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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乐山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与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乐山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事业单位考试”栏和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挂网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8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9日12:00。

网上缴费: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8:00。

笔试时间(根据具体报考人数确定):详见准考证。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核成绩于考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事业单位考试”栏和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进行公示。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报考者可拨打本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乐山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9:00

至10月29日12:00,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或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按要求重新修改上传。建议报考者尽早提交报名信息。

(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者应于2025年10月2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6)岗位调整。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成功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的情况于网上缴费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三)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核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考核中的复核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将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按照本公告时间安排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scrszp.ikaowu.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准考证中将会明确是否增加笔试环节以及面试相关事宜。

(五)资格复审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的比例>1:2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该环节递补1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5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仅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方式,不计入考核成绩。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的比例≤1:20,则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以下纸质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必备纸质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信息表2份;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1份及学位证明1份。

4.《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报考者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因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或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事业单位考试”栏和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人才服务”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遵其相关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3469028

0833—2596446

监督电话:0833—2596003

附件:2025年乐山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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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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