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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横州市2023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6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南宁市横州市2023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65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计划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53个岗位465人,招聘岗位纳入《横州市2022-2023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其中:

  (一)中职实名编制教师9人;

  (二)普通高中教师142人;

  (三)初中教师221人;

  (四)小学教师68人;

  (五)幼儿园教师25人。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备注

2023年3-6月

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

具体招聘时间、岗位以招聘面试通知为准。其他招聘日程安排视招聘情况作适当调整。

  具体以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x.gov.cn.ipv6.cernewtech.cn/)公布的招聘面试通知为准。

  (二)招聘方式。采用在“双向选择”洽谈会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一)2021年、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3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应聘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横州市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用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横州市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扫描为同一个PDF文档,连同填写好的《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包,将材料命名为“xxx考生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发送到横州市教师招聘专用邮箱:hxjszp2021@163.com。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招聘面试当天须到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天8:00-12:00。报考人员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到直接到招聘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当天,招聘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就业推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的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查。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重点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评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当日在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张贴公布。

  六、签约及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为招聘到更多优秀人才,考察人选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通过调剂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即对满足招聘岗位需求,同一岗位、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未被确定为考察人选且服从岗位调剂的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同等岗位条件的空缺岗位中进行调剂。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要求在70分以上才能参加调剂。

  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为能够顺利签约,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横州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由横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包括五险二金、绩效奖金、免费健康体检、午餐补助、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内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七)招聘咨询电话:0771-7223518(黄老师)

  监督电话:0771-7236229,0771-7223593

  附件:1.横州市2023年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师报名登记表

横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1日

  表格名称
  附件1: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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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人公告

  为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振兴乡村教育,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2025学年度,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支教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

  三、招募人数及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共招募支教志愿者8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南宁市范围内公办学校优秀中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热爱学生,能够服从江南区教育局的指导、督导,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维护团队融洽的人际关系。

  (四)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附件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nqzj@163.com(材料包括可编辑版文档及PDF版文件),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将择优选拔优秀支教志愿者,并于2024年9月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选志愿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支教无补助经费,为个人自愿帮扶行为,来回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支教志愿者需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志愿者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脱岗,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志愿者考勤,志愿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1个月及以上者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支教。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江南区教育局考核,给予支教志愿者出具考核评价及支教证明。

  (五)支教志愿者在参与本次支教活动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支教报到时上交保险购买凭证给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招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所有。

  期盼立志乡村振兴教育的广大教师们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如有疑问,请咨询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 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xls下载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 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现将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西乡塘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 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本次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已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专题公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小学教师岗位不低于59.5分,中学教师岗位不低于66分。

根据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为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高于或等于公布的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最低分数(详见附件1)且《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成绩已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2日。为避免造成拥挤,西乡塘区教育局将分时段审核材料,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附件2)。

三、复审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明秀西路53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

(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以上四种材料,只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

以上证件及证明(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需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份即可。原件核验后退回。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到场接受面试资格复审。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按手印)、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注意: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本人签字)。

(二)考生因须提供的证件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虚假的,面试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由个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3)扫描件发送到西乡塘区教育局人事室邮箱:xxtqjyjrss@126.com。

(四)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西乡塘区教育局人事室,联系电话:0771-3397153。

附件:1.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最低分数汇总表

 2.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江苏南京市栖霞区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取得省特级教师或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qxjszp_2024@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骨干称号、应聘学段及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证书、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后)的教科研成果(网上报名时不需上传材料,复审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目录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4.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1)和(2)需准确命名,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

(2)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4)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1)、(2)和(3)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享受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六、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广西南宁市横州市2024“横纳英才”教师专场招聘355人公告

横州市享有“中国茉莉之乡”、“世界茉莉花都”的美誉,是世纪工程平陆运河的起点城市,距首府南宁市100公里。 横州市水陆交通方便,广西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建成通航,标志着南宁至粤港澳大湾区可全线通行3000吨级船舶,有横州港、六景港两个港口。南玉高铁即将建成通车,横州进入高铁时代。南玉高速、上横高速等高速公路将相继通车,全市基本镇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现有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4所,其中示范性高中2所、星级特色高中1所,初中、小学238所。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市目标,我市将举办2024年“横纳英才”教师专场招聘活动,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我市计划招聘教师共196个岗位355人,招聘岗位均纳入《横州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其中:

(一)中职教师51人;

(二)普通高中教师63人;

(三)初中教师228人;

(四)幼儿园教师13人。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30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横州市教育局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22年、2023年横州市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用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用“双向选择”洽谈会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8:00),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15: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

2.报名材料。

(1)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横州市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在当次招聘中不予开考。

(四)增设筛选环节。

除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以外,其他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10以上的,增设筛选环节,筛选方式为面谈。

面谈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2-23日,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具体时间、地点以横州市教育局的书面(短信)通知为准。

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从教潜质等情况,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需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谈入围面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3-24日,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横州市教育局的书面(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为更好选拔人才,更好评价报考人员知识能力、知识素养,技能技巧等,本次教师招聘面试按学科不同设置为两种不同的方式。

(1)结构化面试方式。除体育、美术、音乐以外的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实操”面试方式。体育、美术、音乐岗位均采用“实操”的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①体育岗位。实操项目为个人体育特长展示(相关器械报考人员自备)。实操时间8分钟,其中动作展示3分钟、讲解5分钟。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②音乐岗位。音乐学科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和个人音乐特长展示(相关器械报考人员自备)。报考人员按先后顺序逐一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面试弹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音乐特长展示不超过3分钟。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50分、个人音乐特长展示50分。

③美术岗位。美术学科实操项目为素描,实行现场作画,所需画具报考人员自备。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同时进行考试,时间2个小时。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构图、线条、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主次关系处理等。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在现场向考生公布。

(六)签约

1.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为能够顺利签约,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七)考察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签约人选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横州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横州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由横州市教育局、横州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聘用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聘用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六、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横州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23〕2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内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六)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七)招聘咨询电话:0771-7223518

监督电话:0771-7236229,0771-7223593

附件:1.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横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下载: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人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0个岗位358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52个岗位152人,小学教师28个岗位70人,幼儿园教师30个岗位136人,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要求进行;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过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取得学历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人员)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河池市金城江区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计划教师。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考生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不接收考生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同)“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拍照(扫描)上传本人下列资格审查原件图片材料:

  1.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注册个人账号。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填报。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中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等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要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最迟在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日后1天时间内完成所有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程,期间任何环节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科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请妥善保管。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我的报名表”中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工作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日9:00至11:00,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

  3.笔试成绩公布:拟定2024年6月12日,考生可登陆河池人才网进行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弃权申请,不提供书面弃权申请的,由招聘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其空缺面试人选从同一招聘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由各招聘单位于面试前三天负责发放给考生,并通过考生签字、电话录音、手机短信确认等方式,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各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供考生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考单位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参加面  试。 

  (1)面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9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说课或者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堂组织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组织管理。面试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官按考生报考岗位编码及面试序号信息进行评分,招聘实施单位不得事先提供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给面试考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负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9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桂检会〔2020〕19号)精神,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对拟聘人员进行查询,凡有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教师资格信息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至招聘单位上报聘用备案之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审批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2月31日前,其空缺岗位可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上岗

  (一)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不低于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上岗。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只聘用到招聘法人单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由各中小学负责具体安排到本校或者分校相应教学岗位工作;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由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安排到本单位相应教学岗位工作,其中分园教师教学岗位为幼儿园相应下属分园。受聘人员不服从分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定办法进行递补。

  八、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考生正式聘用后,在规定最低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列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及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  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违规处理办法。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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