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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引进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文件要求,营山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36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营山县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四、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山县复兴二街1号)314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需明确报考学校和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报考者本人提供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的认定资料,认证资料包括按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毕业证、课程表、成绩单、毕业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证费用自理)。

2.报考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报名表》签字版1份(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5)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证等。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发放《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

1.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10:1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考核。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的10:1确定拟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招聘岗位名额等于或少于10:1的,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核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学科专业技能水平等(其中:美术学科需技能测试,详见附件2)。讲课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含技能测试准备时间),讲课时间为15分钟(含技能测试时间)。

讲课教材使用报考学科的我县现行版本教科书,教材由面试场准备。高中讲课范围为高一、高二教材,初中讲课范围为七、八年级教材,小学讲课范围为五、六年级教材。

技能测试由考生结合所报考岗位进行技能才艺展示,内容、形式自定,所需器具自备(钢琴等大件器材由面试场准备)。面试时间预计于2025年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留意关注。

2.开考比例。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同一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报考相同条件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经征求报考者意见,调整其报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5年8月*日18:00前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3.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需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讲课成绩满分5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50分。

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本次通过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自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流(调)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所发放相关补贴须一次性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当日,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科随机排列考生考号;面试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考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

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营山县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报名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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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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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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