半年招聘中学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肇庆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肇庆中学属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13个,公招人数40人。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正在参加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符合公告要求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在珠海、长沙、武汉三地设点。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建议使用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61.146.213.198:8081)选择考点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络报名并经预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2.报名考点及时间(以下事项如有变化,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珠海考点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大田径场。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1:30。

  (2)长沙考点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场。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1:30。

  (3)武汉考点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8日9:00-11:30。

  3.资审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报名表(登录报考系统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学历、学位证或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个人简历一份;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4. 其他要求

  (1)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通过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3)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通过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相应二级甲等普通话证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4)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通过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8)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9)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1份一并申请加分。(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预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网络报名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将在上述高校设立考点,考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考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考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珠海考点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14:30

  长沙考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14:30

  武汉考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14:30

  以上笔试时间、地点、各学科笔试时长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考生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信息等方式告知考生。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面谈与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和约定体检和考察事项。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东肇庆中学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肇庆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29904(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799782、0758-2799667(广东肇庆中学),联系人:陆老师17728598250,刘老师19860789086。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1.附件1:广东肇庆中学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承诺书.docx

4.附件4: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广东肇庆市广宁县2023年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设置岗位13个,共招聘教师40名(详见附件1《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往届毕业生指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镇级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广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逾期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广宁县教育局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广宁县教育局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考生,考察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研究同意,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可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各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

  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8618002)。

  附件:

                1: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请表.doc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2日

广东肇庆市四会市2023年教育局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187人公告

  为满足四会市教育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四会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到广西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中小学教师187名。获聘人员为四会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报名考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学历要求:202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研究生可选择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报考。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2021、2022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报考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对应层次和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例如: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高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设点院校: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3月15至3月17日;

  具体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理科四区201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到招聘点现场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

  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6)教师资格承诺书。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将原件退回考生。

  六、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学生干部、荣誉等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将按照考生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小组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九、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进行面谈签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20000元)。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说明:以上招聘程序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若有调整,以现场通知为准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体检标准还应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四会市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入职后实行试用期1年,经用人单位评鉴表现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新聘用人员须在四会市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组织管理

  四会市教育局牵头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四会市教育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8-3333852,13602992877(四会市教育局人事股莫老师)。

  附件1:四会市教育局2023年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四会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四会市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

广东肇庆市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公告

  鼎湖区位于肇庆市东部,是粤港澳城市群和广佛肇一体化的重要区域,是粤港澳大湾区西进、大西南东靠关键枢纽城市的主载体,是肇庆未来发展的核心区。目前已形成了“一条铁路、一条城际轨道、两条高铁、四条高速、一个内河港口”的立体式、多元化的黄金交通网络体系,率先融入大湾区1小时工作生活圈。“十三五”以来,鼎湖区在深化教育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教育治理体系等教育事业发展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鼎湖区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是区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教育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教研及教师培训工作。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5个,公开招聘人数共5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8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或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8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岗位条件

  1. 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及学科相对应的中级教师或以上职称。

  2. 具有5年以上与报考学段及学科相对应的公办学校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历。

  3. 具有学校学科组长或年级组长或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4.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并完成结题;

  (2)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曾单独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 尚在现单位试用期内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邮寄材料。

  1.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3月9日结束。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3月9日前把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荣誉证书等邮寄到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华贵路3号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彭老师收,联系电话:0758-2626863 ;邮寄时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学科)”,邮寄日期以寄送快递当天日期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另,同步将填写好的《2023年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hqjys2017@163.com 。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按《肇庆市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研员资料审核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资料,邮寄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开招聘考核形式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

  1. 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等,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合格高低顺序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5时,则报考同岗位且在1:5排名内同分的人员同时入围面试。

  2. 资料复核。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复核,若出现材料不符合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具体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教研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 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后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面试评分组长所评分数高低排序确定排名。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

  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其他

  1.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践行诚信报考!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 入职后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满3年的,不得调动。

  本公告由鼎湖区教育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咨询电话:0758-2626863(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联系人:彭老师。

 

        附件:1.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表

       2. 2023年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表

       3. 肇庆市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研员资料审核目录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广东肇庆市广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7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宁县事业单位129个岗位共招聘213名工作人员(详见《广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在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及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广宁县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广宁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广宁县。

  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退役军人的,在报名时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6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之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卫生类岗位,取得执业护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全科医生资格、技师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

  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盖章。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版)》(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教育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2)卫生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综合类:为管理岗位、非教育、卫生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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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教育类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卫生类、综合类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需要选岗的岗位考察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须在广宁县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中标注服务年限的岗位,正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教育类岗位服务期5年,期间可线内调动。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各项线下招聘活动。

  考生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考生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排队间隔一米,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行程卡”14天内有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报考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及考点。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

        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8618002);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广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8-8632275)。

   附件:

  附件1:广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加分申请表.doc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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