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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州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2023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海西州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2023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2023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2023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面向青海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1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8日9时-13日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bm.cptae.com/tip/),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3.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至1月25日(星期四)到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海西州德令哈市都兰西路32号)组织部(人事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年度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核

  此次招聘在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委托青海大学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讲+实操”或“试讲+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试讲内容将在发布考核测试通知时向考生公布。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招聘计划表中岗位为: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采取“试讲+实操”的方式。试讲、实操分值各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实操成绩×40%。

  招聘计划表中岗位为:教师(1)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试讲、实操分值各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核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另行制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为1:1的岗位,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大于1:10的增加笔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及考前所在单位的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在编人员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时间认定

  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和专业认定

  本《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或学历证书中专业后面的xx方向和括号内标注的xx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若学历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无法打印的,考生需联系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或在“学信网”学历与成绩认证栏目下申请学历认证。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此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四)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五)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网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977-8220181

  咨询电话: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部)0977-8202289

  附件:2023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研究生)计划表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5日

 
 
  附件【附件1:2023年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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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秀洲区2024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教师、卫生保健员)28人公告

为满足秀洲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教师、卫生保健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28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7名,卫生保健员1名,具体的岗位、人数、报名地点等详见《嘉兴市秀洲区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教师、卫生保健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嘉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24年7月14日在册为准)。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7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需求;

3.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曾获县(市、区)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5.幼儿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须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师范类(教育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卫生保健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等专业毕业,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社会人员须在2024年7月14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7.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4年7月1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网络和其他形式报名,发现报考人员报2个或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秀洲区内幼儿园在职教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须向所在单位备案。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4日9: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各招聘幼儿园(附件1)。

3.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幼儿教师: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附件4);

(5)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教学荣誉证书(年龄放宽人员提供)。

卫生保健员: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附件4);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附件5)。

4.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幼儿教师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卫生保健员主要测试《幼儿卫生学》,营养膳食、传染病防治、卫生消毒等幼儿保健相关知识。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2024年7月21日上午9:00-10:30,考生报到时间8:00-8:30。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笔试地点:嘉兴市秀洲现代实验学校(秀洲区秀园路1730号,东门入校),笔试教室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幼儿教师: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技能技巧”的形式,备课40分钟。“模拟上课+现场提问”时间12分钟,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以及教师的基本技能素质;技能技巧:自弹自唱规定曲目+才艺展示(4分钟以内,除钢琴外,其他自带),技能技巧得分占面试总分的30%。

卫生保健员: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人2个问题,限时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报考人员进入候考室、笔试教室、面试候考室均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以备验证。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秀洲(www.xiuzhou.gov.cn)公告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决定不予录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各招聘幼儿园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应届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在职的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需规定材料不全者不得报考。   

2.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由秀洲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秀洲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73-82720268(秀洲区教育体育局)

各招聘幼儿园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73-82726728(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嘉兴市秀洲区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教师、卫生保健员)公告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嘉兴市秀洲区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嘉兴市秀洲区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卫生保健员)报名表.doc

附件4: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doc

附件5:现场报名委托书(样张).docx

嘉兴市秀洲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5日

青海中共天峻县委党校2024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党校事业发展用人需求,中共天峻县委党校将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中共天峻县委党校教师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宣传阐承担宣传阐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内外、省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资政服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教学素养和潜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学历:博士研究生;

  (2)专业名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具体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四十周岁以下。

  (五)不予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编制招聘计划

  根据空缺岗位数及工作需要制定公开招聘计划。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考生报名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拟招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电子邮箱:416753795@qq.com。

  1.《2024年天峻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

  2.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的PDF扫描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0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1日18时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三)到天峻县委党校(天峻县北二路与新源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90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年度同意报考的证明。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考核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2.考核内容:招聘岗位采取说课(占50%)+试讲(占50%)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天峻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个人档案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中的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4年5月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年龄及时间认定

  1.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8日。

  (四)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未达到同类岗位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天峻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8261868

  咨询电话:中共天峻县委党校19197160906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青师校字〔2024〕58号)等规定,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且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求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时–5月10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1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2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6.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du.cn)发布的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向报考人员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初试时间及内容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内容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是通识性知识、专业技能素质等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3.设定初试合格分数线。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的,设定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

  5.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成绩占比。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两位小数。

  4.总成绩并列处理。

  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优先条件确定。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学校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突出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并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拟聘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报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

  1.招聘岗位的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

  2.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参照研招网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3.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一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4.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

  5.上述学科专业目录未包含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名单,网址: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sxml_gdjy/gdjy_xwgl/xwgl_glbf/202209/t20220908_659458.html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在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原单位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者,审查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需求专业和相关政策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执行。

  (六)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和要求,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的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八)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李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0957、5205060

  监督电话:0971-6316394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海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9日

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类别

职位代码招聘岗
位等级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最低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需求专业招聘

