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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202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202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雨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6年雨山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共11名(详见附件),招聘相关信息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asys.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报考所有小学岗位(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同时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38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学历和学位的专业(研究生及以上为专业方向)须一致。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2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47.96.81.239,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等)。报名时间为3月23日8:00~3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电子邮箱地址。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马鞍山市雨山区中小学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博望区、当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雨山区中小学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雨山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28日10:00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28日10:00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报名网站关联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点击缴费生成二维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28日上午12: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簿。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定为3:1。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28日17:00前进行一次改报,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雨山区教育局于3月28日20:00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日8:00~4月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时间及笔试大纲公告》(网址: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83870.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4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上述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于3月30日15:00-17:00报雨山区教育局(育才路2号,区教育局北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2352440)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备查,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4月13日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雨山区教育局会同雨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并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码)。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下情况还须提供:

1. 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及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书面承诺等材料;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提前公告。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雨山区教育局会同雨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并及时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含加分>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雨山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1.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雨山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雨山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1.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入选岗环节。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人社和纪检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选岗。区教育局根据进入选岗环节拟聘用人员数量,按照1:1的比例提供对应的工作岗位。相同岗位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任教学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任教学校)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有关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由雨山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雨山区教育局、雨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雨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55-2352440

雨山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55-2495126

监督电话:0555-2322159(雨山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6年雨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表

2.学科专业参考目录

雨山区教育局    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202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附件1:2026年雨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具体岗位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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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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