 范围

年龄条件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描述 备注
本科专业 研究生专业
1 专业技术岗 63101001 初级 审计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会计学、审计、会计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 专业技术岗 63101002 初级 实验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保密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计算机学院的实验室管理与实验辅助教学工作。
3 专业技术岗 63101003 初级 学报编辑校对 1 研究生 硕士 专业不限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高等教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学报编辑部社会科学版的审稿、校对等工作。
4 专业技术岗 63101004 初级 信息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图书馆信息技术工作。
5 专业技术岗 63101005 初级 新闻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电影领域)、戏剧与影视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6 专业技术岗 63101006 初级 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专业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教育技术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7 专业技术岗 63101007 初级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英语、翻译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资格证书。 从事大学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8 专业技术岗 63101008 初级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摔跤项目的教育教学工作。
9 专业技术岗 63101009 初级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舞蹈学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编导等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
10 专业技术岗 63101010 初级 美术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美术学 艺术(美术领域)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美术学科教学论等相关理论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注:需求专业中,须同时满足岗位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24年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增加计划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解决相关学科和专业人才需求,提升教学、科研工作水平,现我校研究决定增加相关专业引进计划。

  一、引才计划

  《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中我校原计划引进3名高校优秀毕业生,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现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编实际,2024年度校园引才计划增加14个名额,共计划引进17名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

  二、相关说明

  (一)原有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现包含在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二级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包含在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专业中;二级学科行政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社会保障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包含在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专业中。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以《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为准。

  三、报名方式

  报考省委党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1-4396394,15597065277

  附件: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统计表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2024年4月13日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统计表

单位名称

岗位

需求专业

学历

学位

需求

人数

资格条件

政策待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教师岗位

政治学(学科代码0302)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2

1.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须至少签订8年服务协议。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博士研究生享受学校给予的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10万元(在青无房需购买住房的)。

 

陈老师0971-4396394;15597065277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码0305)

2

公共管理(学科代码1204)

2

哲学(学科代码0101)

2

理论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

1

应用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

1

法学(学科代码0301)

1

社会学(学科代码0303)

1

生态学(学科代码0713)

1

地理学(学科代码0705)

1

中国史(学科代码0602)                 世界史(学科代码0603)

1

纪检监察学(学科代码0308)

1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学科代码030402)

1

合计

17

青海省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2717人公告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2717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月31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4月1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4月1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4月1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2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25%、50%、25%。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1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成绩复核时间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需由本人持《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本人所报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部门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1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25% +《学科专业素养》×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5%)÷1.5+政策加分

  (二)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州)、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定向招聘岗位须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以用人单位明确的合格标准为准,未明确的用人单位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时要严格师德考察,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为加强学校布局调整,应对学生规模变化,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及学生规模变化情况在县域内统一分配,考生须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关于专业与教师资格的特别要求

  1.西宁市要求报考西宁市少年宫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且所学专业与学科专业要求一致。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且所学专业与学科专业要求一致。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海东市要求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初中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海西州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报考康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求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报考义务教育、学前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4.黄南州要求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和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5.玉树州要求报考学前教师、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资格条件以职位表内要求为准。

  6.海南州、果洛州、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青海省三毛幼儿园、青海省六一幼儿园、中共青海省委机关幼儿园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7.海北州要求报考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要求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8.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要求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9.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要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康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二)关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特别要求

  1.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海东市、中共青海省委机关幼儿园、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3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加分条件。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4年3月27日。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8时进行加分条件线上审核登记,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证明及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在聘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如须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二次招聘

  为避免重复考试,提高招聘效率,缩短招聘时间,上半年招聘工作结束后,如各用人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要招聘的,将视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下半年的中小学教师招聘,下半年教师招聘不再统一组织笔试,从已参加2024年4月20日全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并具有笔试成绩的人员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十一)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2),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组考单位相关工作。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岗位及政策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如招聘范围、学历、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内容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

  西宁市教育局人事科:0971-4393007

  海东市教育局人事科:0972-8611713

  海西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977-8299805

  海南州教育局教育科:0974-8510523

  海北州教育局教研和教师发展中心:0970-8642197

  黄南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973-8726908

  果洛州教育局人事科:0975-8383595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0976-8826865

  考务及成绩复核请联系所报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部门,报考省直岗位的考生请咨询西宁市考试部门。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0971-4393051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西路美丽水街59-9号

  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0972-8610052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6号楼6106室(海东市人民政府院内)

  海西州教育考试中心:0977-8222456  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2号(原国税局)

  海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4-8512573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和悦巷州政府一楼东头

  海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0-8642850  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同宝路4号州政府大楼413室

  黄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3-8722581  地址:黄南州同仁市年都乎乡迎宾大道宏丰得大酒店院内(原市文化局一楼)

  果洛州教育考试中心:0975-8383593  地址:果洛州玛沁县甘德路38号果洛州教育局1号楼104室

  玉树州教育考试中心:0976-8827089  地址: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民主路14号州政府西三楼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66347

  招聘监督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附件:

  1-9.2024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点此链接下载)

  10.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此链接下载)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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